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974,349.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1,999,991.99元。截至2017年9月15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6,358,490.57元后将余额人民币1,775,641,501.42元全部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包含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323,560.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4,676,431.2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9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703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公司在取得募集资金后,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资金71,744.7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为107,505.31万元,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105,722.92万元差异为1782.39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均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及制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锐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支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支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7年12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成”)为“云计算和大数据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以出资方式将募集资金12,000万元投入到烽火集成,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云计算和大数据项目”的实施主体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2018年1月公司将募集资金12,000万元全部汇入烽火集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与烽火集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核实,本公司签订的三、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开户银行 | 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421867018018800044330 | 243,249,277.1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9550880031678400387 | 128,479,980.4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9550880080283900146 | 116,818,532.79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街支行 | 38440188000035626 | 164,209,571.7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邮科院支行 | 3202018629200104846 | 260,642,701.7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支行 | 70120078801500000024 | 161,653,039.33 |
合计 | 1,075,053,103.3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融合型高速网络系统设备产业化项目、特种光纤产业化项目、海洋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云计算和大数据项目和营销服体系升级项目5个项目。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17年10月使用了募集资金中43,581.97万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581.97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23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7620号《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6号)。
(三)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1,744.72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2018年上半年度募投项目收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对此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详情请见2017年10月25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64,600.00万元,预计收益约564万元。下表为公司所有理财产品的具体信息:
受托方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单位:元) | 委托理财起息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 XJXSLJ8194 | 保本型银行理财 | 26,000,000.00 | 2018-1-10 | 2018-7-9 | 广发银行托管募集资金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 XJXSLJ8194 | 保本型银行理财 | 60,000,000.00 | 2018-1-10 | 2018-7-9 | 广发银行托管募集资金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支行 | 浦发银行利多多结构性存款公司固定持有期固定持有期 JG903 期 | 保本型银行理财 | 47,000,000.00 | 2018-1-10 | 2018-7-9 | 浦发银行托管募集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邮科院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 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保本型银行理财 | 63,000,000.00 | 2018-1-10 | 2018-7-9 | 工商银行托管募集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邮科院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 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保本型银行理财 | 130,000,000.00 | 2018-6-25 | 2018-7-26 | 工商银行托管募集资金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XJXCKJ2787 | 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18-6-26 | 2018-7-26 | 广发银行托管募集资金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支行 | 浦发银行利多多结构性存款公司固定持有期 JG901 期 | 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18-6-25 | 2018-7-30 | 浦发银行托管募集资金 |
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31 天 | 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18-6-26 | 2018-7-27 | 交通银行托管募集资金 |
合计 | 646,000,000.00 | —— | ——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17年12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云计算和大数据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云计算和大数据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额41,311.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38,675.15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两年,公司以出资方式将募集资金12,000万元投入到烽火集成,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为了顺
应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通过整合公司内部资源,调整业务架构,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下沉至子公司后,有利于加快“云计算和大数据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上述增加烽火集成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77,467.6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488.1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744.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融合型高速网络系统设备产业化项目 | 无 | 51,634.00 | 51,537.49 | 14,271.23 | 27,844.60 | 54.03% | 2019-03-31 | 3,090.75 | 是(注1) | 无 |
特种光纤产业化项目 | 无 | 24,672.00 | 24,672.00 | 500.87 | 8,691.36 | 35.23% | 2018-09-30 | - | 建设中(注2) | 无 |
海洋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 | 无 | 37,029.00 | 37,029.00 | 5,976.13 | 11,312.31 | 30.55% | 2019-03-31 | - | 建设中(注2) | 无 |
云计算和大数据项目 | 无 | 41,311.00 | 38,675.15 | 2,741.90 | 14,531.92 | 37.57% | 2019-03-31 | 27.71 | 是(注3) | 无 |
营销网络体系升级项目 | 无 | 25,554.00 | 25,554.00 | 998.04 | 9,364.53 | 36.65% | 2019-03-31 | - | 建设中 | 无 |
合计 | - | 180,200.00 | 177,467.64 | 24,488.17 | 71,744.72 | 40.4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43,581.97万元,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其中43,581.97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融合型高速网络系统设备产业化项目厂房建设已完工,因设备系按计划分批购置,按投资进度折算后,该项目已达到预期效益。注2: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尚在建设中,未产生效益。注3:截至本报告期末,云计算和大数据项目尚在建设中,云服务相关业务已产生部分效益,达到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