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8-053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8 年 8月20日,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电”或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1,186.14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使用77,358.9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3,827.2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9号)核准,湖北广电于2018年6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7,335,9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3,59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9,890,717.73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8]10-2号《验证报告》验证,此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7月 4 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湖北广电在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截至 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81,186.14万元。公司拟使用77,358.9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3,827.2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81,186.14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 拟置换预先 投入金额 |
1 | 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 | 200,000.00 | 143,359.20 | 77,358.91 | 77,358.91 |
2 | 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 50,000.00 | 30,000.00 | 3,827.23 | 3,827.23 |
合计 | 250,000.00 | 173,359.20 | 81,186.14 | 81,186.1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8年8月10日出具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77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 | 200,000.00 | 143,359.20 |
2 | 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 5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250,000.00 | 173,359.20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1、置换先期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2018 年8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专项意见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2、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中泰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止 2018 年6月30日,湖北广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77号)。审核结论为:湖北广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湖北广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77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