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召开情况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9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14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阅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等资料,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