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不再兼任总裁及新聘任总裁的议案1、本次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赵宁先生不再兼任总裁职务为公司战略管理需要,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及日常经营管理。
2、经审阅拟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等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充分了解张文风先生资格条件、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认为,张文风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文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兆国 万安娃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