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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8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会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调整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八年八月十九日

附:

简 历

柏志伟,女,1982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证券及投融资专职律师;东旭蓝天监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监事会秘书。

柏志伟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李勐,男,1980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2005年12月至 2007年7月任职于中远船务工程集团;2007年7月至2015年4月任职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担任财务高级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担任大连福佳集团总会计师;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担任东旭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2017年3月-2018年7月任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李勐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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