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当面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保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1,073,271.25元,同比增长16.52%;营业利润40,907,242.01元,同比上升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92,339.05元,同比下降6.22%。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8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主要方式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此限额内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