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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2018年度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5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号文《关于核准阳光电源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0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4,9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82.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0,777.3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与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40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2018年半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4400.99万元;购买银行理财80000万元。

截止 2018年6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7029.3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8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251.9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6485.6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6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233.67万元。

(1)根据2016年8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对先前自筹投入的26,404.21万元资金进行置换。年产500万千瓦(5GW)光伏逆变成套装备项目置换金额为3,594.08万元,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产品项目置换金额为503.20万元,220MW光伏电站项目置换金额为22,306.93万元。上述置换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专字[2016]436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2)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18年1月,公司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1亿元;2018年4月,公司购买农业银行理财产品1.5亿元;2018年5月,公司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1亿元,民生银行理财产品1亿元,杭州银行理财产品1.4亿元;2018年6月,公司购买兴业银行理财产品2.1亿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8亿元。

(3)根据2016年10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肥东金阳项目募投专户全部资金 67,928.19 万元向肥东金阳提供借款,其中22,306.93 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肥东县梁园镇陷湖陂 1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公司以募集资金12,000万元通过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对灵璧磬阳增资,以灵璧项目募投专户剩余资金60,143.69万元向灵璧磬阳提供借款,用于灵璧磬阳渔沟12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实际转入资金资金为72,143.67万元。

(4)根据2017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肥东县梁园陷湖陂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扩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8,007.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孙公司肥东金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东金阳”)、灵璧县磬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璧磬阳”)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肥潜山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格力工业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6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账号为20000431750810300000091,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账号为2180000100000122835、2180000100000122436、2180000100000124116、218000010000012408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为52140188000096571、5214018880000984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账号为3405014686080000045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格力工业园支行账号为12-28930104000320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为499010100100737909、499010100100798097。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活/定期)余 额备 注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20000431750810300000091已销户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2180000100000122835
218000010000012243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5214018800009657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340501468608000004511,851,518.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格力工业园支行12-289301040003208115,337.6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49901010010073790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499010100100798097369,796.09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21800001000001241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521401888000098441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2180000100000124089
合 计2,336,652.38

三、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18年半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400.9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

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0,777.3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400.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7029.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007.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0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500万千瓦(5GW)光伏逆变成套装备项目50,00050,0002712.847,858.4715.72%2018年12月31日不适用
100MW光伏电站项目-肥东金阳67,777.3660,392.47060,392.47100.00%2017年01月31日2854.31
120MW光伏电站项目-灵璧磬阳72,00072,00031,532.9154208.7975.29%2018年12月31日1264.56
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产品项目16,00016,000155.241562.439.77%2018年06月30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5,00055,00055,000100.00%
肥东梁园100MW光伏电站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8,007.178,007.17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0,777.36261,399.6434400.99187029.334118.8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6年7月25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6,404.2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404.2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截止2017年3月31日,肥东梁园100MW光伏电站项目已实施完毕,共使用募集资金60,392.47万元,累计投入比例为 89.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结余(含利息收入净额)8,007.17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出发,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对项目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金额开支,从而节约了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公司已于2017年4月17日发布相关事项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并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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