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召开情况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9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14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等资料,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及《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