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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0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51元,共计募集资金28,718.7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018.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2.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16.7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

资金15,744.05万元;2018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6.9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77.86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679.81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理财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0月31日,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上述两家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33010401600049905304,809,351.3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332801880000019636,988,715.6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85,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合 计96,798,066.93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200万台外转子风机、300万台ECM电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4,64624,6461,216.7815,744.0563.88%2015年05月31日1,401.7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64624,6461,216.7815,744.05----1,401.74----
超募资金投向:无
合计--24,64624,6461,216.7815,744.05----1,401.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截止2018年6月30日计划累计投入21,508万元,实际累计投入15,744.05万元,差额5,763.95万元,未达到计划投入进度主要原因系目前实际投入资金实现的产能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本报告期计划实现效益2,851.58万元,实际实现效益1,401.74万元,差额1,449.84万元,募投收益未及预期原因:国际地缘政治、国际贸易争端加剧,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以及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等综合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根据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12,073.85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073.85万元。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进行上述资金结算,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金已支付。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956 号)。 根据 201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共计 985.11 万元。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累计1,840.5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17 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定期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2017 年8 月16 日公司召开的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 2018年6月1日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为 8,500 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8,500万元结构性存款未到期。 其余募集资金11,798,066.93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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