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6 证券简称:飞天诚信 公告编号:2018-054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飞天诚信”)与深圳市瑞福达液晶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达”)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年8-12月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全年不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持有瑞福达26.7683%的股权,2018年8月10日,瑞福达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董事陆舟先生当选为瑞福达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瑞福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飞天诚信”)与深圳市瑞福达液晶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达”)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年8-12月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全年不超过3,000万元。
201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陆舟先生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2018年度,公司预计将与前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7月底已发生金额 | 预计8-12月交易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瑞福达 | 采购液晶屏 | 市场定价 | 3,000 | 891.65 | 2,000 |
小计 | 3,000 | 891.65 | 2,00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市瑞福达液晶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兴堂住 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上坑社区五和大道308号C栋经营范围:液晶显示器及其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3-1022号核准事项经营)。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12-31 | 2016-12-31 |
资产总计 | 25,312.93 | 23,992.05 |
股东权益合计 | 19,917.22 | 20,046.06 |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营业收入 | 20,343.59 | 14,034.24 |
净利润 | 210.41 | -82.68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公司2018年6月12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公司目前持有瑞福达26.7683%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陆舟先生担任瑞福达公司的董事,前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
情形,瑞福达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瑞福达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具备正常履约能力。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双方已签署,后续将根据实际需求在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订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瑞福达属于公司的上游企业,是国内领先的黑白液晶显示屏及模组生产企业,其产品广泛的应用于金融电子、仪器仪表等电子产品,双方拥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公司向其采购液晶显示屏是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将以交易产品当时的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署具体的订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经审查《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同意意见:公司与深圳市瑞福达液晶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的意见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飞天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飞天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瑞福达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