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8-027号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额不得超过 1亿元。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银
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额不超过1亿元。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将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5、投资期限自获得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6、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
7、信息披露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8、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1、投资风险尽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审计室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
2、通过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披露日前 12 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1、2017年9月26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7日到期,理财收益176,438.36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9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号)。
2、2017年9月2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26日到期,理财收益1,227,945.21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9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号)。
3、2018年4月13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7月13日到期,理财收益224,383.56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号)。
4、2018年5月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6日到期,理财收益54,246.58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8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号)。
5、2018年6月2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将于2018年8月27日到期,预计理财收益79,052.05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27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号)。
6、2018年7月19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8年8月20日到期,理财收益69,260.27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4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号)。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事会意见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额不得超过 1亿元。
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