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8月10日送达,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威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做出专项说明,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事宜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田玉波董事长协商确定聘请协议及相关审计费用,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