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8年8月17日,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有关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
了较大的波动,原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经审慎论证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5万股回购注销。
基于上述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9.55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1,815.55万股变更为11,776万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基于上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条款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15.55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76万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11,815.55万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11,776万股 |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