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经审慎调查,截至2018年6月30日,不存在公司5%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3、关于对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王爱先先生、石枫先生、史建中先生、刘宏先生、夏文庆先生、郝纪勇先生、万刚先生、许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郝纪勇先生、万刚先生、许斌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已审阅了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独立董事:
郝纪勇 万刚 许斌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