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