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