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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关于投资建设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的公告

一、 交易概述

随着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慧交通和节能环保业务的快

速发展,当前公司总部写字楼已经无法满足业务和人员的发展需求。为考虑公司可持续性发展以及产业整合和布局未来的需求,为更好地利用杭州市“城西科创大走廊”的科技创新优势资源和产业政策支持,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青山湖众合科技

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有关该投资事项 的融资、所有协议的谈判、条款确认及相关协议签署等事宜。

二、 审议程序

2018年8月17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青山湖众合科技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有关该投资事项的融资、所有协议的谈判、条款确认及相关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山湖众合科技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

2、建设地点:位于青山湖科技城。

青山湖科技城是杭州市“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定位于科技新城、品质新区,拟打造国内外一流研究机构、一流大企业创新中心的集聚高地、创新基地,建设融研发生产,商务旅游,生活休闲于一体的高品质新城。重点发展的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4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生态休闲业2大现代服务业。

3、建设规模与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科研办公、创意孵化、商务中心、地下室、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及供水、供电、排水等配套工程管线的铺设等。本次总建筑规模不超过104,780㎡。

4、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额(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不超过75,000万元。

5、建设周期:3年,可根据实际需求分期建设。

四、 实施主体概况

(一)杭州网新智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公司名称:杭州网新智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智林”)2、公司注册地: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6号3幢3、法定代表人:叶乔4、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5、成立时期:2015年01年04月

6、营业期限:2015年01月04日至2064年01月03日止7、经营范围:科技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开发、经营;企业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实业投资;信息技术开发及技术成果转让;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股东情况:网新智林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临安天元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临安天元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智能”)2、公司注册地:临安市青山湖街道鹤亭街6号第二幢厂房3、法定代表人:傅建民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5、成立时期:2014年12月05日6、营业期限:2014年12月05日至9999年09月09日止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列车技术、计算机、传感设备、轨道交通控制技术、轨道交通机动控制系统、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8、公司股东情况:天元智能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临安天元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公司名称:临安天元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中控”)2、公司注册地:临安市青山湖街道鹤亭街6号第二幢厂房3、法定代表人:傅建民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5、成立时期:2014年12月05日6、营业期限:2014年12月05日至9999年09月09日止7、经营范围:中控信息技术及电气自动化设备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公司股东情况:天元中控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 %股权。

五、 投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智慧交通及节能环保产业与青山湖科技城打造科技品质新城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相符合,通过本次投资建设,有利于公司落户青山湖科技城,利用青山湖科技城的产业优势和政策优势,推动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2、该产业基地建成后,公司将拥有更优良的办公环境和配套研发基地,有利于公司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研发综合实力,促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风险提示

该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较大,项目的成本、质量、建成时间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强建设和资金的管理,减少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投资建设青山湖众合科技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杭州市“城西

科创大走廊”的科技创新优势资源和产业政策支持,促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

八、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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