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的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31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公告编号:2018-099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公司会议室
为配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7)。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7)。
因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终止挂牌的文件;
(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因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终止挂牌的文件;
(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以积极态度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对于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告编号:2018-099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8年8月30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宝龙;联系电话:0512-6557828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如有临时议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如有临时议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