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8-088债券代码:123005 债券简称:万信转债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的第十三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债券简称:万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05
? “万信转债”将于下一交易日停止转股,请投资者及时于今日(2018年8月20日)下午3点前自行操作完成转股,以避免损失。
? 截至今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万信转债”,公司将以100.20元/张的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0.3%,且当期利息含税)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万信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 转股价格:13.07元? 停止转股日:2018年8月21日? 赎回日:2018年8月21日? 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18年8月24日?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18年8月2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0号”文核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公开发行了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5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9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8年1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万信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05”。根据相关规定和《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6月2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达信息”,股票代码“300168”)自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13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万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07元/股)的13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已触发“万信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7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万信转债”。
现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募集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就“万信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向全体“万信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 赎回条款
(一) 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 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 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13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万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07元/股)的130%,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关于“万信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 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18年8月2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万信转债”。
(三) 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每张100.20元(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0.3%,且当期利息含税)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17年12月1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18年8月2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面值债券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0.3%×245/365=0.20元
其中,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税率20%,由公司代扣代缴)实际赎回价格为100.16元/张;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扣税后(税率10%,由公司代扣代缴)实际赎回价格为100.18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对于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的“万信转债”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赎回价格为100.20元/张。
(四) 赎回程序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2018年
7月16日至7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知“万信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宜。
2、截至2018年8月8日收市后,“万信转债”债券余额为27,118,300元,流通面值已低于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万信转债”已于2018年8月15日起停止交易。
3、“万信转债”停止交易后,所有债券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2018年8月20日为“万信转债”赎回登记日,自2018年8月21日起,“万信转债”将停止转股,所有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万信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4、2018年8月24日为公司资金到账日,2018年8月28日为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届时“万信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万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在本次赎回期结束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万信转债”的摘牌公告。
三、 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1、“万信转债”自2018年8月15日起至赎回登记日(2018年8月20日,含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万信转债”停止交易,但可正常转股;
2、“万信转债”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万信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1张,1张为100元面值,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四、 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电话:15921621686
五、 备查文件
1、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
议》2、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
议》3、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万
信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6、 《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