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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良皮业: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6

证券代码:839191 证券简称:宏良皮业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211,448,4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55%。同意股数209,048,42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反对股数2,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本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1、 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未参加股东会但公司会后联系确认继续持有股份的股东除外)。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股东。

5、股份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不存在代持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价格

以市场价及平等协商为原则,以最后十个转让日收盘平均价格

3.17元为底价,即在不低于每股3.17元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 回购有效期限

1、自股转公司批准摘牌之日起30日内,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寄出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联系方式及其它提示

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931-8827311(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电子邮箱:775384452@qq.com,wb1166@126.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秦安路华富大厦505

重要提示:

截至目前,仍有少部分股东因电话停机、空号或未接等原因,尚未与公司取得联系。为了保持股东联系畅通,请尚未与公司取得联系的股东速与以上电话及邮件联系。

特此公告!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16日

附件: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

股东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证券帐号
持股数量
交易(买入)时间
交易方式
回购要求回购股份数: (股) 回购价格: (元/股)
本人承诺:上述股份数为本人实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存在代持行为,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回购价格与《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中公告的回购价格相符。如本人上述要求信息与事实不符,则视为本人放弃本次股份回购要求,并继续持有公司股票。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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