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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关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8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2亿元增资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6年12月建设完成。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1,716.9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中航锂电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45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1年6月22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02,32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20元,共募集资金10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44.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0,255.07万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14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按规定一次性投入中航锂电100,000.00万元,用于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剩余255.07万元以及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95.80万元并扣除0.06万元银行手续

费后,共计350.81万元已用于置换前期成飞集成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148.2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16.9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存款利息1,716.9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71%。

截止2018年6月30日,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节余募集资金 (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增资中航锂电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100,255.07103,148.271,716.992016年12月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公司自项目实施起,对短期内不需使用的募集资金采取定期存款及理财,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鉴于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1,716.99万元永久性补充中航锂电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在完成节余资金转基本账户后,募投项目中尚未支付的采购设备质保金将按已签订合同约定从中航锂电基本账户中支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公司相关承诺事项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成飞集成本次拟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成飞集成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因此,保荐机构对上述拟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资料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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