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498号深圳市中房同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的监事3名,不同意的监事0名,弃权的监事0名。
特此公告。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