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8月7日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17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成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报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