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桂东电力 | 600310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陆培军 | 梁 晟 |
电话 | 0774-5297796、5283977 | 0774-5297796 |
办公地址 | 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 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
电子信箱 | 600310@sina.com | 600310@sina.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3,849,005,018.45 | 12,753,786,654.20 | 8.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78,342,584.72 | 2,038,565,512.71 | -12.77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62,646.56 | -247,772,810.42 | |
营业收入 | 6,558,474,962.18 | 4,085,752,565.60 | 60.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45,682.67 | 5,521,622.34 | -57.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330,036.05 | 1,595,869.41 | -120.68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1 | 0.21 | 减少0.1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8 | 0.0067 | -58.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28 | 0.0067 | -58.21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9,849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0.03 | 414,147,990 | 0 | 无 | |
宋建波 | 未知 | 1.52 | 12,556,400 | 0 | 未知 | |
陈光阳 | 未知 | 1.46 | 12,111,697 | 0 | 未知 | |
广西贺州市广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9 | 10,663,536 | 0 | 未知 | |
林民 | 未知 | 1.03 | 8,485,271 | 0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未知 | 0.91 | 7,513,279 | 0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0.86 | 7,159,814 | 0 | 未知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未知 | 0.43 | 3,537,900 | 0 | 未知 | |
赵弈彤 | 未知 | 0.32 | 2,686,000 | 0 | 未知 | |
李晓东 | 未知 | 0.31 | 2,526,803 | 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贺州市国资委,广西贺州市广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贺州市国有独资企业,与正润集团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 无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的说明债券名称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1桂东01 | 122138 | 2012年4月16日 | 2019年4月16日 | 600,000,000.00 | 6.3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1桂东02 | 122145 | 2012年6月20日 | 2019年6月20日 | 228,015,000.00 | 5.3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桂东01 | 135219 | 2016年2月4日 | 2021年2月4日 | 1,000,000,000.00 | 6.3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6桂东02 | 135248 | 2016年3月1日 | 2021年3月1日 | 1,000,000,000.00 | 5.7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资产负债率 | 83.40 | 80.24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48 | 1.57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压力较大,主要有:受天气因素影响,上半年公司水电厂流域降雨和来水同比偏少,导致自发电量同比减少10%左右,成本较高的外购电增加;受国家去产能和环保政策影响,工业用电负荷下降较多;受国家及广西政府要求降低电价政策影响,压缩了供电盈利空间;受“去杠杆”和融资环境政策影响,融资成本上升,融资难度和财务费用成本增加。
面对压力,公司管理层积极面对,想方设法抓好安全生产和日常经营管理,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业务情况:
1、电力主营安全发供电及经营情况。由于水电厂流域来水同比减少,自发电量同比下降,1-6月公司自有水电厂共完成发电量8.5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0.43%;实现财务售电量19.7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92%;外购电量合计11.7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6.16%;实现营业收入655,847.50万元,同比增加60.52%(其中电力销售收入80,055.83万元,同比增加12.03%;
贸易销售收入554,054.58万元,同比增加67.79%);合并实现营业利润4,671.17万元,同比增加35.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4.57万元,每股收益0.002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2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13%。
2、积极推进电力项目建设。2018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电力项目建设,在建的输变电工程等工程进展顺利,收购了陕西常兴光伏科技公司,做好上程公司大田电站后续开发及上程水电站的可研修编设计工作。
3、油品等贸易业务情况。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正昇公司在稳步开展油品等贸易业务的同时,拓展仓储物流业务,实现成品油等贸易质与量双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5.41亿元,实现净利润3,517.96万元。
4、新型建筑产业链业务情况。公司投资的闽商石业、超超新材、建筑产业化公司正积极推进开展新型建材产业业务。
5、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报告期内,广西永盛及民丰公司管理层级压缩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积极进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 上期列报在营业外收入61,536元。 |
2.资产处置损益列报调整 |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 上期列报在营业外收入8,422.65元。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