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监事会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的15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78,338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9人因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三个解锁期不可解锁部分共计24,002股,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合计回购并注销股份数202,340股,回购价格为7.1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公司董事鲁国庆、吕卫平、何书平、童国华、徐杰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也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