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目前资管新规等监管政策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井新
黄利群
郑友业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