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60 公司简称:福耀玻璃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丘永
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68,620,621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68,354,794元。
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80,416,819元,加上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041,314,364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7年度利润人民币1,881,463,149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640,268,034元。
本公司拟订的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2,508,617,532股为基数,向2018年中期现金股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003,447,012.80元,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2018年下半年。2018年中期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其对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本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内容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2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5
第八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41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指 |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
本公司、上市公司、福耀玻璃、福耀 | 指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董事局 | 指 | 本公司董事局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
PVB | 指 | 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 |
OEM、配套业务 | 指 | 用于汽车厂新车的汽车玻璃及服务 |
ARG、配件业务 | 指 | 用于售后替换玻璃,售后供应商用作替换的一种汽车玻璃 |
夹层玻璃 | 指 | 由两层或两层以上的汽车级浮法玻璃用一层或数层PVB材料粘合而成的汽车安全玻璃 |
钢化玻璃 | 指 | 将汽车级浮法玻璃经过加热到一定温度成型后快速均匀冷却而得到的汽车安全玻璃 |
浮法玻璃 | 指 | 指应用浮法工艺生产的玻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6个月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福耀玻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uyao Glass Industry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YG、FUYAO GLAS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曹德旺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局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小溪 | 张伟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 | 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 |
电话 | 86-591-85383777 | 86-591-85383777 |
传真 | 86-591-85363983 | 86-591-85363983 |
电子信箱 | 600660@fuyaogroup.com | 600660@fuyaogroup.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0301 |
公司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0301 |
公司网址 | http://www.fuyaogroup.com |
电子信箱 | 600660@fuyaogroup.com |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香港中环干诺道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907室 |
A股股票的托管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hkexnews.hk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公司董事局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交所 | 福耀玻璃 | 600660 |
H股 | 香港联交所 | 福耀玻璃(FUYAO GLASS) | 3606 |
六、 其他有关资料□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085,174,554 | 8,713,962,625 | 1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68,620,621 | 1,386,186,828 | 34.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29,703,951 | 1,347,936,746 | 35.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5,013,451 | 1,719,648,453 | 50.9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999,945,107 | 19,000,835,533 | 0.00 |
总资产 | 35,406,987,700 | 31,704,009,489 | 11.6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 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55 | 34.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55 | 34.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54 | 35.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2 | 7.66 | 增加1.8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32 | 7.45 | 增加1.87个百分点 |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1,868,620,621 | 1,386,186,828 | 18,999,945,107 | 19,000,835,533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减值转回及相应的折旧、摊销差异 | -265,827 | -156,281 | 13,088,937 | 13,354,764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1,868,354,794 | 1,386,030,547 | 19,013,034,044 | 19,014,190,297 |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除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H股财务报表外,作为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公司,同时需要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以下差异:本集团之子公司融德投资有限公司于以往年度对房产及土地按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该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集团用于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各项估计,自最后一次确认减值损失后已发生了变化,应当将以前期间确认的除了商誉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该等差异,将会对本集团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在可使用年限内的经营业绩(折旧/摊销)产生影响从而导致上述调整事项。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611,6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226,91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39,44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00,39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2,160 |
所得税影响额 | -9,281,742 |
合计 | 38,916,670 |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各种交通运输工具提供安全玻璃全解决方案,包括汽车级浮法玻璃、汽车玻璃、机车玻璃相关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全球化研发、设计、制造、配送及售后服务,奉行技术领先和快速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与客户一道同步设计、制造、服务、专注于产业生态链的完善,系统地、专业地、快速地响应客户日新月异的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
(二)行业情况
中国汽车产量由2010年的1,826.47万辆增长至2017年的2,901.54万辆,复合年增长率为6.84%,同比增长3.19%,连续九年蝉联全球第一; 2018年1-6月,汽车产销1,405.77万辆和1,406.65万辆,同比增长4.15%和5.57%。
随着汽车在城镇家庭的逐渐普及,汽车行业已基本告别2000-2010年十年高速增长期,转而进入稳健增长时期,从短期市场走势看,考虑宏观经济增速继续回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尚未结束、1.6升及以下购置税优惠政策完全退出等因素,2018 年中国汽车市场步入稳健增长期。
从多年来的国际汽车平均增速看,全球汽车工业年平均增速在3.5%至4.5%左右,但发展中国家的汽车工业增速高于发达国家,它们占全球汽车工业的比重在不断提升,影响在不断加大。
就汽车保有量而言,长期来看,中国汽车保有量提升空间仍然极为广阔。目前我国汽车普及
度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巨大,同期美国每百人汽车拥有量超过80辆,日韩也已达到35辆以上,而中国每百人汽车拥有量约15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居民收入的增长,
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道路基础设施的改善,中国潜在汽车消费需求仍然巨大,汽车消费仍属于
“首次刚需消费”阶段,从人均 GDP 和汽车保有的国际横向比较看,中国中长期汽车市场仍拥有较大的增长潜力,为汽车工业提供配套的本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新能源、智能、节能汽车推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随着应用技术的发展,汽车玻璃朝着“安全舒适、节能环保、造型美观、智能集成”方向发展,其附加值在不断地提升。福耀在本行业技术的领导地位,为本公司汽车玻璃销售带来结构性的机会。
因此,从中长期看,为汽车工业发展相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稳定的发展空间。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产业信息和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等相关资料。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境外资产120.29(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3.97%。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继续强化:
1、福耀是一家有强烈社会责任和使命感的公司,为世界汽车工业当好配角,为世界贡献一片透明、有灵魂的玻璃,赢得了全球汽车厂商、用户、供应商、投资者的信赖。品牌是福耀最核心的竞争力。
2、福耀培养了一支有激情、热爱玻璃事业、团结进取的在业界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技术、质量、工艺、设计、IT团队。
3、福耀规范、透明、国际化的财务体系和基于ERP的流程优化系统,为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工业4.0”打下坚定的基础。
4、福耀建成了较完善的产业生态,砂矿资源、优质浮法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制造、全球布局的R&D中心和供应链网络;独特的人才培训、成才机制,共同形成系统化的产业优势“护城河”。
5、专业、专注、专心的发展战略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为客户提供有关汽车玻璃的全解决方案(Total Solution)。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作为全球汽车玻璃和汽车级浮法玻璃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及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领导企业,福耀奉行技术领先和快速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在报告期内公司为全球汽车厂商和维修市场源源不断地提供凝聚着福耀人智慧和关爱的汽车安全玻璃产品和服务,为全球汽车用户提供了智能、安全、舒适、环保且更加时尚的有关汽车安全玻璃全解决方案,同时不断提升驾乘人的幸福体验。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08,517.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74%;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17,777.3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汇兑收益6,083.93万元,去年同期汇兑损失17,115.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14%;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86,862.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8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0.7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4.55%。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集团经营战略,以“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持,以规范管理为保障,保证全价值链效率稳步提升,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的全球化经营战略取得实质性成果,公司市场份额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报告期,公司汽车玻璃中国境内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7.15%,高于汽车行业产量的增速(2018年1-6月,汽车行业产量增长4.15%);公司汽车玻璃海外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2.31%,大幅超过中国境内汽车玻璃收入的增长。
(2)公司以高质量确保高效益,贯彻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运用六西格玛等改善工具,严格执行自检制度,为公司创造质量效益。
(3)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大部屋精益运营力度,通过五星班组建设、精益带级人才带动、部门精益活动全方位全价值链促成降本增效落地。报告期内,公司的成本费用率(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率)为79.15%,同比下降1.90个百分点。
(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创新,以技术突破为依托,从“安全舒适、节能环保、造型美观、智能集成”这四大维度展开新技术产品研发,以“攻关令”撬动技术和装备突破,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5)报告期内,公司深化管理改革,以全面预算为抓手,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为推力,完善对标管理,充分发挥每个员工潜力,持续地创新和改革,促进预算目标落地。
(6)报告期内,公司以内部管理学院为依托,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深化各层级各类型人才的员工培训力度,使员工的成长与发展成为集团转型升级的坚实保障。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085,174,554 | 8,713,962,625 | 15.74 |
营业成本 | 5,853,457,211 | 4,968,612,177 | 17.81 |
销售费用 | 672,244,767 | 611,652,140 | 9.91 |
管理费用 | 1,351,273,070 | 1,228,118,775 | 10.03 |
财务费用 | 6,460,809 | 158,486,677 | -95.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5,013,451 | 1,719,648,453 | 50.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741,501 | -1,744,152,675 | -33.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3,398,092 | 48,897,735 | 1,543.02 |
研发支出 | 421,542,806 | 389,069,252 | 8.3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受益公司营销力度的加强使得收入增幅大于行业增速,以及产品升级结构优化使得收入进一步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增加对应的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销售收入增长带来销售费用的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研发支出、职工薪酬及开办费同比支出增加所致,分别增加人民币0.32亿元、人民币0.65亿元和人民币0.17亿元。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本期汇兑收益人民币0.61亿元,去年同期汇兑损失人民币1.7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收入增加及加快销售回款与存货周转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净额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出售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部分款项人民币6.63亿元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新增借款,增加现金储备。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项目的投入加大,持续推动研发创新,可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技术升级及产品附加值提升。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032,498,382 | 25.51 | 6,728,200,042 | 21.22 | 34.25 | 主要是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增加现金储备 |
预付款项 | 289,694,892 | 0.82 | 195,521,295 | 0.62 | 48.17 | 主要是原片预付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97,974,778 | 0.56 | 105,412,820 | 0.33 | 87.81 | 主要是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本期支付承租房屋的保证金所致 |
持有待售资产 | 420,736,129 | 1.19 | 0 | 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报告期本公司与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其持有的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75%股权分次转让给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故将北京福通公司资产项目转入该科目核算所致。于本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出售 |
商誉 | 148,750,287 | 0.42 | 74,678,326 | 0.24 | 99.19 | 主要是本报告期本集团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三骐(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78%股权及福建三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合并成本大于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所致 |
短期借款 | 8,140,826,436 | 22.99 | 5,379,161,092 | 16.97 | 51.34 | 主要是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689,409,902 | 1.95 | 18,007,856 | 0.06 | 3,728.38 | 主要是本报告期本公司与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其持有的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75%股权分次转让给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报期告末,因股权交割手续未完成,本公司将收到的部分转让款人民币6.63亿元记入本科目核算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03,190,046 | 0.86 | 439,505,286 | 1.39 | -31.02 | 主要是因为上年预提的年终奖金于本报告期发放所致 |
应付利息 | 48,957,110 | 0.14 | 29,257,043 | 0.09 | 67.33 | 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持续计提的公司债券利息未到期支付所致 |
持有待售负债 | 2,451,938 | 0.01 | 0 | 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报告期本公司与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其持有的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75%股权分次转让给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故将北京福通公司负债项目转入该科目核算所致。于本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出售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7,520,000 | 1.29 | 8,500,000 | 0.03 | 5,282.59 | 主要是因为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该项目列报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26,248,387 | 0.07 | 4,422,741 | 0.01 | 493.49 | 主要是本报告期收购的三骐(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及通过收购福建三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均为非全资子公司,其分别剩余的22%及40%股权的相应权益转入该项目列报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押记情况说明
于2018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329,447元(原值人民币33,557,554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港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抵押物。
4. 员工人数、薪酬政策及培训计划说明
(1)工人数: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在职员工人数为27,713人,比2017年末增加1,532人,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薪酬政策:公司制定了公平、竞争、激励、合法为原则的薪酬政策。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项目构成;依据公司业绩、员工业绩、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动态适时调整工资。此外,公司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培训计划:根据集团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本集团为员工的成长提供入职培训和在职教育,其中入职培训涵盖公司文化及政策、职业道德及素养、主要产品、生产流程、质量管理、职业安全等方面。在职教育包括环境、健康与安全管理系统等适用法律及法规要求的强制性培训及覆盖各层级各类人员的专项培训。为满足公司全球化和战略规划的需要,本集团对中高级管理干部、关键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举办包括高级管理干部储备班、核心班、主工序技术培训班、精益带级人才培训班、质量工程培训班等。通过培训和人才发展,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证,促进企业快速发展,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四) 流动资金与资本来源1、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501.35 | 171,964.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74.15 | -174,415.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339.81 | 4,889.77 |
现金流量增加额 | 230,526.94 | -10,821.86 |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5.95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人民币113.31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人民币61.07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人民币19.75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人民币8.70亿元。
本集团日常资金需求可由内部现金流量支付。本集团亦拥有由银行所提供的充足的授信额度。(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人民币-11.61亿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16.78亿元。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人民币8.03亿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人民币65.98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37.51亿元,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现金为人民币20.43亿元。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推广资金集约化与预算并举的管理模式,严控汇率风险,优化资本结构,使资金管理安全、有效,确保资本效率最大化。
2、资本开支
公司资本开支主要用于新建项目持续投入以及其他公司改造升级支出。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16.78亿元,其中苏州汽车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2.20亿元,本溪浮法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3.77亿元。
3、借款情况
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约人民币65.98亿元,偿还银行借款约人民币37.51亿元,考虑到分红的影响,上半年的资金需求会相应增多。公司未使用金融工具作对冲,截至2018年6月30日,有息债务列示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
类别 | 金额 |
固定利率短期借款 | 73.67 |
浮动利率短期借款 | 7.74 |
浮动利率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4.58 |
浮动利率长期借款 | 16.25 |
公司债券 | 7.99 |
合计 | 110.22 |
4、外汇风险及汇兑损益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通过办理美元借款,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掉期、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本报告期集团汇兑收益人民币0.61亿元,去年同期汇兑损失人民币1.71亿元。
(五) 资本效率
本报告期存货周转天数93天,去年同期107天:其中汽车玻璃存货周转天数67天,去年同期76天;浮法玻璃存货周转天数140天,去年同期180天。存货周转天数同比下降明显。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68天,去年同期的71天;本报告期,公司加快回笼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略有下降。应收票据周转天数17天,去年同期21天,集团对应收票据严谨的管理规章制度,只接受有信誉的银行和有实力的客户的申请,银行承兑的票据由客户的银行承担信贷风险。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2%,去年同期7.66%,收益率同比上升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毛利增加及财务费用减少。
本报告期的资本负债率如下(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借款总额 | 11,022,231 | 7,897,266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008,967 | -6,704,296 |
债务净额 | 2,013,264 | 1,192,970 |
总权益 | 19,039,282 | 19,018,614 |
总资本 | 21,052,546 | 20,211,584 |
资本负债比率(%) | 9.56% | 5.90% |
注:资本负债比率:期终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债务净额等于即期与非即期借款之和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等于债务净额与总权益之和。
(六) 承诺事项
详见“第九节 财务报告”之“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的描述。
(七) 或有负债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或有负债。
(八) 公司2018年下半年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福耀人信心不减,由于对预期的足够认识,并在战略上提前介入,尽管现在市场平台危机四伏、社会信用违约事件不断、中美关系不明朗等各种不利因素存在,但客观上证明上半年前实施的政策是有效以及可持续沿用的策略,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
2018年下半年公司工作重点主要有两点 ,第一,全面支持实现预算计划;第二,为中期2019年预算能力建设及预算作全面的准备。
(九)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与来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签订《三骐(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以12,675,000美元收购来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三骐(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78%股权,三骐(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与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签订《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2,376.50万元收购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公司去年同期未发生对外股权投资事宜。
(1) 重大的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 影响金额 |
远期外汇合同 | -332,708 | 2,246,700 | 2,579,408 | 2,579,408 |
货币互换/掉期合同 | -18,762,211 | 9,498,296 | 28,260,507 | 28,260,507 |
卖出外汇看涨期权 | -534,000 | -18,240,330 | -17,706,330 | -13,690,330 |
收益与摩根大通 MOZAIC WEEKLY指数连结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101,927,854 | 102,475,313 | 547,459 | 547,459 |
合计 | 82,298,935 | 95,979,979 | 13,681,044 | 17,697,044 |
注:余额为正数表示于资产负债表日相关项目净额为资产,负数为负债。
(十)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本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2018年6月28日,公司与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诺”)签署《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所持有的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通”)75%股权出售给太原金诺,作价人民币100,445万元,其中,北京福通51%的股权作价人民币68,305万元,北京福通24%的股权作价人民币32,140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太原金诺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8,305万元。本次转让北京福通股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出售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以及在香港联交所(http://www.hkexnews.hk)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的《须予披露交易—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的公告。
(十一)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另有说明者除外)
公司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 生产性企业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74,514.95 | 320,584.85 | 155,801.29 | 123,063.39 | 53,837.45 | 50,819.84 |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生产性企业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6,804.88 万美元 | 393,663.22 | 120,258.31 | 147,860.79 | 52,695.56 | 49,281.08 |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生产性企业 | 生产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 | 7,500 万美元 | 270,333.75 | 86,894.13 | 98,493.41 | 24,671.88 | 21,293.64 |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 | 生产性企业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33,000 万美元 | 556,883.47 | 43,165.24 | 168,054.24 | 12,058.22 | 12,680.17 |
备注: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100%控股福耀伊利诺伊有限公司及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上表中披露的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三者合并后的数据。按该口径统计,福耀美国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46,089.6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884.28万元,2017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0,695.01万元,
营业利润为人民币-7,554.6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94.62万元。
(十二)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1、经济、政治及社会状况、政府政策风险公司的大部分资产位于中国,且65%左右的收入源自于中国的业务。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前景受到经济、政治、政策及法律变动的影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公司于中国的业务也可能受到影响。为此,公司将加大技术创新,同时强化售后维修市场,巩固并确保中国市场稳健发展的同时,发挥全球化经营优势。
2、行业发展风险全球汽车产业正转型升级,汽车行业竞争正由制造领域向服务领域延伸,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将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主流;我国汽车行业的个体企业规模尚小,将不可避免出现整合;
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应对技术变革,未能满足客户需求,如果汽车需求出现波动,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也会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将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如包边产品、HUD抬头显示玻璃、隔音玻璃、憎水玻璃、SPD调光玻璃、镀膜玻璃、超紫外隔绝玻璃等,并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3、市场竞争风险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导致公司部分产品的售价下降或需求下跌,如果公司的竞争对手成功降低其产品成本,或推出新玻璃产品或可替代玻璃的材料,则公司的销售及利润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为此公司采取差异化战略,强化与客户战略协作关系,进一步满足国内外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福耀”品牌的价值和竞争力。
4、成本波动风险公司汽车玻璃成本构成主要为浮法玻璃原料、PVB 原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而浮法玻璃成本主要为纯碱原料、天然气燃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天然气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纯碱行业的产能变动及玻璃和氧化铝工业景气度对纯碱需求的变动、我国天然气定价将与原油联动改革机制的启动、煤电联动定价改革机制的启动、世界各国轮番的货币量化宽松造成的通胀压力、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等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着成本波动的风险。为此公司将:
(1)整合关键材料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健全供应商评价及激励机制,对优秀供应商进行表彰;针对关键材料的供应商、材料导入,建立铁三角管理机制,包括采购、技术、质量等方面。
(2)加强原材料价格走势研究,适时采购;拓宽供应渠道,保证供应渠道稳定有效。
(3)提高材料利用率,提升自动化、优化人员配置、提升效率、节能降耗、严格控制过程成本,整合物流、优化包装方案、加大装车装柜运量、降低包装及物流费用,加大研发创新及成果转换应用、提升生产力,提高管理水平,产生综合效益。
(4)通过在欧美地区建厂在当地生产与销售,增强客户黏性与下单信心,并利用其部分材料及天然气、电价的优势来规避成本波动风险。
(5)提升智识生产力,在制造节能、管理节能、产品智能上着力,创造公司价值。
5、汇率波动风险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按照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原则,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虽然国际贸易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在于各自国家的经济结构问题,但伴随世界经济的波动、部分国家的动荡、局部热点地区的紧张升级,以及各国的货币松紧举措,将会带来汇率波动。公司外销业务已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规模逐年增大,若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给公司业绩带来影响。为此,(1)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将加强监控集团外币交易以及外币资产和负债的规模,并可能通过优化出口结算币种以及运用汇率金融工具等各种积极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的汇率波动进行管理。(2)通过在欧美地区建厂,在地生产与销售,增强客户黏性与下单信心的同时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6、公司可能无法迅速应对汽车玻璃行业或公司客户行业快速的技术革新及不断提高的标准的风险
公司注重开发独有技术及新汽车玻璃产品。新产品的开发流程可能耗时较长,从而可能导致较高开支。在新产品带来收入之前,可能需投入大量资金及资源。如果竞争对手先于公司向市场推出新产品或如果市场更偏向选择其他替代性技术及产品,则公司对新产品的投资开发未必能产生足够的盈利。如果公司无法预测或及时应对技术变革或未能成功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则公司的业务活动、业务表现及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建立市场化研发机制。并以产品中心直接对接主机厂需求,与客户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7、网络风险及安全随着企业智能制造能力的提升,核心的业务运营及管理过程均通过信息系统支撑与实现,如果公司的核心信息网络受到外部攻击、病毒勒索等,有可能导致重要文件损坏,制造执行等系统故障或影响生产交付等。为此,公司将在总体信息安全规划的指引下:(1)将核心信息系统的对外访问权限供给、端口进行严格管控,对服务器、存储等资源及时更新补丁,安装硬件防火墙,防止黑客通过防护漏洞放入内部资源;(2)定期进行攻防演练,及时发现深层次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3)公司多年来一直与全球顶级的网络安全服务商合作,构筑多层立体防御体系,在第一时间发现异常并智能化采取措施,确保数据安全;(4)树立危机意识,时刻防范各种网络风险,同时加强全员网络安全意识、参与意识,规范上网行为,帮助员工掌握用网安全技能和方法,提升抵御和防范网上有害信息的能力。
8、资料诈骗及盗窃伴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企业的核心销售、设计、工艺及财务等数据支持存在被盗窃,从而降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风险。为此,公司加快推进信息安全加密和虚拟化桌面工作,一方面将企业的核心信息支持进行安全加密,使文件或数据被拷贝出企业环境后,无法打开,从而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加快研发、设计等核心部门的虚拟桌面建设,核心信息资产进行企业集中存储,降低个人存储、分发信息的可能性。此外,公司还采用软硬件相结合的模式,制定了防泄漏的三级安全措施,限制重要文档的下载、复制和使用。清晰划清数据、文档、技术资料、内网、外网、VPN等边界,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护。
9、环境及社会风险随着国家对环保治理管理的政策、规划、标准的深度和广度从细从严,公司可能有个别或单一领域的指标与国家综合制定的新政策、新标准存在差异风险。首先公司秉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理念,并努力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设备创新、新材料应用和环保设施投入等,持续践行这一理念,使公司产业在材料、工艺、技术、设备、节能环保和功能化等各方面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第二,公司设立了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体系和内控手册,为实现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的长效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第三,不断提高全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定期开展环保、节能和循环经济等方面的宣传贯彻和培训;第四,严格内部监督考核,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和目标。
(三) 股息及股息税项减免
本公司拟订的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2,508,617,532股为基数,向2018年中期现金股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003,447,012.80元,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2018年下半年。2018年中期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本公司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于股东大会结束后的2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按照本公司目前的工作计划,预计本公司将于2018年11月30日或以前派发股利。若前述预计股息派发日期有任何变更,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关于股利派发其他具体事宜,本公司亦将适时另行公告。
A股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对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其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QFII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
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除前述QFII以外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H股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本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因此,本公司向名列H股股东名册上的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派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年度股利时,无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的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后,可以自行或通过委托代理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申请,提供证明自己为符合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的实际受益所有人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将就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缴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缴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股东依据上述规定缴纳相关税项和/或享受税项减免。
(四) 其他披露事项√适用 □不适用
于当地时间2018年3月20日凌晨5:10左右,在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位于美国俄亥俄州莫瑞恩市的工厂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一名夜班的叉车操作员不幸身亡。事故正在调查当中,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将会密切与当地工伤局和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进行调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发生意外事故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8年3月21日的《自愿公告福耀美国发生意外事故》。
三、企业管治(一)企业管治概览
1、《企业管治守则》本公司注重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以提升股东价值及保障股东之权益。本公司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及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等条文,建立了现代化企业治理结构,本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原则及守则条文。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
董事局将不时检查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及运作,以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保障股东的利益。
2、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作为所有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定义见《企业管治守则》)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根据对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专门查询后,各董事及监事在本报告期内均已严格遵守标准守则所订之标准。
3、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8年6月30日,董事局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
先生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的资格。董事局的构成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0(1)条『 董事局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第3.10A条『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局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和第3.10(2)条『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
(二)董事局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本公司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1条及第3.22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全部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具备香港上市规则第3.10(2)条所规定的专业资格,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洁雯女士和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以及香港联交所之网站。
2、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本公司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5条及第3.26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制订、管理与考核,就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其他成员为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曹德旺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书面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以及香港联交所之网站。
3、提名委员会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5.1及A.5.2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
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局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意见或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其中主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洁雯女士,其他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和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曹晖先生。提名委员会的书面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以及香港联交所之网站。
4、战略发展委员会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成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主任为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曹德旺先生,其他成员为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曹晖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洁雯女士。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书面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及上交所之网站。
(三)重要事项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四)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之审阅
董事局下属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合并中期财务报表及中期报告;亦已就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及常规等事项,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进行商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1月8日 |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 2018年1月9日 |
2017年度股东大会 | 2018年5月11日 |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 2018年5月12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18年1月9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
2018年3月24日,公司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4月23日,公司董事局收到控股股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局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授予董事局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等提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日期分别为2018年4月27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和2018年5月12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 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本公司拟订的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2,508,617,532股为基数,向2018年中期现金股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003,447,012.80元,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2018年下半年。2018年中期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 | 分红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1、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未来三年,公司董事局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局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3)项规定处理。6、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7、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局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承诺公布日期:2018年5月12日,承诺履行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向环创德国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 |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的《福耀欧洲租用厂房之持续关连交易》。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的《2018年供货框架协议及2018年经销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
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22,376.50万元(或等值美元,按汇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本次交易完成后,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4家子公司(即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州三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被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自2018年6月1日起,公司与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4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将不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的《关连交易福耀香港收购福建三锋100%股权及三锋租赁合同下的租赁安排》。
(2)201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本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位于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一区和二区的地下一层仓库、职工食堂及会所、员工宿舍及工业村一区的标准厂房,租赁面积合计为138,281.86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1,797,664.18元,年租金为人民币21,571,970.16元。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的《更新租赁合同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增加租赁面积,从2017年9月1日起向耀华工业村租赁其所有的位于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一区标准厂房2,387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人民币13元/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31,031元。本次租赁面积增加后,2017年9月-12月和2018年度公司向耀华工业村租赁总面积为140,668.86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1,828,695.18元。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17年8月5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7年8月5日的《调整与耀华工业村房屋租赁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公告。
由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自2018年6月1日起,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三家子公司(包括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分别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于2018年5月31日分别与耀华工业村签订了《合同变更确认函》,房屋租赁面积合计为7,081.63平方米,月租金为13元/平方米,2018年6月租金为人民币9.21万元,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租金合计为人民币64.44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原辅材料 | 参考市场价 | 43.60 | 0.30 | 当月结算 |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其它流入 | 管理咨询费收入 | 参考市场价 | 35.81 | 24.86 | 发票日后30天 |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销售) | 销售水、电 | 参考供电公司电价及协议约定的水费 | 125.98 | 59.42 | 发票日后30天 |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销售模具、检具 | 参考市场价 | 3.86 | 18.06 | 发票日后30天 |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销售) | 销售水、电 | 参考供电公司电价及协议约定的水费 | 27.57 | 13.00 | 发票日后30天 |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销售模具、检具 | 参考市场价 | 17.50 | 81.94 | 发票日后30天 |
合计 | / | 254.32 | /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1、公司与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2018年1-5月数据,自2018年6月1日起,公司与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2、由于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产成品及原辅材料金额较小,所适用的一个或多个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低于0.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其全面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公告、股东批准和年度审阅的规定。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为了纵深拓展汽车配件领域,完善产业链,形成系统化的产业优势“护城河”,提升附加值;进一步提升效率,发挥业务协同效应;减少公司和福建三锋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收购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22,376.50万元(或等值美元,按汇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 |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的《关连交易福耀香港收购福建三锋100%股权及三锋租赁合同下的租赁安排》。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为了加快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项目进度,使其可以更快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公司将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向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7年8月5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57,332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7,332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27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担保情况说明 | 外币以2018年6月29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
3 其他重大合同□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适用□不适用
在《福耀集团核心文化体系》的指导下,福耀集团始终以“发展自我,兼善天下”为企业核心理念,在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客户创造财富的同时,投身公共服务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生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推动社区、企业、区域经济的进步与和谐发展。同时,在《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不同金额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的授权体系,确保福耀集团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的有效监管。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曹德旺先生捐赠3亿股福耀玻璃股票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会捐赠支出达人民币8,723万元,其中人民币2,519.2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包括:
? 向重庆生产力发展中心捐资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重庆智力帮扶计划项目;? 向甘肃定西市捐资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设立“曹德旺励志助学金”项目;? 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捐资人民币400万元,用于支持南疆贫困地区80所中小学购置净
化水设备,解决师生健康饮水问题;? 向宁夏固原市捐资人民币89.20万元,用于解决贫困生字词典问题;? 向福建省侨联、福建省东南产业科技开发研究院捐资人民币30万元,用于福建省内助学项目。
3. 精准扶贫成效√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1.资金 | 2,519.20 |
2.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89,705 |
二、分项投入 | |
1.产业发展脱贫 |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
1.2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 4 |
1.3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 920 |
1.4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59,679 |
2.转移就业脱贫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4.教育脱贫 | |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1,199.20 |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 | 30,026 |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 | 400 |
备注:上述数据为曹德旺先生捐赠3亿股福耀玻璃股票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会的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河仁慈善基金会是根据中国法律及其章程运营,为独立的慈善基金会,曹德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三益发展有限公司和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对河仁慈善基金会并无任何控制权,且并非河仁慈善基金会的受益人,河仁慈善基金会独立于曹德旺先生及其联系人。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目前重庆智力帮扶行动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贫困生助学金、字词典、科教文体书包均已全部发放到位,南疆地区净化水设备安装已完成一半。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适用□不适用
福耀集团将继续始终以“发展自我,兼善天下”为企业核心理念,在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客户创造财富的同时,投身公共服务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生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推动社区、企业、区域经济的进步与和谐发展。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浮法”),列入国家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名单。重庆浮法主要为两条日熔化600吨级优质浮法玻璃的生产,使用天然气作为生产燃料。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经除尘、脱硝处理后通过100米烟囱高空排放,特征污染物为:烟尘、SO
、NOx,重庆浮法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中表2的排放标准。
重庆浮法两条线生产的废气通过两根烟囱进行排放,其中废气排放口编号为WSFQG0010322的特征污染物烟尘、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5.5 mg/ m
、296.5mg/ m
和612.5mg/m
,允许排放总量分别为44.658t/a、325.872t/a和523.452t/a;排放口编号为WSFQG0010336的特殊
污染物烟尘、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分别为29.3mg/m
、37.3mg/m
和520mg/m
,允许排放总量分别为31.441t/a、217.248t/a和348.968t/a。以上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总量也低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
公司坚持发展与环境并重,为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重庆浮法建设有两套窑炉烟气除尘脱硝设施,处理工艺为静电除尘+SCR脱硝,每套设计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小时,实际处理烟气7至8万立方米/小时,正常运行。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重庆浮法两条浮法生产线,使用天然气作为生产燃料,配套两套除尘、脱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配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传输数据。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适用 □不适用
重庆浮法项目已通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环保局环评审批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重庆浮法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并致力于环境改善,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重庆浮法从技术、工程、管理上提出和建设降低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机率的措施和设施,综合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准确判定出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等级。在环境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环保专家评审后,在当地环保局进行备案,确保环境安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适用 □不适用
重庆浮法采用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行监测。按照国家、重庆市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结合平板玻璃制造行业特点和环评、验收资料及排污许可证要求,重庆浮法建立规范排放口,采用自动监测装置全天连续监测并向环保部门实时传输玻璃窑炉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数据,在自动监测设施故障期间进行手工监测。在线监测设备无法监测的指标主要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手工监测或评估并出具监测报告。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适用 □不适用
重庆浮法一方面通过重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基础信息综合管理及公示平台实时公开其环境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公司网站(http://www.fuyaogroup.com)发布年度环境报告,自觉履行企业环境责任。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浮法玻璃事业部
除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及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正在筹建)外,公司另两家浮法玻璃事业部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浮法”)和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浮法”)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总量也低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
福清浮法主要为三条日熔化600吨级优质浮法玻璃的生产,通辽浮法主要为两条日熔化600吨级优质浮法玻璃的生产,二者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生产燃料。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经除尘、脱
硝处理后通过100米烟囱高空排放,特征污染物为:烟尘、SO
、NOx,福清浮法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中表2的排放标准。
福清浮法建设三套除尘、脱硝设施,通辽浮法建设有两套窑炉烟气除尘脱硝设施,处理工艺为静电除尘+SCR脱硝,每套设计处理能力均为10万立方米/小时,实际处理烟气7至8万立方米/小时,正常运行。
(2)汽车玻璃事业部
公司汽车玻璃事业部的生产线主要为夹层玻璃(前挡)生产线,钢化玻璃(后挡)生产线,钢化玻璃(侧窗)生产线和包边生产线。其特征污染物有印刷废气,如苯、甲苯、二甲苯;洗涤玻璃产生的废水,如COD、氨氮、BOD
、SS;废液废渣,废油墨桶、废包边材料桶、废机油、含油废布等危险废物。
针对上述污染物,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印刷烘干废气;安装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沉淀+絮凝气浮+砂滤、碳滤,处理循环使用洗涤玻璃产生的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由集团公司回收利用玻璃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
环保部门的核定和监测数据表明公司汽车玻璃事业部产生产废气、废水的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总量也低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自2017年3月以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栏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一) 股东总数:
于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A股股东80,982户,H股股东58户,合计81,040户。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1,04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 -25,600 | 491,709,200 | 19.60 | 未知 | 未知 |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 0 | 390,578,816 | 15.57 | 无 | 境外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8,922,246 | 303,097,804 | 12.08 | 未知 | 未知 |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0 | 290,000,000 | 11.56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LTD | 0 | 38,653,598 | 1.54 | 未知 | 未知 | ||
白永丽 | 2,395,509 | 34,653,315 | 1.38 | 未知 | 未知 | ||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 0 | 34,277,742 | 1.37 | 质押 | 14,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0,129,860 | 30,129,870 | 1.20 | 未知 | 未知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24,598,300 | 0.98 | 未知 | 未知 | ||
李海清 | 0 | 21,942,159 | 0.87 | 未知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 491,709,2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491,709,200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 390,578,816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578,81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03,097,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097,804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29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000,000 |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 38,653,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8,653,598 |
白永丽 | 34,653,3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53,315 |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 34,277,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77,742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0,129,87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29,87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4,59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98,300 |
李海清 | 21,942,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42,15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家庭成员。其余8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合计数。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和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和淡仓
于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章(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或(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条所述登记册;或(c)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姓名 | 身份/权益性质 | 持有权益的股份数目 | 占该类别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3) | 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3) | 股份 类别 |
曹德旺(董事长兼执行董事)(1) | 实益拥有人/配偶的权益/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 425,171,386(L) | 21.23(L) | 16.95(L) | A股 |
曹晖(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2) |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 12,086,605(L) | 0.60 (L) | 0.48 (L) | A股 |
注:(1)曹德旺先生直接持有314,828股A股(好仓)及通过三益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90,578,816股A股(好仓)。此外,曹德旺先生被视为于其配偶陈凤英女士间接持有的34,277,742股A股(好仓)中拥有权益。
(2) 曹晖先生透过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2,086,605股A股(好仓)。(3) 该百分比是以本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之已发行的相关类别股份数目或总股份数目计算。(4)(L) -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概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章(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条所述登记册;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四) 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于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获告知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336条须由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所记录的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及相关股份的5%或以上的权益或淡仓:
名称 | 身份/权益性质 | 持有权益的股份数目 | 占该类别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5) | 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5) | 股份 类别 |
陈凤英(1) | 配偶的权益/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 425,171,386(L) | 21.23(L) | 16.95(L) | A股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 实益拥有人 | 390,578,816(L) | 19.50(L) | 15.57(L) | A股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实益拥有人 | 290,000,000(L) | 14.48(L) | 11.56(L) | A股 |
Matthews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 LLC | 投资经理 | 61,650,000(L) | 12.19(L) | 2.46(L) | H股 |
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2) |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 45,071,800(L) | 8.91(L) | 1.80 (L) | H股 |
Maw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td. | 投资经理 | 40,562,285(L) | 8.02(L) | 1.62(L) | H股 |
Royal Bank of Canada(3) |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 30,507,600 (L) | 6.03 (L) | 1.22 (L) | H股 |
JPMorgan Chase & Co. (4) | 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核准借出代理人 | 30,495,078(L) 1,059,599(S) 9,955,568(P) | 6.03(L) 0.20(S) 1.96(P) | 1.22(L) 0.04 (S) 0.40(P) | H股 |
注:(1)陈凤英女士透过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耀华」)间接持有34,277,742股A股(好仓),而其中14,000,000股A股(好仓)已由耀华抵押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外,她被视为于其配偶曹德旺先生拥有的390,893,644股A股(好仓)中拥有权益。
(2) 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的受控实体ASB Group Investments Limited、Colonial First StateInvestments Limited 和First State Investments (Hong Kong) Ltd.合共持有本公司45,071,800股H股(好仓),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被视为拥有该等实体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3) Royal Bank of Canada的受控实体RBC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U.S.) Inc.和RBC Global AssetManagement Inc.合共持有本公司30,507,600股H股(好仓),Royal Bank of Canada被视为拥有该等实体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4) JPMorgan Chase & Co.透过多家受其控制的实体分别持有本公司30,495,078股H股(好仓)权益、1,059,599股H股(淡仓)权益及9,955,568股H股(可供借出的股份)。另外,有2,017,200股H股(好仓)及45,600股H股(淡仓)乃涉及衍生工具,类别为:非上市衍生工具一以实物交收。
(5)该百分比是以本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之已发行的相关类别股份数目或总股份数目计算。(6) (L)-好仓,(S)-淡仓,(P)-可供借出的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18年6月30日,概无任何人士于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登记于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五)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曹德旺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314,828 | 314,828 | 0 | |
曹晖 | 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 ||||
陈向明 | 执行董事、联席公司秘书、财务总监 | ||||
孙依群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 ||||
吴世农 | 非执行董事 | ||||
朱德贞 | 非执行董事 | ||||
张洁雯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LIU XIAOZHI(刘小稚)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吴育辉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白照华 | 监事会主席 | ||||
倪时佑 | 监事 | ||||
陈明森 | 监事 | ||||
叶舒 | 总经理 | ||||
何世猛 | 副总经理 | 33,633 | 33,633 | 0 | |
陈居里 | 副总经理 | ||||
黄贤前 | 副总经理 | ||||
林勇 | 副总经理 | ||||
吴礼德 | 副总经理 | ||||
李小溪 | 董事局秘书 | 365,600 | 365,600 | 0 | |
程雁(退任)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备注:李小溪女士持有的股份为公司的H股股份,其他人士所持有的均为公司的A股股份。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张洁雯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程雁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退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于2017年11月届满,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重新选举新一届(即第九届)董事局成员,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因已连续任职六年,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洁雯女士为第九届董事局独立非执行董事后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刊登日期为2018年1月9日的公告。
三、董事及监事资料变更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本公司的董事资料变更如下:
1、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2017年11月起担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137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2、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先生于2018年2月离任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本公司执行董事曹德旺先生于2018年5月离任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为“鸿侨海外有限公司”)董事。
4、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曹晖先生于2018年5月起担任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鸿侨海外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外,截至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知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有关董事或监事资料变更而须作出的披露。
第八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福耀01 | 136566 | 2016年7月22日 | 2019年7月22日 | 800,000,000 | 3%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交所 |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16福耀01首次计算期限为2016年7月22日至2017年7月21日,第二次计算期限为2017年7月22日至2018年7月21日,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0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二次的债券利息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7年7月14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及日期为2018年7月14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 |
联系人 | 高巍 | |
联系电话 | 010-85606888 |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 □不适用
1、16福耀01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期公司债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统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和其他约定一致。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银行名称 | 金额 | 付款时间 |
1 |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0,398,533.33 | 2016年7月26日 |
2 |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70,578,608.33 | 2016年7月27日 |
3 |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70,000,000.00 | 2016年7月29日 |
4 | 花旗银行广州分行 | 200,000,000.00 | 2016年8月1日 |
合计 | 410,977,141.66 |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用途 | 金额 |
1 | 支付工资 | 96,823,988.77 |
2 | 支付货款 | 83,756,537.95 |
3 | 支付税款 | 79,783,748.94 |
4 | 支付电费 | 43,022,379.14 |
5 | 支付天然气款 | 40,965,215.94 |
6 | 支付汇票到期款 | 30,055,447.33 |
7 | 支付社保公积金 | 6,587,168.20 |
8 | 支付运费 | 4,541,483.28 |
9 | 支付仓储配送费 | 1,253,206.12 |
10 | 支付水费 | 155,557.10 |
合计 | 386,944,732.77 |
2、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的程序公司对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以及公司《公司章程》 《投资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程序。本期募集资金到账后,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司的核准权限管理规定执行。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不存在异常情况。
四、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16福耀01的信用等级为AAA。上述信用等级表明本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极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及2018年4月26日分别对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有关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cxr.com.cn/)刊登的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及日期为2018年4月27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公司债券增信机制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情况。
2、本期公司债券偿债计划执行情况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资金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合格投资者的利益。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08,517.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74%;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17,777.3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汇兑收益6,083.93万元,去年同期汇兑损失17,115.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14%;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86,862.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8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0.7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4.55%。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59,501.35万元,同比增长50.90%。
3、偿债应急保障计划执行情况此外,假使本期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时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偿债应急保障计划包括:
(1)流动资产变现截至2018年6月30日,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下流动资产余额为人民币2,205,987.50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人民币2,167,687.86万元。
(2)利用外部融资渠道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被多家银行授予很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强。于2018年6月30日,公司获得多家金融机构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285.87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10.92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4.95亿元。此外,公司具有其他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
4、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确定了以下五项偿债保障措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指派专人负责本期公司债券的偿付工作、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严格的信息披露。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对公司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公司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6月23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7年6月24日的公告。
2018年6月28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的公告。
八、 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下列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倍)(1) | 1.33 | 1.55 | -14.19 | |
速动比率(倍)(2) | 1.11 | 1.25 | -11.20 | |
资产负债率(3) | 46.26% | 40.05% | 6.21%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4) | 3,115,284,969 | 2,437,656,355 | 27.80 | |
利息保障倍数(倍)(5) | 12.74 | 18.13 | -29.73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倍)(6) | 19.11 | 30.53 | -37.41 | 主要因本报告期借款增加及利率上升,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7) | 16.92 | 25.22 | -32.91 | 主要因本报告期借款增加及利率上升,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EBITDA全部债务比(8) | 0.26 | 0.24 | 8.33 | |
贷款偿还率(9) | 100% | 100% | 0.00 | |
利息偿付率(10) | 100% | 100% | 0.00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8)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九、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按时付息兑付,不存在延期支付利息和本金以及无法支付利息和本金的情况。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银行授信总额度人民币285.87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10.92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4.95亿元。
十二、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未有损害债券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发生。
十三、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032,498,382 | 6,728,200,04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七(2) | 117,140,061 | 105,489,40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899,788,362 | 921,383,461 |
应收账款 | 七(5) | 3,694,890,108 | 3,716,260,518 |
预付款项 | 七(6) | 289,694,892 | 195,521,29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97,974,778 | 105,412,82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885,954,123 | 2,974,677,451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420,736,12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6,676,683 | 259,548,554 |
流动资产合计 | 17,725,353,518 | 15,006,493,54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5) | 190,000,000 | 19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6) | 89,334,106 | 95,519,959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17) | 11,685,780,395 | 11,151,786,090 |
在建工程 | 七(18) | 3,657,529,661 | 3,366,783,284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1) | 1,167,710,794 | 1,098,130,40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3) | 148,750,287 | 74,678,326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4) | 464,493,039 | 438,811,5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5) | 277,484,136 | 280,595,6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26) | 551,764 | 1,210,71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681,634,182 | 16,697,515,944 | |
资产总计 | 35,406,987,700 | 31,704,009,4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27) | 8,140,826,436 | 5,379,161,09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七(28) | 21,160,083 | 23,190,469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0) | 1,093,524,981 | 977,677,867 |
应付账款 | 七(31) | 1,228,286,869 | 1,423,419,251 |
预收款项 | 七(32) | 689,409,902 | 18,007,85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3) | 303,190,046 | 439,505,286 |
应交税费 | 七(34) | 297,379,325 | 313,192,643 |
应付利息 | 七(35) | 48,957,110 | 29,257,043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七(37) | 1,049,831,956 | 1,039,849,135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38) | 2,451,93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39) | 457,520,000 | 8,5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332,538,646 | 9,651,760,64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1) | 1,624,855,075 | 1,711,000,000 |
应付债券 | 七(42) | 799,029,845 | 798,605,41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47) | 532,762,323 | 461,594,9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5) | 91,608,317 | 75,790,24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48,255,560 | 3,046,990,573 | |
负债合计 | 16,380,794,206 | 12,698,751,215 |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七(49) | 2,508,617,532 | 2,508,617,532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1) | 6,224,133,097 | 6,224,133,09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3) | -192,456,660 | -204,408,76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5) | 1,912,914,559 | 1,912,914,5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56) | 8,546,736,579 | 8,559,579,1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999,945,107 | 19,000,835,533 | |
少数股东权益 | 26,248,387 | 4,422,74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026,193,494 | 19,005,258,2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5,406,987,700 | 31,704,009,489 |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802,657,758 | 6,353,866,58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4,893,362 | 105,489,40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68,855,219 | 853,199,702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701,283,975 | 615,981,816 |
预付款项 | 117,370,287 | 31,810,021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96,868,799 | 109,615,44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851,757,894 | 8,647,678,460 |
存货 | 382,996,424 | 355,656,461 | |
持有待售资产 | 302,216,1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975,226 | 42,339,5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059,875,047 | 17,115,637,440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753,753,217 | 3,667,553,044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419,035,698 | 6,527,388,995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797,007,590 | 617,442,186 | |
在建工程 | 35,490,596 | 210,707,551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59,839,883 | 52,471,47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8,490,007 | 48,490,007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673,097 | 15,685,54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2,394,341 | 94,464,2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221,684,429 | 11,234,203,004 | |
资产总计 | 33,281,559,476 | 28,349,840,4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854,026,255 | 3,803,754,09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1,160,083 | 22,857,761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49,348,719 | 1,048,884,887 | |
应付账款 | 167,670,000 | 206,203,916 | |
预收款项 | 673,003,974 | 189,827,470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829,688 | 99,787,168 | |
应交税费 | 37,569,996 | 2,599,671 | |
应付利息 | 47,751,986 | 28,713,638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551,834,742 | 5,742,956,898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5,500,000 | 8,5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729,695,443 | 11,154,085,50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424,000,000 | 1,671,000,000 | |
应付债券 | 799,029,845 | 798,605,41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679,533 | 27,449,4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801,790 | 33,300,85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87,511,168 | 2,530,355,748 | |
负债合计 | 17,017,206,611 | 13,684,441,249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508,617,532 | 2,508,617,532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202,552,740 | 6,202,552,74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12,914,559 | 1,912,914,559 | |
未分配利润 | 5,640,268,034 | 4,041,314,36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264,352,865 | 14,665,399,19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281,559,476 | 28,349,840,444 |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合并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0,085,174,554 | 8,713,962,62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57) | 10,085,174,554 | 8,713,962,62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981,377,710 | 7,064,997,91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57) | 5,853,457,211 | 4,968,612,17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58) | 99,084,664 | 95,722,841 |
销售费用 | 七(59) | 672,244,767 | 611,652,140 |
管理费用 | 七(60) | 1,351,273,070 | 1,228,118,775 |
财务费用 | 七(61) | 6,460,809 | 158,486,677 |
资产减值损失 | 七(62) | -1,142,811 | 2,405,307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3) | 17,697,044 | -28,985,21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4) | 1,164,147 | -246,10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64,147 | -246,10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5) | -6,611,618 | -8,528,062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七(66) | 53,226,917 | 60,889,48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69,273,334 | 1,672,094,81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67) | 9,487,363 | 15,603,97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68) | 986,968 | 1,329,82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77,773,729 | 1,686,368,9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69) | 308,679,587 | 301,697,18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69,094,142 | 1,384,671,78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69,094,142 | 1,384,671,78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68,620,621 | 1,386,186,828 | |
2.少数股东损益 | 473,521 | -1,515,04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952,102 | -100,710,636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952,102 | -100,710,636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952,102 | -100,710,636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0) | 11,952,102 | -100,710,636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81,046,244 | 1,283,961,14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80,572,723 | 1,285,476,192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73,521 | -1,515,04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5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5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206,752,531 | 2,008,821,68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936,451,253 | 1,834,577,512 |
税金及附加 | 7,065,978 | 6,282,093 | |
销售费用 | 112,166,292 | 111,506,254 | |
管理费用 | 185,327,167 | 183,653,288 | |
财务费用 | -131,152,973 | 164,370,112 | |
资产减值损失 | -232,008 | 2,104,73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117,636 | -14,116,88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375,396,501 | 3,221,811,39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64,225 | 1,408,40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79,289 | 800,471 | |
其他收益 | 1,769,750 | 5,653,35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486,931,420 | 2,920,476,024 | |
加:营业外收入 | 56,189 | 8,043,349 | |
减:营业外支出 | 35,9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86,987,609 | 2,928,483,473 | |
减:所得税费用 | 6,570,790 | 2,448,15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80,416,819 | 2,926,035,316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80,416,819 | 2,926,035,31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480,416,819 | 2,926,035,31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330,989,891 | 9,861,220,80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5,665,552 | 145,432,98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1) | 153,554,367 | 146,380,3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50,209,810 | 10,153,034,11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07,306,584 | 5,398,257,26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74,862,042 | 1,745,956,49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69,992,469 | 1,191,639,54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1) | 103,035,264 | 97,532,3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55,196,359 | 8,433,385,6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5,013,451 | 1,719,648,45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35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883,059 | 53,540,59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3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1) | 84,289,500 | 7,911,7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7,522,559 | 61,452,30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78,132,688 | 1,505,604,97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40,131,37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1) | 3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18,264,060 | 1,805,604,9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741,501 | -1,744,152,67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597,736,969 | 5,867,143,588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97,736,969 | 5,867,143,58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50,870,838 | 3,859,725,51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43,468,039 | 1,958,520,33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94,338,877 | 5,818,245,85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3,398,092 | 48,897,73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7,599,391 | -132,612,13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5,269,433 | -108,218,61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04,295,628 | 7,198,834,33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09,565,061 | 7,090,615,713 |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69,392,346 | 1,649,903,32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6,946,748 | 133,390,75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4,774,324 | 287,696,6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61,113,418 | 2,070,990,77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30,427,345 | 2,250,479,93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2,351,437 | 185,550,99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696,567 | 183,010,2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2,415,264 | 2,327,758,0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14,890,613 | 4,946,799,2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222,805 | -2,875,808,4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92,928,926 | 3,091,510,0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18,966 | 800,47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63,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58,047,892 | 3,094,110,56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479,492 | 94,062,8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8,648,581 | 721,933,72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7,128,073 | 1,115,996,5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0,919,819 | 1,978,114,0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93,264,827 | 5,193,017,353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93,264,827 | 5,193,017,35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42,992,665 | 2,141,058,63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04,892,409 | 1,927,932,3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47,885,074 | 4,068,991,01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4,620,247 | 1,124,026,33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6,268,796 | -132,691,20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48,791,173 | 93,640,69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53,866,585 | 6,587,731,0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02,657,758 | 6,681,371,735 |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08,617,532 | 6,224,133,097 | -204,408,762 | 1,912,914,559 | 8,559,579,107 | 4,422,741 | 19,005,258,2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08,617,532 | 6,224,133,097 | -204,408,762 | 1,912,914,559 | 8,559,579,107 | 4,422,741 | 19,005,258,2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952,102 | -12,842,528 | 21,825,646 | 20,935,2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52,102 | 1,868,620,621 | 473,521 | 1,881,046,2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81,463,149 | -1,881,463,1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81,463,149 | -1,881,463,14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1,352,125 | 21,352,12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08,617,532 | 6,224,133,097 | -192,456,660 | 1,912,914,559 | 8,546,736,579 | 26,248,387 | 19,026,193,494 |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08,617,532 | 6,228,753,097 | 91,038,123 | 1,634,319,463 | 7,570,889,309 | 4,928,270 | 18,038,545,7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08,617,532 | 6,228,753,097 | 91,038,123 | 1,634,319,463 | 7,570,889,309 | 4,928,270 | 18,038,545,7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710,636 | -495,276,321 | -1,515,048 | -597,502,0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710,636 | 1,386,186,828 | -1,515,048 | 1,283,961,1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81,463,149 | -1,881,463,1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81,463,149 | -1,881,463,149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08,617,532 | 6,228,753,097 | -9,672,513 | 1,634,319,463 | 7,075,612,988 | 3,413,222 | 17,441,043,789 |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08,617,532 | 6,202,552,740 | 1,912,914,559 | 4,041,314,364 | 14,665,399,1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08,617,532 | 6,202,552,740 | 1,912,914,559 | 4,041,314,364 | 14,665,399,1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98,953,670 | 1,598,953,6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0,416,819 | 3,480,416,8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81,463,149 | -1,881,463,1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81,463,149 | -1,881,463,14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08,617,532 | 6,202,552,740 | 1,912,914,559 | 5,640,268,034 | 16,264,352,865 |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08,617,532 | 6,202,552,740 | 1,634,319,463 | 3,415,421,647 | 13,760,911,3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08,617,532 | 6,202,552,740 | 1,634,319,463 | 3,415,421,647 | 13,760,911,3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4,572,167 | 1,044,572,1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26,035,316 | 2,926,035,3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81,463,149 | -1,881,463,1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81,463,149 | -1,881,463,14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08,617,532 | 6,202,552,740 | 1,634,319,463 | 4,459,993,814 | 14,805,483,549 |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三、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于1991年改制,1992年6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为福建省福清市。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益发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曹德旺先生通过直接控制该等控股股东,实际控股本公司,为本公司单一最大控股股东。
本公司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共计2,002,986,332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数详见“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经2006年2月13日至2006年2月15日网络投票和2006年2月15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以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3日)的流通股总数385,684,11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票,共计支付38,568,411股。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承诺,福建省外贸汽车维修厂、上海福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闽辉大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7,115,5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07年3月15日上市流通;三益发展及鸿侨海外有限公司(已变更名称为“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763,024,28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09年9月15日上市流通。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村”)作出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根据承诺内容,由于本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46,052,503元,每股收益为0.12元/股,低于2007年度每股收益0.46元/股(因本公司2008年度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0股,导致普通股股数增加1倍,故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2007年度每股收益),触发了追送条件。对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7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日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1股,共计38,568,411股。由于本公司2008年度派发股票股利,本次追送股份的数量调整为77,136,822股。追送的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9年4月21日。工业村持有的100,149,317、100,149,317及39,790,4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于2011年4月26日、2012年4月20日及2013年4月20日上市流通。
于 2011 年4 月11 日,工业村和三益发展与河仁慈善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书》,约定河仁慈善基金会以赠予方式获赠工业村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0,089,084股,获赠三益发展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910,916 股。
于 2011 年4 月14 日,河仁慈善基金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票的过户手续,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于2011年4月26日,2012年4月20日及2013年4月22日,河仁慈善基金会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149,317、100,149,317及39,790,450股分别上市流通。
于2015年3月31日及2015年4月28日,本公司在香港向全球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439,679,600股并超额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65,951,600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08,617,532股。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汽车用玻璃制品及浮法玻璃的生产及销售。本集团产品的商标为“福耀 ”。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局于2018年8月20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九,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三骐(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三骐”)、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控股”)、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模具”)、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饰件”)、福州三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传媒”)和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服务”),详见附注八(1)。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五(10))、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1))、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14)、(17))、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22))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五(26)。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美国、俄罗斯、香港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不适用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
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不适用
(a) 外币交易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境外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已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 金融资产(i)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 减值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
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iii)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0.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对应收账款指单项金额占合并应收账款余额5%以上的款项;对其他应收款指单项金额占合并其他应收款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其他方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账龄一年以上、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新业务且没有有效询证函确认的应收款项 | 100 | 100 |
除组合1以外的应收款项 | 0 | 0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银行承兑汇票 | 0 | 0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账龄一年以上、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新业务且没有有效询证函确认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除组合1以外的应收款项 |
11. 存货√适用 □不适用
(a)分类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e)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均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不适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二) 本集团已与其他方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售协议且已取得相关批准,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13.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投资成本确定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b)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的依据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18))。
14.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年 | 10% | 4.5%至9%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2年 | 10% | 7.5%至9%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10% | 18% |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10% | 18%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18))。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适用 √不适用
15. 在建工程√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18))。
16. 借款费用√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7.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等,以成本计量。(a)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按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b)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按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c)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按受益年限平均摊销。(d)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e)无形资产减值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18))。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某特定汽车玻璃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该特定汽车玻璃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该特定汽车玻璃生产工艺的开发业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管理层已批准该特定汽车玻璃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该特定汽车玻璃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该特定汽车玻璃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 该特定汽车玻璃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8.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回收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9.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模检具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股份支付√适用□不适用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2. 收入√适用□不适用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a)销售商品本集团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购买方在确认接收后享有自行销售和使用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其中,国内配套销售收入在国内汽车生产商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的规定领用并确认接收产品时予以确认;其他客户包括海外汽车生产商和售后维修供应商等的销售收入,于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并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
(b)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3.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其他说明
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属政府资本性投入,计入资本公积。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5.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并未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6.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1)商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当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18))。
(2)分部信息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的业务单一,主要为生产和销售汽车用玻璃制品及浮法玻璃。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集团不需呈报分部信息。
(3)重要会计估计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进行持续的评价。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的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a)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本集团管理层及时判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程度,以此来估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本集团未必可追回有关余额,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来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
(b)存货减值本集团管理层及时判断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此来估计存货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该等存货未必可实现有关价值,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存货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先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存货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
(c)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本集团管理层负责评估确认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这项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本集团管理层将对其进行调整。
(d)长期资产减值本集团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是否出现减值。可收回金额为资产预计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中较高者,是按可以取得的最佳信息作出估计,以反映知情自愿各方于各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公平交易以处置资产而获取的款项(应扣减处置成本)或持续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该估计于每次减值测试时都可能予以调整。如果重新估计的可收回金额高于本集团管理层原先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e)所得税本集团在中国各地区及海外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f)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确认税务亏损及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集团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项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而计算该未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运用大量的判断及估计。不同的判断及估计会影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27.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自2017年3月以来,财政部修订及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涉及金融资产分类、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方法、收入确认标准等。 |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无 |
其他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8. 其他□适用√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附注六(3)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及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 | 5%或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列示如下 |
教育费附加 | 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及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及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实际所得税率(%) |
本公司 | 25 | - |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汽车玻璃”) | 25 | 15 |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车玻璃”) | 25 | 15 |
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汽车玻璃”) | 25 | 15 |
福耀(长春)巴士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巴士玻璃”) | 25 | 25 |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盛汽车玻璃”) | 25 | 15 |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汽车玻璃”) | 25 | 15 |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浮法”) | 25 | 15 |
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浮法”) | 25 | 15 |
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汽车玻璃”) | 25 | 15 |
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玻璃”) | 25 | - |
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机械制造”) | 25 | 15 |
广州南沙福耀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中转库”) | 25 | 10 |
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浮法”) | 25 | - |
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文昌硅砂”) | 25 | - |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汽车玻璃”) | 25 | 15 |
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巴士玻璃”) | 25 | 15 |
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汽车玻璃”) | 25 | 15 |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车饰件”) | 25 | - |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汽车玻璃”) | 25 | 15 |
佛山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转库”) | 25 | 10 |
溆浦福耀硅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溆浦硅砂”) | 25 | - |
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玻璃”) | 25 | 15 |
成都绿榕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转库”) | 25 | - |
烟台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中转库”) | 25 | - |
武汉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转库”) | 25 | - |
柳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中转库”) | 25 | - |
本溪福耀硅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本溪硅砂”) | 25 | - |
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汽车玻璃”) | 25 | 15 |
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汽车玻璃”) | 25 | - |
三骐(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骐”) | 25 | - |
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饰件”) | 25 | - |
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控股”) | 25 | - |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模具”) | 25 | 15 |
福建三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服务”) | 25 | 25 |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香港”) | 25 | - |
Meadland Limited(以下简称“Meadland”) | 25 | - |
融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德投资”) | 16.50 | 16.50 |
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集团香港”) | 16.50 | 16.50 |
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北美”) | 24 | 24 |
福耀玻璃配套北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美配套”) | 27 | - |
福耀美国A资产公司(以下简称“美国A资产”) | 27 | - |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美国”) | 26.15 | - |
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以下简称“美国C资产”) | 26.15 | - |
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伊利诺伊”) | 26.15 | - |
福耀集团韩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福耀韩国”) | 10 | - |
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欧洲”) | 30.53 | - |
福耀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福耀日本”) | 38.31 | 38.31 |
福耀玻璃俄罗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俄罗斯”) | 20 | - |
2. 税收优惠√适用□不适用
(a)本公司、福耀国际、海南文昌硅砂、上海汽车饰件、湖南溆浦硅砂、成都中转库、烟台中转库、武汉中转库、柳州中转库、辽宁本溪硅砂、苏州汽车玻璃、厦门三骐的适用税率为25%,由于本报告期亏损或剔除居民企业投资收益后应纳税所得小于零或尚处于筹建期,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0%)。
(b)福清汽车玻璃注册于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闽科高[2017]22号文,福清汽车玻璃于2017年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
15%)。
(c)上海汽车玻璃注册于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国科火字[2015]187号文,上海汽车玻璃于2015年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于2018年8月19日到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文,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
15%)。
(d)长春汽车玻璃注册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吉科发办[2017]262号文,长春汽车玻璃于2017年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
15%)。
(e)万盛汽车玻璃注册于重庆市万盛区、重庆汽车玻璃注册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通辽浮法注册于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浮法注册于重庆市万盛区,适用税率均为25%。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2014年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该目录明确规定了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西部地区产业范围。万盛汽车玻璃、重庆汽车玻璃、通辽浮法、重庆浮法已获得发改委或其授权部门签发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确认书,且2018年其符合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达到70%以上的要求,因此万盛汽车玻璃、重庆汽车玻璃、通辽浮法、重庆浮法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15%)。
(f)北京汽车玻璃注册于北京市通州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国科火字[2015]191号文,北京汽车玻璃于2015年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于2018年7月24日到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文,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15%)。
(g)福清机械制造注册于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国科火字[2016]159号文,福清机械制造于2016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15%)。
(h)南沙中转库注册于广州市南沙区,适用税率25%。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南沙中转库符合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实际税率10%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年:10%)。
(i)佛山中转库注册于佛山市南海区,适用税率25%。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南沙中转库符合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实际税率10%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年:25%)。
(j)广州汽车玻璃注册于广州增城市新塘镇,适用税率为25%。根据国科火字[2015]326号文,广州汽车玻璃于2015年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于2018年9月30日到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文,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15%)。
(k)上海巴士玻璃注册于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国科火字[2015]287号文,上海巴士玻璃于2015年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于2018年10月30日到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文,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15%)。
(l)湖北汽车玻璃注册于湖北荆门市,适用税率为25%。根据国科火字[2016]184号,湖北汽车玻璃于2016年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15%)。
(m)郑州汽车玻璃注册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金岱工业园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国科火字[2015]194号,郑州汽车玻璃于2015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于2018年8月3日到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文,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
15%)。
(n)沈阳汽车玻璃注册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适用税率25%,根据辽科发[2017]56号,沈阳汽车玻璃于2017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15%)。
(o)天津汽车玻璃注册于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国科火字[2017]222号,天津汽车玻璃于2017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15%)。
(p)三锋饰件注册于福建省福清市,适用税率为25%。根据闽科高[2018]1号,三锋饰件于2017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由于本报告期亏损,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0%)
(q)三锋控股注册于福建省福清市,适用税率为25%,由于本报告期剔除居民企业投资收益后应纳税所得小于零,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0%)
(r)福州模具注册于福州市海西高新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闽科高[2018]1号文,福州模具于2017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15%)。
(s)根据国税函[2010]46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及Meadland Limited居民企业认定问题的批复”,福耀香港和Meadland适用税率为25%,由于本报告期剔除居民企业投资收益后应纳税所得小于零,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0%)。
(t)北美配套、美国A资产在母公司北美配套所在地美国密歇根州联合申报公司所得税,根据美国相关税法,联邦税率21%,综合州税率6%,合计27%,本报告期两家联合申报为亏损,因此本报告期北美配套、美国A资产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0%)。
(u)福耀美国、美国伊利诺伊、美国C资产联合申报联邦所得税和州税,根据美国相关税法,联邦税率21%,综合州税率5.15%,合计26.15%。本报告期使用了以前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0%)。
(v)福耀韩国注册于韩国仁川市,根据韩国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00韩元以下的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为10%,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00,000韩元至20,000,000,000韩元之间的部分适用所得税率为20%,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000,000韩元的部分适用所得税率为22%。福耀韩国本报告期亏损,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0%)。
(w)福耀欧洲注册于德国海尔布隆,根据德国所得税法,所得税税率15.83%,经营税约14.7%,合计约30.53%。本报告期福耀欧洲亏损,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30%)。
(x)福耀俄罗斯注册于俄罗斯卡卢加州,根据俄罗斯所得税法,联邦税率3%,地方税率17%,合计20%。本报告期福耀俄罗斯亏损,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0%)。
3. 其他√适用□不适用增值税
本集团的产品于中国的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其中自2018年5月1日起,内销产品销项税率由17%调整为16%,外销产品采用“免、抵、退”办法,本报告期出口的汽车玻璃的出口退税率为17%。
本集团的产品于海外的销售业务在部分国家适用增值税,其中欧洲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9%,俄罗斯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8%,日本产品增值税税率为8%。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 货币资金√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8,756 | 43,817 |
银行存款 | 9,008,908,519 | 6,704,251,811 |
其他货币资金 | 23,531,107 | 23,904,414 |
合计 | 9,032,498,382 | 6,728,200,04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453,374,294 | 4,450,791,809 |
其他说明
于2018年6月30日,无定期存款质押给银行作为借款的担保(2017年12月31日:无)。于2018年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中3,654,481元(2017年12月31日:3,608,969元)为本集团所属子公司海关关税保证金存款;1,690,982元(2017年12月31日:1,724,308元)为本集团所属子公司厂房租赁保证金存款;18,185,644元(2017年12月31日:18,571,137元)为本集团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及汇票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664,748 | 3,561,550 |
货币互换/掉期合同(b) | 12,418,048 | 3,561,550 |
远期外汇合同(c) | 2,246,7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2,475,313 | 101,927,854 |
结构性理财产品(a) | 102,475,313 | 101,927,854 |
合计 | 117,140,061 | 105,489,404 |
其他说明:
(a)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结存的收益与摩根大通 MOZAIC WEEKLY指数连结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本报告期末估值为15,487,609美元,折合人民币102,475,313元(2017年12月31日:估值为15,599,133美元,折合人民币101,927,854元)。该产品将于2018年8月17日归还投资本金,于2019年8月16日到期。
(b)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与银行间已签约但尚未到期的货币互换/掉期合同中:以人民币兑美元的货币互换合同之合同本金合计为183,000,000美元,合同约定到期汇率为6.45至6.7481,合同将在2018年7月19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间到期(2017年12月31日:以人民币
兑美元之合同本金合计为157,000,000美元,合同约定到期汇率为6.45至6.7481,本报告期均尚未到期;以欧元兑美元的货币掉期合同之合同本金合计为18,518,519欧元,合同约定到期汇率为1.08,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到期)。
(c)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与银行间已签约但尚未到期的远期外汇合同中:以欧元兑换美元之合同本金合计为7,267,000欧元,合同约定的到期汇率为1.2023至1.2035,合同将在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9日到期(2017年12月31 日:以欧元兑换美元之合同本金合计为4,896,000欧元,合同约定的到期汇率为1.20,合同已在本报告期交割)。
(d)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与银行间已签约但尚未到期的卖出外汇看涨期权合同中:以美元兑人民币之合同本金合计为110,000,000美元,合同约定到期汇率为6.48至6.68,合同将在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12月11日到期(2017年12月31日:以美元兑人民币之合同本金合计为60,000,000美元,合同约定到期汇率为6.75至6.9,合同已在本报告期到期);以欧元兑人民币之合同本金合计为10,000,000欧元,合同约定到期汇率为8.3,合同将在2018年11月19日到期(2017年12月31日:无)。见附注七(28)。
以上结构性理财产品、货币掉期合同、远期外汇合同及卖出外汇看涨期权于年末的公允价值为根据银行确认的金额或根据中国银行公布的年末至交割日的远期结售汇汇率计算的金额列示。
3、 衍生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78,109,755 | 898,670,630 |
商业承兑票据 | 21,678,607 | 22,712,831 |
合计 | 899,788,362 | 921,383,46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5,703,155 |
合计 | 55,703,155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40,574,282 | |
合计 | 1,240,574,282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94,890,108 | 100 | 3,694,890,108 | 3,716,260,518 | 100 | 3,716,260,518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3,694,890,108 | 100 | / | 3,694,890,108 | 3,716,260,518 | 100 | / | 3,716,260,518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数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689,486,883 | 19%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8,382,498 | 92 | 185,080,925 | 95 |
1至2年 | 10,331,365 | 4 | 241,989 | 0 |
2至3年 | 10,834,003 | 4 | 10,133,383 | 5 |
3年以上 | 147,026 | 0 | 64,998 | 0 |
合计 | 289,694,892 | 100 | 195,521,295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 |
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 107,335,603 | 37%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21,312,394元,主要为预付材料款及加工费(2017年12月31日:10,440,370元)。
7、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97,974,778 | 100 | 197,974,778 | 105,412,820 | 100 | 105,412,82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197,974,778 | 100 | / | 197,974,778 | 105,412,820 | 100 | / | 105,412,82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 | 72,204,044 | 7,969,625 |
押金及保证金 | 16,002,725 | 14,649,184 |
应收退税 | 30,115,401 | 27,078,246 |
代垫款项 | 16,248,853 | 18,378,737 |
应收资产让售款 | 15,798,028 | 0 |
员工借款 | 1,439,218 | 1,653,351 |
其他 | 46,166,509 | 35,683,677 |
合计 | 197,974,778 | 105,412,82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关联方 | 68,106,678 | 一年以内 | 34 | |
第二名 | 应收资产让售款 | 15,272,584 | 一年以内 | 8 | |
第三名 | 应收退税 | 14,057,321 | 一年以内 | 7 |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8,410,022 | 一年以上 | 4 | |
第五名 | 应收退税 | 7,930,718 | 一年以内 | 4 | |
合计 | 113,777,323 | 57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其他应收款(2017年12月31日﹕无)。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37,686,830 | 1,969,206 | 1,235,717,624 | 1,226,005,506 | 1,260,474 | 1,224,745,032 |
在产品 | 132,650,312 | 132,650,312 | 115,678,100 | 115,678,100 | ||
库存商品 | 1,508,262,814 | 5,629,216 | 1,502,633,598 | 1,630,798,850 | 6,843,520 | 1,623,955,330 |
周转材料 | 14,952,589 | 14,952,589 | 10,298,989 | 10,298,989 | ||
合计 | 2,893,552,545 | 7,598,422 | 2,885,954,123 | 2,982,781,445 | 8,103,994 | 2,974,677,451 |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60,474 | 5,193 | 703,539 | 1,969,206 | ||
库存商品 | 6,843,520 | 71,389 | 725,588 | 2,011,281 | 5,629,216 | |
合计 | 8,103,994 | 76,582 | 1,429,127 | 2,011,281 | 7,598,42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货币资金 | 597,787 | 597,787 | 2018年下半年 | |
应收帐款 | 38,099 | 38,099 | 2018年下半年 |
预付款项 | 119,878 | 119,878 | 2018年下半年 | |
其他应收款 | 22,677 | 22,677 | 2018年下半年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722,718 | 12,653,305 | 2018年下半年 | |
固定资产 | 323,803,749 | 465,310,980 | 2018年下半年 | |
在建工程 | 37,744,628 | 39,563,117 | 2018年下半年 | |
无形资产 | 41,913,564 | 371,956,533 | 2018年下半年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73,029 | 3,773,029 | 2018年下半年 | |
合计 | 420,736,129 | 894,035,405 |
其他说明:
2018年6月28日,本公司与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诺”)签署《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子公司北京福通75%股权出售给太原金诺,作价人民币100,445万元,其中,北京福通51%的股权作价人民币68,305万元,北京福通24%的股权作价人民币32,140万元,故将北京福通账上资产及负债列为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59,249,358 | 201,222,304 |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 25,085,876 | 40,556,492 |
预缴税费 | 2,341,449 | 17,769,758 |
合计 | 186,676,683 | 259,548,554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持有至到期投资(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垦玻璃 | 190,000,000 | 190,000,000 | 190,000,000 | 190,000,000 | |||
合计 | 190,000,000 | 190,000,000 | 190,000,000 | 190,000,000 | / |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特耐王包装 | 43,381,319 | 2,564,225 | 7,350,000 | 38,595,544 | |||||||
小计 | 43,381,319 | 2,564,225 | 7,350,000 | 38,595,544 | |||||||
二、联营企业 | |||||||||||
金垦玻璃 | 52,138,640 | -1,400,078 | 50,738,562 | ||||||||
小计 | 52,138,640 | -1,400,078 | 50,738,562 | ||||||||
合计 | 95,519,959 | 1,164,147 | 7,350,000 | 89,334,106 |
17、 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94,607,402 | 9,974,392,993 | 195,398,861 | 1,845,899,623 | 17,810,298,8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8,329,869 | 1,066,058,920 | 22,615,445 | 225,754,561 | 1,532,758,795 |
(1)购置 | 20,100,830 | 43,000,564 | 17,519,277 | 102,178,045 | 182,798,716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8,558,177 | 866,892,819 | 2,393,320 | 90,793,736 | 1,098,638,052 |
(3)企业合并增加 | 62,222,452 | 138,501,215 | 4,031,753 | 31,560,176 | 236,315,596 |
(4)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2,551,590 | 17,664,322 | -1,328,905 | 1,222,604 | 15,006,4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4,400,836 | 497,395,749 | 16,588,493 | 162,416,817 | 900,801,895 |
(1)处置或报废 | 2,853,191 | 29,953,593 | 6,061,291 | 55,429,309 | 94,297,384 |
(2)转入持有待售 | 221,547,645 | 467,442,156 | 10,527,202 | 106,987,508 | 806,504,511 |
4.期末余额 | 5,788,536,435 | 10,543,056,164 | 201,425,813 | 1,909,237,367 | 18,442,255,7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79,632,917 | 4,244,936,334 | 132,303,233 | 892,725,105 | 6,649,597,5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222,890 | 373,096,685 | 9,469,393 | 121,677,096 | 632,466,064 |
(1)计提 | 130,584,817 | 373,661,452 | 9,555,966 | 121,556,593 | 635,358,828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2,361,927 | -564,767 | -86,573 | 120,503 | -2,892,7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95,889,906 | 328,231,941 | 13,678,457 | 96,703,165 | 534,503,469 |
(1)处置或报废 | 307,087 | 17,172,710 | 5,095,931 | 29,226,979 | 51,802,707 |
(2)转入持有待售 | 95,582,819 | 311,059,231 | 8,582,526 | 67,476,186 | 482,700,762 |
4.期末余额 | 1,411,965,901 | 4,289,801,078 | 128,094,169 | 917,699,036 | 6,747,560,18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915,200 | 8,915,2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8,915,200 | 8,915,2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67,655,334 | 6,253,255,086 | 73,331,644 | 991,538,331 | 11,685,780,3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06,059,285 | 5,729,456,659 | 63,095,628 | 953,174,518 | 11,151,786,09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977,068,176 | 审批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8,329,447元(原值33,557,554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港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抵押物。(201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8,246,943元,原值为33,271,374元)。
于本报告期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635,358,828元(2017年上半年:576,864,801元),其中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524,445,236元、5,114,695元及105,798,897元(2017年上半年:计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及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
487,337,053元、4,059,476元及85,468,272元)。
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98,638,052 元(2017年上半年:832,690,277 元)房屋及建筑物减值准备为本公司的香港子公司融德投资对其房产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于以往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
于2018年6月30日,净值为977,068,176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因审批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尚在办理房产证。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房产证办理并无实质性障碍,亦不会对本集团的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8、 在建工程(1). 在建工程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福耀美国项目 | 616,860,998 | 616,860,998 | 1,027,337,668 | 1,027,337,668 | ||
本溪浮法项目 | 576,806,817 | 576,806,817 | 259,234,629 | 259,234,629 | ||
天津汽车玻璃项目 | 401,360,412 | 401,360,412 | 395,622,631 | 395,622,631 | ||
苏州汽车玻璃项目 | 343,347,306 | 343,347,306 | 76,400,651 | 76,400,651 | ||
湖北汽车玻璃项目 | 207,294,798 | 207,294,798 | 232,139,130 | 232,139,130 | ||
上海汽车玻璃项目 | 177,744,238 | 177,744,238 | 163,276,174 | 163,276,174 | ||
万盛汽车玻璃项目 | 174,577,698 | 174,577,698 | 177,143,932 | 177,143,932 | ||
北美配套项目 | 164,527,148 | 164,527,148 | 131,314,487 | 131,314,487 | ||
福清汽车玻璃项目 | 130,989,460 | 130,989,460 | 117,450,459 | 117,450,459 | ||
福州模具项目 | 123,976,446 | 123,976,446 | ||||
福耀欧洲项目 | 89,360,374 | 89,360,374 | 52,402,526 | 52,402,526 | ||
美国浮法项目 | 74,644,046 | 74,644,046 | 60,930,094 | 60,930,094 | ||
三锋饰件项目 | 68,657,865 | 68,657,865 | ||||
福耀俄罗斯项目 | 61,930,823 | 61,930,823 | 64,476,276 | 64,476,276 | ||
福清机械制造项目 | 55,818,399 | 55,818,399 | 36,684,464 | 36,684,464 | ||
长春汽车玻璃项目 | 55,538,953 | 55,538,953 | 36,013,272 | 36,013,272 | ||
重庆汽车玻璃项目 | 53,949,221 | 53,949,221 | 50,815,594 | 50,815,594 | ||
郑州汽车玻璃项目 | 51,979,163 | 51,979,163 | 57,002,255 | 57,002,255 | ||
辽宁本溪硅砂项目 | 51,595,176 | 51,595,176 | 42,984,679 | 42,984,679 | ||
广州汽车玻璃项目 | 49,842,435 | 49,842,435 | 26,314,679 | 26,314,679 | ||
本公司项目 | 39,341,559 | 39,341,559 | 210,707,551 | 210,707,551 | ||
上海巴士玻璃项目 | 32,105,716 | 32,105,716 | 39,475,152 | 39,475,152 | ||
沈阳汽车玻璃项目 | 28,517,983 | 28,517,983 | 38,141,252 | 38,141,252 | ||
北京汽车玻璃项目 | 39,794,333 | 39,794,333 | ||||
其他 | 26,762,627 | 26,762,627 | 31,121,396 | 31,121,396 | ||
合计 | 3,657,529,661 | 3,657,529,661 | 3,366,783,284 | 3,366,783,28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本溪浮法项目 | 100,000 | 25,923 | 31,758 | 57,681 | 68% | 70% | 641 | 518 | 3.6590 | 自有及借贷资金 | ||
苏州汽车玻璃项目 | 100,000 | 7,640 | 26,695 | 34,335 | 41% | 45% | 380 | 319 | 3.6665 | 自有及借贷资金 | ||
合计 | 200,000 | 33,563 | 58,453 | 92,016 | / | / | 1,021 | 837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 工程物资□适用 √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技术使用费 | 计算机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05,585,715 | 29,382,840 | 71,714,913 | 80,063,564 | 22,213,241 | 1,408,960,2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7,955,827 | 678,388 | 15,749,683 | 815,534 | 135,199,432 | |
(1)购置 | 66,715,804 | 294,930 | 14,246,633 | 815,534 | 82,072,90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1,240,023 | 383,458 | 1,503,050 | 53,126,53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929,238 | -494,400 | 426,105 | 23,818 | 58,884,761 | |
(1)处置 | ||||||
(2)转入持有待售 | 58,013,727 | 468,560 | 58,482,287 | |||
(3)外币折算差异 | 915,511 | -494,400 | -42,455 | 23,818 | 402,474 | |
4.期末余额 | 1,264,612,304 | 30,061,228 | 72,209,313 | 95,387,142 | 23,004,957 | 1,485,274,94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7,411,188 | 27,290,732 | 35,378,283 | 55,277,329 | 16,557,137 | 301,914,6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64,833 | 819,535 | 1,662,845 | 8,436,437 | 357,379 | 23,241,029 |
(1)计提 | 11,964,833 | 819,535 | 1,662,845 | 8,436,437 | 357,379 | 23,241,0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86,587 | -88,992 | 492,877 | 16,276 | 16,506,748 | |
(1)处置 | ||||||
(2)转入持有待售 | 16,100,234 | 468,490 | 16,568,724 | |||
(3)外币折算差异 | -13,647 | -88,992 | 24,387 | 16,276 | -61,976 | |
4.期末余额 | 163,289,434 | 28,110,267 | 37,130,120 | 63,220,889 | 16,898,240 | 308,648,95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915,200 | 8,915,2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915,200 | 8,915,2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92,407,670 | 1,950,961 | 35,079,193 | 32,166,253 | 6,106,717 | 1,167,710,7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29,259,327 | 2,092,108 | 36,336,630 | 24,786,235 | 5,656,104 | 1,098,130,40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本报告期,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23,241,029元(2017年上半年:22,640,912元)。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8,329,447元(原值33,557,554元)(201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8,246,943元,原值为33,271,374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港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抵押物。
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2017年12月31日:无)。
22、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3、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福清汽车玻璃 | 18,445,091 | 18,445,091 | ||
福清汽车玻璃(原福州绿榕) | 44,298,719 | 44,298,719 | ||
海南文昌硅砂 | 11,934,516 | 11,934,516 | ||
厦门三骐 | 69,985,340 | 69,985,340 | ||
三锋控股 | 4,086,621 | 4,086,621 | ||
合计 | 74,678,326 | 74,071,961 | 148,750,28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06月30日,本集团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17年12月31日:未计提)。本公司及福耀香港于1999年分别以美元7,800,000元(折合人民币64,757,461元)及美元8,200,000元(折合人民币68,352,446元)收购第三方圣戈班所持有的福清汽车玻璃26%及25%的股权(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24,832,972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人民币18,445,091元确认为商誉。
本公司及福耀香港于2000年分别以人民币123,518,182元及41,155,887元自(香港)北海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福州绿榕75%及25%的股权(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120,375,350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人民币44,298,719元确认为商誉。于2005年,福清汽车玻璃吸收合并福州绿榕。
海南浮法与福耀香港于2006年分别以人民币38,250,000元及12,750,000元收购海南文昌硅砂100%的股权(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39,070,000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11,934,516元确认为商誉。本公司于2009年以人民币38,250,000元收购海南浮法持有的海南文昌硅砂75%的股权(账面净资产为38,250,000元)。
福耀香港于本报告期以12,675,000美元(折合人民币80,900,849元)收购厦门三骐78%股权(账面净资产为-4,418,704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人民币69,985,340元确认为商誉。
福耀香港于本报告期以人民币223,765,000元收购三锋控股100%股权(三锋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14,189,839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人民币4,086,621元确认为商誉。
于商誉减值测试时,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该五年期的现金流量采用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本集团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
24、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检具 | 74,659,494 | 22,156,402 | 23,060,827 | 3,379,869 | 70,375,200 |
工装 | 82,796,924 | 46,334,831 | 24,864,397 | 1,252,287 | 103,015,071 |
包装铁箱 | 199,770,401 | 47,675,032 | 44,798,560 | 9,874,551 | 192,772,322 |
砂矿场地合作服务费 | 26,840,131 | 3,348,280 | 23,491,851 | ||
其他 | 54,744,577 | 36,566,554 | 15,934,835 | 537,701 | 74,838,595 |
合计 | 438,811,527 | 152,732,819 | 112,006,899 | 15,044,408 | 464,493,039 |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125,667 | 937,350 | 5,124,840 | 1,157,00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22,822,110 | 126,115,328 | 767,479,766 | 130,049,841 |
可抵扣亏损 | 2,182,083,992 | 536,137,958 | 1,544,270,422 | 465,485,427 |
递延收益 | 269,445,651 | 45,650,577 | 252,666,410 | 43,567,938 |
预提费用 | 46,467,050 | 8,032,053 | 42,047,950 | 7,962,578 |
无形资产摊销 | 3,375,605 | 854,603 | 4,060,827 | 1,016,53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16,610,083 | 4,152,521 | 22,323,761 | 5,580,940 |
固定资产折旧 | 10,847,819 | 1,627,173 | 10,175,471 | 1,526,321 |
开办费 | 57,865,684 | 15,132,213 | 59,487,764 | 15,258,697 |
其他 | 287,565,474 | 75,200,044 | 276,920,870 | 73,068,312 |
合计 | 3,601,209,135 | 813,839,820 | 2,984,558,081 | 744,673,59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0,457,831 | 9,232,423 | 7,857,461 | 1,178,619 |
无形资产摊销 | 13,073,084 | 1,960,963 | 13,226,426 | 1,983,96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 14,893,362 | 3,723,339 | 5,489,404 | 1,372,350 |
海外子公司尚未分配的利润 | 583,239,557 | 47,306,770 | 559,558,134 | 43,474,900 |
利息资本化 | 69,269,211 | 14,864,279 | 61,726,873 | 13,345,775 |
固定资产折旧 | 3,365,975,361 | 548,983,107 | 3,035,569,149 | 477,125,557 |
其他 | 7,239,303 | 1,893,120 | 5,239,201 | 1,387,025 |
合计 | 4,104,147,709 | 627,964,001 | 3,688,666,648 | 539,868,19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6,355,684 | 277,484,136 | -464,077,949 | 280,595,6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36,355,684 | 91,608,317 | -464,077,949 | 75,790,24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770,281,512 | 2,326,293,787 |
合计 | 1,770,281,512 | 2,326,293,78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18年 | 1,346,085 | 1,376,760 |
2019年 | 1,555,628 | 1,959,600 |
2020年 | 29,774,393 | 31,409,502 |
2021年 | 33,964,136 | 33,964,137 |
2022年 | 123,424,488 | 308,137,146 |
2023年 | 62,011,082 | |
2024年 | ||
2025年 | ||
2026年 | ||
2034年 | 980,944 | 980,944 |
2035年 | 9,349,937 | 9,349,937 |
2036年 | 118,147,430 | 551,339,808 |
2037年 | 628,667,746 | 887,644,724 |
2038年 | 206,486,389 | |
2038年后 | 554,573,254 | 500,131,229 |
合计 | 1,770,281,512 | 2,326,293,787 |
26、 其他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551,764 | 1,210,710 |
合计 | 551,764 | 1,210,710 |
27、 短期借款(1). 短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562,411,000 | 555,407,000 |
信用借款 | 7,578,415,436 | 4,823,754,092 |
合计 | 8,140,826,436 | 5,379,161,09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18年6月30日,无银行抵押借款及质押借款(2017年12月31日:无);于2018年6月30日,保证借款562,411,000元,由本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2017年12月31日:555,407,000元)。
于2018年6月30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0.50%至4.48%(2017年12月31日:0.40%至4.4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2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远期外汇合同(c) | 332,708 | |
货币互换/掉期合同(b) | 2,919,753 | 22,323,761 |
卖出外汇看涨期权(d) | 18,240,330 | 534,000 |
合计 | 21,160,083 | 23,190,469 |
其他说明:
详见附注七(2)。
29、 衍生金融负债□适用 √不适用
30、 应付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93,524,981 | 977,677,867 |
合计 | 1,093,524,981 | 977,677,86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1、 应付账款(1). 应付账款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原辅材料款 | 1,106,580,292 | 1,356,236,189 |
其他 | 121,706,577 | 67,183,062 |
合计 | 1,228,286,869 | 1,423,419,25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17,982,386元(2017年12月31日:
10,943,645元),主要为应付设备加工款。鉴于设备安装尚未验收完成,该等款项尚未进行最后结算。
32、 预收款项(1). 预收账款项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产品销售款 | 26,409,902 | 18,007,856 |
预收股权转让款 | 663,000,000 | |
合计 | 689,409,902 | 18,007,85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33,327,213 | 1,701,219,435 | 1,834,561,292 | 299,985,35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178,073 | 137,327,367 | 140,300,750 | 3,204,69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39,505,286 | 1,838,546,802 | 1,974,862,042 | 303,190,04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28,545,778 | 1,521,087,618 | 1,652,083,584 | 297,549,812 |
二、职工福利费 | 30,533,058 | 30,533,058 | ||
三、社会保险费 | 3,026,033 | 109,488,475 | 111,915,044 | 599,46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57,311 | 95,311,598 | 96,628,746 | 340,163 |
工伤保险费 | 1,361,390 | 9,910,113 | 11,160,811 | 110,692 |
生育保险费 | 7,332 | 4,266,764 | 4,125,487 | 148,609 |
四、住房公积金 | 19,303 | 25,018,989 | 24,977,907 | 60,385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82,795 | 8,402,005 | 8,399,910 | 1,084,89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653,304 | 6,689,290 | 6,651,789 | 690,805 |
合计 | 433,327,213 | 1,701,219,435 | 1,834,561,292 | 299,985,35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898,589 | 131,252,336 | 132,108,248 | 3,042,677 |
2、失业保险费 | 2,279,484 | 6,075,031 | 8,192,502 | 162,01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178,073 | 137,327,367 | 140,300,750 | 3,204,690 |
34、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8,906,165 | 82,807,57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35,260,160 | 200,881,892 |
个人所得税 | 7,561,636 | 6,383,92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233,958 | 7,176,182 |
教育费附加 | 2,455,114 | 3,574,77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58,651 | 2,300,519 |
土地使用税 | 1,411,768 | 2,704,781 |
房产税 | 2,062,175 | 4,966,222 |
其他 | 2,929,698 | 2,396,780 |
合计 | 297,379,325 | 313,192,643 |
35、 应付利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806,446 | 1,508,424 |
企业债券利息 | 22,619,178 | 10,717,808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4,531,486 | 17,030,811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48,957,110 | 29,257,043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股利□适用 √不适用
37、 其他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及质保金 | 357,394,123 | 402,655,542 |
应付运费 | 124,470,371 | 122,045,361 |
应付仓储配送费 | 106,221,059 | 115,931,083 |
货款回笼第三方质押 | 72,782,600 | 71,876,200 |
应付水电费 | 73,095,766 | 57,454,988 |
应付木箱及包装费 | 50,757,502 | 49,254,486 |
应付加工费 | 59,197,299 | 30,571,341 |
待返还工程建设准备金 | 20,410,000 | 20,410,000 |
应付其他 | 185,503,236 | 169,650,134 |
合计 | 1,049,831,956 | 1,039,849,13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336,084,733元(2017年12月31日:
359,050,905元),主要为应付工程款及货款回笼第三方质押款。
38、 持有待售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帐款 | 589,440 | |
预收款项 | 33,373 |
应付职工薪酬 | 144,602 | |
其他应付款 | 1,684,523 | |
合计 | 2,451,938 |
其他说明:
详见附注七(11)。
39、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57,520,000 | 8,5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合计 | 457,520,000 | 8,500,000 |
40、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不适用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1、 长期借款(1). 长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082,375,075 | 1,719,5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57,520,000 | -8,500,000 |
合计 | 1,624,855,075 | 1,711,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18年6月30日,无长期银行保证借款(2017年12月31日: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6月30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2.65%-4.99%(2017年12月31日:
2.64%-4.275%)。
42、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公司债券 | 799,029,845 | 798,605,414 |
合计 | 799,029,845 | 798,605,414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 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公司债券-16福耀01 | 100 | 2016年7月22日 | 3年 | 800,000,000 | 798,605,414 | -424,431 | 799,029,845 | |||
合计 | / | / | / | 800,000,000 | 798,605,414 | -424,431 | 799,029,845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6年7月22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债券代码为136566,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利率为3%,兑付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按年付息。
43、 长期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适用 √不适用
45、 专项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46、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47、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61,594,918 | 84,289,500 | 13,122,095 | 532,762,323 |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相关部门补贴项目建设 |
合计 | 461,594,918 | 84,289,500 | 13,122,095 | 532,762,32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通辽浮法项目 | 84,878,580 | 2,546,357 | 82,332,223 | 与资产相关 | ||
郑州汽车玻璃项目 | 61,691,667 | 2,400,000 | 59,291,667 | 与资产相关 | ||
福耀美国项目 | 24,045,857 | 1,512,342 | 293,757 | 22,827,272 | 与资产相关 | |
重庆浮法项目 | 20,626,609 | 880,000 | 949,281 | 20,557,328 | 与资产相关 | |
万盛汽车玻璃项目 | 25,725,249 | 6,834,000 | 1,332,202 | 31,227,047 | 与资产相关 | |
武汉中转库项目 | 13,810,250 | 373,250 | 13,437,000 | 与资产相关 | ||
本公司项目 | 27,449,474 | 769,942 | 26,679,532 | 与资产相关 | ||
湖北汽车玻璃项目 | 2,448,000 | 55,500 | 152,400 | 2,351,100 | 与资产相关 | |
长春巴士玻璃项目 | 6,807,974 | 77,217 | 6,730,757 | 与资产相关 | ||
上海汽车玻璃项目 | 2,154,000 | 112,000 | 2,042,000 | 与资产相关 | ||
柳州中转库项目 | 593,750 | 37,500 | 556,250 | 与资产相关 | ||
天津汽车玻璃项目 | 52,857,726 | 1,689,666 | 51,168,060 | 与资产相关 | ||
福清汽车玻璃项目 | 23,737,865 | 1,212,695 | 22,525,170 | 与资产相关 | ||
烟台中转库项目 | 3,222,917 | 87,500 | 3,135,417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汽车玻璃项目 | 2,275,000 | 4,020,000 | 163,500 | 6,131,500 | 与资产相关 | |
苏州汽车玻璃项目 | 46,670,000 | 46,67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本溪浮法项目 | 62,600,000 | 59,500,000 | 122,1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广州汽车玻璃项目 | 4,000,000 | 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长春汽车玻璃项目 | 9,000,000 | 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61,594,918 | 84,289,500 | 13,415,852 | 293,757 | 532,762,323 | / |
48、 其他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
49、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508,617,532 | 2,508,617,532 |
50、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1、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198,580,803 | 6,198,580,803 | ||
其他资本公积 | 14,152,294 | 14,152,294 | ||
政府资本性投入 | 11,400,000 | 11,400,000 | ||
合计 | 6,224,133,097 | 6,224,133,097 |
52、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53、 其他综合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4,408,762 | 11,952,102 | 11,952,102 | -192,456,660 | |||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4,408,762 | 11,952,102 | 11,952,102 | -192,456,66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04,408,762 | 11,952,102 | 11,952,102 | -192,456,660 |
54、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55、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12,914,559 | 1,912,914,559 | ||
合计 | 1,912,914,559 | 1,912,914,559 |
56、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559,579,107 | 7,570,889,30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559,579,107 | 7,570,889,30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68,620,621 | 1,386,186,82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881,463,149 | 1,881,463,149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546,736,579 | 7,075,612,98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778,709,857 | 5,696,805,135 | 8,502,869,204 | 4,861,983,603 |
其他业务 | 306,464,697 | 156,652,076 | 211,093,421 | 106,628,574 |
合计 | 10,085,174,554 | 5,853,457,211 | 8,713,962,625 | 4,968,612,177 |
主营业务收入分类别:
产品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汽车玻璃 | 9,486,606,152 | 6,099,891,654 | 8,429,486,481 | 5,240,285,184 |
浮法玻璃 | 1,598,743,031 | 941,738,109 | 1,177,318,470 | 750,633,915 |
其他 | 69,697,249 | 31,511,947 | 45,444,086 | 20,444,337 |
减:内部抵消 | -1,376,336,575 | -1,376,336,575 | -1,149,379,833 | -1,149,379,833 |
合计 | 9,778,709,857 | 5,696,805,135 | 8,502,869,204 | 4,861,983,603 |
58、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026,012 | 34,280,234 |
教育费附加 | 14,368,704 | 15,596,47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576,000 | 10,252,975 |
资源税 | 1,989,915 | 1,451,108 |
房产税 | 20,360,228 | 18,520,648 |
土地使用税 | 9,580,732 | 9,831,072 |
印花税 | 5,601,002 | 4,848,127 |
环境保护税 | 1,483,414 | |
水资源税 | 2,280,471 | |
其他 | 1,818,186 | 942,207 |
合计 | 99,084,664 | 95,722,841 |
59、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费 | 192,491,413 | 169,824,718 |
包装费 | 180,062,089 | 153,471,063 |
仓储配送费 | 137,472,084 | 130,814,842 |
职工薪酬 | 56,772,347 | 55,244,420 |
售后服务费 | 20,619,217 | 26,471,451 |
保险费 | 18,508,891 | 18,527,709 |
租赁费 | 18,306,749 | 16,419,606 |
其他 | 48,011,977 | 40,878,331 |
合计 | 672,244,767 | 611,652,140 |
60、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95,086,144 | 429,930,525 |
研发支出 | 421,542,806 | 389,069,252 |
修理费 | 110,207,944 | 112,644,868 |
折旧 | 61,422,894 | 53,071,505 |
消防安全及环保 | 36,558,561 | 29,782,237 |
差旅费 | 30,275,802 | 28,261,609 |
租赁费 | 21,799,395 | 25,744,003 |
开办费 | 21,393,645 | 3,976,679 |
存货报废 | 18,758,524 | 23,695,459 |
顾问费 | 15,711,149 | 25,379,490 |
其他 | 118,516,206 | 106,563,148 |
合计 | 1,351,273,070 | 1,228,118,775 |
61、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66,904,484 | 65,402,366 |
减:利息收入 | -103,882,632 | -81,063,553 |
汇兑损益 | -60,839,272 | 171,154,792 |
其他 | 4,278,229 | 2,993,072 |
合计 | 6,460,809 | 158,486,677 |
62、 资产减值损失√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6,500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1,142,811 | 2,388,807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1,142,811 | 2,405,307 |
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650,657 | -1,951,267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6,046,387 | -27,033,944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7,697,044 | -28,985,211 |
64、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64,147 | -246,104 |
合计 | 1,164,147 | -246,104 |
65、 资产处置收益√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2,240,065 | 6,778,198 |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 6,748,584 | |
处置其他长期资产利得 | 1,371,822 | |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8,987,336 | -22,054,844 |
处置无形资产损失 | ||
处置其他长期资产损失 | -1,236,169 | |
合计 | -6,611,618 | -8,528,062 |
66、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9,811,065 | 49,712,789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 | 13,415,852 | 11,176,697 |
合计 | 53,226,917 | 60,889,486 |
67、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索赔款 | 6,588,780 | 5,914,700 | 6,588,780 |
其他 | 2,898,583 | 9,689,277 | 2,898,583 |
合计 | 9,487,363 | 15,603,977 | 9,487,36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68、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26,234 | 139,000 | 126,234 |
其他 | 860,734 | 1,190,829 | 860,734 |
合计 | 986,968 | 1,329,829 | 986,968 |
69、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9,964,465 | 296,039,68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715,122 | 5,657,504 |
合计 | 308,679,587 | 301,697,18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177,773,72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71,635,41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0,324,80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41,05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33,61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8,360,09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807,017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209,102,370 |
海外子公司尚未分配的利润 | 3,831,870 |
所得税费用 | 308,679,587 |
70、 其他综合收益√适用 □不适用详见附注53。
71、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39,811,065 | 49,712,789 |
利息收入 | 103,882,632 | 81,063,553 |
营业外收入 | 9,487,363 | 14,900,086 |
其他 | 373,307 | 703,891 |
合计 | 153,554,367 | 146,380,319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费 | 30,275,802 | 28,261,609 |
顾问费 | 15,711,149 | 25,379,490 |
办公费 | 6,922,817 | 8,614,752 |
管理部门水电费 | 5,964,110 | 5,955,991 |
捐赠支出 | 126,234 | 139,000 |
其他 | 44,035,152 | 29,181,513 |
合计 | 103,035,264 | 97,532,355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4,289,500 | 7,911,710 |
合计 | 84,289,500 | 7,911,71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3个月期限以上保本型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7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69,094,142 | 1,384,671,78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42,811 | 2,405,30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35,358,828 | 576,864,801 |
无形资产摊销 | 23,241,029 | 22,640,91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2,006,899 | 86,379,31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611,618 | 8,528,06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697,044 | 28,985,21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9,305,092 | 198,014,49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64,147 | 246,1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11,508 | 1,305,8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03,614 | 4,351,64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1,410,693 | -197,639,06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3,985,426 | 159,494,02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74,711,396 | -556,599,99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5,013,451 | 1,719,648,45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009,565,061 | 7,090,615,71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704,295,628 | 7,198,834,33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5,269,433 | -108,218,61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04,665,849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4,534,477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40,131,372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63,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663,000,000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009,565,061 | 6,704,295,628 |
其中:库存现金 | 58,756 | 43,81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008,908,519 | 6,704,251,81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持有待售子公司的现金 | 597,786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09,565,061 | 6,704,295,62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7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4、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适用 √不适用
75、 外币货币性项目(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739,707,005 | 6.6166 | 4,894,345,369 |
欧元 | 12,008,342 | 7.6515 | 91,881,829 |
港币 | 643,563 | 0.8431 | 542,588 |
日元 | 118,051,343 | 0.059914 | 7,072,928 |
韩元 | 350,324,953 | 0.005903 | 2,067,968 |
卢布 | 60,833,142 | 0.105381 | 6,410,65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81,345,676 | 6.6166 | 1,199,891,800 |
欧元 | 33,229,506 | 7.6515 | 254,255,565 |
日元 | 26,248,580 | 0.059914 | 1,572,657 |
卢布 | 526,011,553 | 0.105381 | 55,431,623 |
其他应收款 | |||
美元 | 1,741,697 | 6.6166 | 11,524,112 |
欧元 | 9,470,378 | 7.6515 | 72,462,597 |
港元 | 46,153 | 0.8431 | 38,912 |
日元 | 360,000 | 0.059914 | 21,569 |
韩元 | 5,000,000 | 0.005903 | 29,515 |
卢布 | 314,005,595 | 0.105381 | 33,090,224 |
英镑 | 68,208 | 8.6551 | 590,347 |
应付账款 | |||
美元 | 25,918,021 | 6.6166 | 171,489,178 |
欧元 | 3,104,490 | 7.6515 | 23,754,005 |
日元 | 66,916,817 | 0.059914 | 4,009,254 |
英镑 | 14,410 | 8.6551 | 124,720 |
卢布 | 334,192,121 | 0.105381 | 35,217,500 |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 35,197,039 | 6.6166 | 232,884,728 |
欧元 | 3,981,849 | 7.6515 | 30,467,118 |
日元 | 21,156 | 0.059914 | 1,268 |
韩元 | 79,287,950 | 0.005903 | 468,037 |
卢布 | 38,256,615 | 0.105381 | 4,031,520 |
英镑 | 462,811 | 8.6551 | 4,005,675 |
短期借款 | |||
美元 | 129,000,000 | 6.6166 | 853,541,400 |
欧元 | 5,000,000 | 7.6515 | 38,257,500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76、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7、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基础建设补助 | 65,500,000 | 递延收益 | |
智能制造及产业升级补助 | 15,309,500 | 递延收益 | |
节能降耗改造项目补助 | 3,480,000 | 递延收益 | |
税费奖励 | 21,014,528 | 其他收益 | 21,014,528 |
研发、科技及专利奖励 | 6,813,742 | 其他收益 | 6,813,742 |
汽车产业奖 | 2,4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 |
其他 | 9,582,795 | 其他收益 | 9,582,795 |
合计 | 124,100,565 | 39,811,06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 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厦门三骐 | 2018年5月 | 80,900,849 | 78 | 收购 | 2018年5月 | 控制权的转移 | 1,731,253 | -1,508,391 |
三锋控股 | 2018年6月 | 223,765,000 | 100 | 收购 | 2018年6月 | 控制权的转移 | 73,624,144 | 6,808,404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厦门三骐 | 三锋控股 |
--现金 | 80,900,849 | 223,765,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80,900,849 | 223,765,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0,915,509 | 219,678,379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69,985,340 | 4,086,621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按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作为合并成本。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三锋控股所列数据系三锋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厦门三骐 | 三锋控股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04,851,691 | 80,301,096 | 717,090,656 | 689,251,912 |
货币资金 | 438,950 | 438,950 | 64,095,527 | 64,095,527 |
应收票据 | 6,216,661 | 6,216,661 | ||
应收款项 | 3,261,864 | 3,269,588 | 175,762,849 | 175,766,301 |
预付款项 | 3,681,186 | 3,681,186 | 19,586,888 | 19,659,206 |
应收股利 | 8,616,140 | 8,616,140 | ||
存货 | 7,381,803 | 6,999,229 | 88,604,600 | 85,543,724 |
其他流动资产 | 580,015 | 580,015 | 1,175,565 | 1,175,565 |
固定资产 | 84,280,443 | 62,443,366 | 152,035,151 | 145,253,297 |
无形资产 | 5,095,587 | 2,756,919 | 48,030,944 | 29,775,365 |
在建工程 | 113,818 | 113,818 | 139,960,968 | 139,960,968 |
商誉 | 183,795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025 | 18,025 | 13,005,363 | 13,005,363 |
负债: | 90,857,449 | 84,719,800 | 479,138,885 | 475,062,073 |
借款 | 60,624,529 | 60,624,529 | 217,049,759 | 217,049,759 |
应付款项 | 13,716,670 | 13,716,670 | 230,657,847 | 230,657,847 |
预收款项 | 7,611,902 | 7,611,902 | 2,165,234 | 2,165,234 |
应付职工薪酬 | 864,754 | 864,754 | 11,977,422 | 11,977,422 |
应交税费 | 529,946 | 529,946 | 12,532,307 | 12,532,307 |
应付利息 | 1,371,999 | 1,371,999 | 679,504 | 679,5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137,649 | 4,076,812 | ||
净资产 | 13,994,242 | -4,418,704 | 237,951,771 | 214,189,83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3,078,733 | -972,115 | 18,273,392 | 18,299,825 |
取得的净资产 | 10,915,509 | -3,446,589 | 219,678,379 | 195,890,014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按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确定。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三锋控股所列数据系三锋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汽车玻璃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长春汽车玻璃 | 中国吉林省 | 中国吉林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万盛汽车玻璃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重庆汽车玻璃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通辽浮法 | 中国内蒙古 | 中国内蒙古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北京汽车玻璃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工程玻璃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清机械制造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南沙中转库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东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汽车玻璃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东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巴士玻璃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湖北汽车玻璃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上海汽车饰件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郑州汽车玻璃 | 中国河南省 | 中国河南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佛山中转库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东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溆浦硅砂 | 中国湖南省 | 中国湖南省 | 生产型企业 | 51 | 投资设立 | |
沈阳汽车玻璃 | 中国辽宁省 | 中国辽宁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成都中转库 | 中国四川省 | 中国四川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烟台中转库 | 中国山东省 | 中国山东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中转库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柳州中转库 | 中国广西省 | 中国广西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辽宁本溪硅砂 | 中国辽宁省 | 中国辽宁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本溪浮法 | 中国辽宁省 | 中国辽宁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天津汽车玻璃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汽车玻璃 | 中国江苏省 | 中国江苏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国际控股 | 中国江苏省 | 中国江苏省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融德投资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香港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集团香港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Meadland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北美 |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 |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美国A资产 | 美国俄亥俄州 | 美国密歇根州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美国 | 美国俄亥俄州 | 美国俄亥俄州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韩国 | 韩国 | 韩国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欧洲 | 德国 | 德国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日本 | 日本 | 日本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俄罗斯 | 俄罗斯卡卢加州 | 俄罗斯卡卢加州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美国C资产 | 美国伊利诺伊州 | 美国伊利诺伊州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伊利诺伊 | 美国伊利诺伊州 | 美国伊利诺伊州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清汽车玻璃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海南文昌硅砂 | 中国海南省 | 中国海南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长春巴士玻璃 | 中国吉林省 | 中国吉林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重庆浮法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美配套 | 美国密歇根州 | 美国密歇根州 | 生产型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厦门三骐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7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州模具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锋控股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商贸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锋饰件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锋传媒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商贸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锋服务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适用 √不适用(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特耐王包装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49 | 权益法核算 |
金垦玻璃 | 中国吉林省 | 中国吉林省 | 生产型企业 | 25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于2005年,本公司与日本Tri-Wall株式会社共同投资组建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耐王包装”)。根据特耐王包装2011年7月20日的董事会决议,并经福清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融外经贸[2011]260号文件的批准,日本Tri-Wall株式会社将其所持有的特耐王包装51%的股权全部转让于特耐王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耐王中国”)。特耐王包装已于2011年12月1日完成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根据特耐王包装2012年4月27日的董事会决议,并经福清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融外经贸[2012]119号文件的批准,本公司与特耐王中国按原投资比例向特耐王包装增资8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9.20万美元,特耐王中国出资40.80万美元)。于2012年8月31日,增资全部到位,业经福建正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CPA正元[2012]Y596号验资报告。根据特耐王包装的公司章程,本公司与特耐王中国共同控制该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50%。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特耐王包装 | 特耐王包装 | |
流动资产 | 80,182,686 | 85,418,97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755,955 | 12,395,281 |
非流动资产 | 19,718,673 | 21,305,968 |
资产合计 | 99,901,359 | 106,724,941 |
流动负债 | 21,128,843 | 18,185,537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21,128,843 | 18,185,53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8,772,516 | 88,539,40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8,598,533 | 43,384,308 |
调整事项 | -2,989 | -2,989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989 | -2,989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8,595,544 | 43,381,319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74,683,067 | 60,611,919 |
财务费用 | -143,582 | 60,495 |
所得税费用 | 1,744,371 | 923,089 |
净利润 | 5,233,112 | 2,874,29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233,112 | 2,874,29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7,350,000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金垦玻璃 | 金垦玻璃 | |
流动资产 | 158,714,979 | 88,953,362 |
非流动资产 | 311,288,244 | 304,974,465 |
资产合计 | 470,003,223 | 393,927,827 |
流动负债 | 95,685,357 | 14,009,649 |
非流动负债 | 190,000,000 | 190,000,000 |
负债合计 | 285,685,357 | 204,009,64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84,317,865 | 189,918,17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6,079,466 | 47,479,544 |
调整事项 | 4,659,096 | 4,659,096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4,659,096 | 4,659,096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0,738,562 | 52,138,64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1,569,026 | 3,095,455 |
净利润 | -5,600,313 | -6,618,03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600,313 | -6,618,03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a)外汇风险本集团的汽车玻璃销售业务主要市场为中国境内及海外市场,中国境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海外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掉期等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于2018年度,本集团签署了货币掉期、远期外汇等合约。
于2018年6月30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018年6月30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773,761,103 | 76,562,993 | 4,850,324,096 |
应收款项 | 352,413,878 | 251,922,902 | 604,336,780 |
合计 | 5,126,174,981 | 328,485,895 | 5,454,660,876 |
外币金融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91,130,400 | 291,130,400 | |
应付款项 | 126,533,231 | 32,936,995 | 159,470,226 |
合计 | 417,663,631 | 32,936,995 | 450,600,626 |
2017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851,029,844 | 50,509,227 | 4,901,539,071 |
应收款项 | 360,340,279 | 284,549,223 | 644,889,502 |
合计 | 5,211,370,123 | 335,058,450 | 5,546,428,573 |
外币金融负债 - | |||
短期借款 | 386,539,142 | 50,714,950 | 437,254,092 |
应付款项 | 93,864,667 | 55,786,786 | 149,651,453 |
合计 | 480,403,809 | 106,501,736 | 586,905,545 |
(b)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1,624,855,075元(2017年12月31日:1,711,000,000元)。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本报告期及2017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2、信用风险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等。
本集团通过对应收款项投保信用保险以合理规避风险。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3、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18年6月30日 | ||||
一年 以内 | 一到 二年 | 二到 五年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8,278,964,909 | 8,278,964,909 | ||
应付票据 | 1,093,524,981 | 1,093,524,981 | ||
应付账款 | 1,228,286,869 | 1,228,286,869 | ||
应付利息 | 48,957,110 | 48,957,110 | ||
其他应付款 | 1,049,831,956 | 1,049,831,956 | ||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467,810,928 | 467,810,928 | ||
长期借款 | 53,706,392 | 1,324,967,779 | 348,182,911 | 1,726,857,082 |
应付债券 | 1,380,822 | 824,000,000 | 825,380,8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1,160,083 | 21,160,083 | ||
合计 | 12,243,624,050 | 2,148,967,779 | 348,182,911 | 14,740,774,740 |
2017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445,397,445 | 5,445,397,445 | ||
应付票据 | 977,677,867 | 977,677,867 | ||
应付账款 | 1,423,419,251 | 1,423,419,251 | ||
应付利息 | 29,257,043 | 29,257,043 | ||
其他应付款 | 1,039,849,135 | 1,039,849,135 | ||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8,716,985 | 8,716,985 | ||
长期借款 | 47,976,426 | 1,562,197,469 | 198,523,750 | 1,808,697,645 |
应付债券 | 13,311,475 | 824,000,000 | 837,311,47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3,190,469 | 23,190,469 | ||
合计 | 9,008,796,096 | 2,386,197,469 | 198,523,750 | 11,593,517,315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货币互换合同 | 12,418,048 | 12,418,048 |
(2)远期外汇合同 | 2,246,700 | 2,246,700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结构性理财产品 | 102,475,313 | 102,475,313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7,140,061 | 117,140,061 |
(二)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货币互换合同 | 2,919,753 | 2,919,753 |
(2)卖出外汇看涨期权 | 18,240,330 | 18,240,33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1,160,083 | 21,160,083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可观察输入值 | ||
名称 | 范围 | |||
结构性理财产品 | 102,475,313 | 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 摩根大通 MOZAIC WEEKLY指数 | 281.95 |
货币互换合同 | 12,418,048 | 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 人民币兑美元远期汇率 | 6.6714至6.6886 |
远期外汇合同 | 2,246,700 | 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 欧元兑美元远期汇率 | 1.2023至1.203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可观察输入值 | ||
名称 | 范围 | |||
卖出外汇看涨期权 | 18,240,330 | 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 人民币兑美元远期汇率; 人民币兑欧元远期汇率 | 6.6310至6.6494; 7.7499 |
货币掉期合同 | 2,919,753 | 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 人民币兑美元远期汇率 | 6.6596至6.6649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9、 其他□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港元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三益发展 | 中国香港 | 对外投资 | 94,011,000 | 15.57 | 15.57 |
鸿侨海外 | 中国香港 | 对外投资 | 86,456,043 | 0.48 | 0.48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曹德旺先生。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特耐王包装 | 本公司持股49%的合营企业 |
金垦玻璃 | 本公司持股25%的联营企业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工业村 | 受本公司单一最大控股股东的配偶控制 |
三锋饰件 | 受本公司的董事控制,至2018年5月 |
三锋服务 | 受本公司的董事控制,至2018年5月 |
福州模具 | 受本公司的董事控制,至2018年5月 |
重庆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锋饰件”) | 受本公司的董事控制 |
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控股管理”) | 受本公司的董事控制 |
环创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创德国”) | 受本公司单一最大控股股东控制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特耐王包装 | 采购原材料 | 47,476,049 | 42,767,989 |
金垦玻璃 | 采购原材料 | 43,360,204 | 1,674,923 |
三锋饰件 | 采购原材料 | 47,185,053 | 26,202,816 |
福州模具 | 采购模具、检具 | 57,395,553 | 74,483,88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三锋饰件 | 销售产成品及原辅材料 | 9,307,823 | 6,786,188 |
三锋服务 | 销售产成品及原辅材料 | 136,951,078 | 178,322,223 |
特耐王包装 | 销售原辅材料 | 116,330 | 115,981 |
金垦玻璃 | 销售原辅材料 | 436,015 | |
福州模具 | 销售模具、检具 | 174,994 | |
三锋饰件 | 销售模具、检具 | 38,562 | |
特耐王包装 | 销售水、电 | 584,798 | 460,312 |
三锋饰件 | 销售水、电 | 1,259,799 | 573,260 |
福州模具 | 销售水、电 | 275,682 | 94,248 |
特耐王包装 | 管理咨询费收入 | 1,082,710 | 919,339 |
金垦玻璃 | 管理咨询费收入 | 358,126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特耐王包装 | 厂房 | 60,218 | 59,67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工业村 | 厂房、职工食堂、宿舍及会所和仓库 | 10,998,417 | 10,485,522 |
环创德国 | 厂房、办公室和仓库 | 9,415,13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三锋饰件 | 销售土地使用权及其厂房、附属设施等 | 27,006,728 | |
三锋饰件 | 销售模检具等设备 | 2,857,238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88.82 | 1,863.8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三锋汽车服务 | 53,732,137 | |||
应收账款 | 三锋饰件 | 896,641 | |||
其他应收款 | 金垦玻璃 | 3,022,459 | 2,049,094 | ||
其他应收款 | 三锋饰件 | 5,523,754 | |||
其他应收款 | 福州模具 | 54,083 |
其他应收款 | 特耐王包装 | 357,303 | 342,694 | ||
其他应收款 | 重庆三锋饰件 | 717,604 | |||
其他应收款 | 环创德国 | 68,106,678 | |||
预付款项 | 金垦玻璃 | 51,936,296 | 330,000 | ||
预付款项 | 福州模具 | 1,369,658 | |||
预付款项 | 三锋饰件 | 6,981 | |||
长期应收款 | 金垦玻璃 | 190,000,000 | 190,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三锋饰件 | 19,415,076 | |
应付账款 | 特耐王包装 | 10,444,251 | 9,010,819 |
应付账款 | 福州模具 | 1,928,121 | |
应付账款 | 金垦玻璃 | 8,892,963 | 1,861,896 |
其他应付款 | 福州模具 | 5,154,639 | |
其他应付款 | 三锋饰件 | 912,366 | |
其他应付款 | 三锋控股管理 | 29,774,700 | |
其他应付款 | 特耐王包装 | 342,862 |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租入: | ||
工业村 | 11,616,571 | 21,944,342 |
环创德国 | 295,019,679 | 312,147,424 |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适用 √不适用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1、 重要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2,174,815,609 | 1,647,159,318 |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34,083,288 | 44,571,012 |
二到五年 | 95,625,728 | 96,306,541 |
五年以上 | 176,927,234 | 193,214,213 |
合计 | 306,636,250 | 334,091,766 |
信用证承诺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机器设备 | 163,633,938 | 206,071,470 |
对外投资承诺:
经本公司2013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在俄罗斯卡卢加州独资组建“福耀俄罗斯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并拟投资2.2亿美元建设该浮法玻璃项目。于2018年06月30日,福耀俄罗斯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尚未成立。
经本公司2016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在辽宁省本溪市独资组建“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并拟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建设该浮法玻璃项目。于2018年6月30日,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人民币816,495,988元(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为人民币386,730,826元)。
经本公司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在苏州市相城区独资组建“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并拟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建设该汽车安全玻璃等项目。于2018年6月30日,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人民币757,122,631元。(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为人民币543,261,691元)。
经本公司2017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在中国境内组建“福耀玻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成立时名称为“福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并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建设该控股及管理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福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成立,注册资本尚未投入。(2017年12月31日:已成立,注册资本尚未投入)。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适用 √不适用2、 利润分配情况□适用 √不适用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01,283,975 | 100 | 701,283,975 | 615,981,816 | 100 | 615,981,816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701,283,975 | 100 | / | 701,283,975 | 615,981,816 | 100 | / | 615,981,816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422,674,305 | 60%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851,757,895 | 100 | 9,851,757,895 | 8,647,678,460 | 100 | 8,647,678,46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9,851,757,895 | 100 | / | 9,851,757,895 | 8,647,678,460 | 100 | / | 8,647,678,46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9,837,464,627 | 8,631,791,444 |
应收保证金 | 8,588,322 | 8,591,322 |
其他 | 5,704,946 | 7,295,694 |
合计 | 9,851,757,895 | 8,647,678,46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关联方往来 | 2,018,547,967 | 三年以内 | 20 | |
第二名 | 关联方往来 | 1,244,639,701 | 二年以内 | 13 | |
第三名 | 关联方往来 | 1,225,798,691 | 一年以内 | 12 | |
第四名 | 关联方往来 | 832,088,398 | 三年以内 | 8 | |
第五名 | 关联方往来 | 704,509,431 | 三年以内 | 7 | |
合计 | 6,025,584,188 | 60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380,440,154 | 6,380,440,154 | 6,484,007,676 | 6,484,007,67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8,595,544 | 38,595,544 | 43,381,319 | 43,381,319 | ||
合计 | 6,419,035,698 | 6,419,035,698 | 6,527,388,995 | 6,527,388,99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福清汽车玻璃 | 558,862,155 | 558,862,155 | ||
上海汽车玻璃 | 378,928,160 | 378,928,160 | ||
长春汽车玻璃 | 225,000,000 | 225,000,000 | ||
万盛汽车玻璃 | 60,000,000 | 60,000,000 | ||
重庆汽车玻璃 | 182,929,450 | 182,929,450 | ||
通辽浮法 | 375,000,000 | 375,000,000 | ||
北京汽车玻璃 | 302,216,103 | 302,216,103 | 0 | |
福清机械制造 | 25,500,000 | 25,500,000 | ||
湖北汽车玻璃 | 212,316,550 | 212,316,550 | ||
上海汽车饰件 | 154,694,299 | 154,694,299 | ||
福耀香港 | 337,249,308 | 337,249,308 | ||
福耀北美 | 58,846,580 | 58,846,580 | ||
福耀韩国 | 4,034,974 | 4,034,974 | ||
福耀日本 | 642,130 | 16,888,581 | 17,530,711 | |
海南文昌硅砂 | 29,297,551 | 29,297,551 | ||
重庆浮法 | 230,166,969 | 230,166,969 | ||
郑州汽车玻璃 | 225,000,000 | 225,000,000 |
福耀集团香港 | 6,827,000 | 6,827,000 | ||
北美配套 | 456,571,631 | 456,571,631 | ||
福耀俄罗斯 | 702,136,258 | 702,136,258 | ||
沈阳汽车玻璃 | 112,500,000 | 112,500,000 | ||
福耀美国 | 977,038,558 | 977,038,558 | ||
天津汽车玻璃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苏州汽车玻璃 | 328,770,000 | 328,770,000 | ||
本溪浮法 | 139,480,000 | 181,760,000 | 321,240,000 | |
合计 | 6,484,007,676 | 198,648,581 | 302,216,103 | 6,380,440,15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特耐王包装 | 43,381,319 | 2,564,225 | 7,350,000 | 38,595,544 | ||||||
小计 | 43,381,319 | 2,564,225 | 7,350,000 | 38,595,544 | ||||||
合计 | 43,381,319 | 2,564,225 | 7,350,000 | 38,595,544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58,611,158 | 1,504,191,619 | 1,558,773,162 | 1,389,183,237 |
其他业务 | 448,141,373 | 432,259,634 | 450,048,523 | 445,394,275 |
合计 | 2,206,752,531 | 1,936,451,253 | 2,008,821,685 | 1,834,577,512 |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372,832,276 | 3,220,402,99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64,225 | 1,408,404 |
合计 | 3,375,396,501 | 3,221,811,396 |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611,6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226,91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39,44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00,395 |
所得税影响额 | -9,281,74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2,160 |
合计 | 38,916,67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52 | 0.74 | 0.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32 | 0.73 | 0.7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
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净利润 | 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1,868,620,621 | 1,386,186,828 | 18,999,945,107 | 19,000,835,533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减值转回及相应的折旧、摊销差异 | -265,827 | -156,281 | 13,088,937 | 13,354,764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1,868,354,794 | 1,386,030,547 | 19,013,034,044 | 19,014,190,297 |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
况□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
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之子公司融德投资有限公司于以往年度对房产及土地按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该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集团用于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各项估计,自最后一次确认减值损失后已发生了变化,应当将以前期间确认的除了商誉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该等差异,将会对本集团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在可使用年限内的经营业绩(折旧/摊销)产生影响从而导致上述调整事项。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董事长:曹德旺董事局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