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审议并通过: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任命肖拥华同志为资金管理总监,任职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自2018年8月17日起;任命曾科峰同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任职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自2018年8月17日起。
免去肖拥华同志的财务总监的职务,自2018年8月17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9人。
会议由尹国平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任命资金管理总监肖拥华同志持有公司股份6,033,300股,占公司股本的1.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财务负责人曾科峰同志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肖拥华同志被任命为公司资金管理总监,免去公司财务总监
公告编号:2018-045
(四)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的职务;新聘任曾科峰同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肖拥华,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1996年进入湖北省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湖北省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源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出纳、财务会计主管、财务科长、财务总监等职务至今。曾科峰,男,1985年11月出生,中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江汉大学本科毕业。2009年至2017年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至2018年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5月起在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肖拥华,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1996年进入湖北省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湖北省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源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出纳、财务会计主管、财务科长、财务总监等职务至今。
曾科峰,男,1985年11月出生,中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江汉大学本科毕业。2009年至2017年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至2018年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5月起在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此次任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此次任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