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承销,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01,826,48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38 元/股。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募集资金1,759,999,99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8,00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999,999.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验字[2017]00076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759,999,999.92 |
减:发行费用(含税) | 28,000,000.00 |
募集资金净额 | 1,731,999,999.92 |
减:累计投入金额 | 885,464,366.80 |
减:手续费支出 | 901.28 |
加:利息收入 | 1,596,647.15 |
募集资金余额 | 848,131,042.19 |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注) | 348,131,042.1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钢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新钢支行”)开设了账号为150520212900001870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工行新钢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户名称 | 银行 | 账号 | 余额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钢支行 | 1505202129000018709 | 348,131,042.19 |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半年度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煤
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259,610,340.69 元和偿还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759,610,340.69元,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置换相关情况。
2018年2月9日,新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6月9日新钢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钢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8-024)。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06,025,085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85,464,366.8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信息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21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5,999.9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602.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546.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 | 不适用 | 125,999.99 | 125,999.99 | 125,999.99 | 10,602.51 | 38,546.44 | -87,453.55 | 2018年12月 | — | —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50,000 | 50,000 | 50,000 | - | 50,000.00 | -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75,999.99 | 175,999.99 | 175,999.99 | 10,602.51 | 88,546.44 | -87,453.5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12月6日,新钢股份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759,610,340.69 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18年2月9日,新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6月9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新钢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