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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4

公告编号:2018-044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7月18日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7月18日受理法院的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姚秀珠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欣、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仁达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冯坚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被告向原告采购货物,原告依照被告的要求供货,被告均已收讫。截止起诉之日止,被告共计拖欠原告货款2303615元,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付款,但被告一直拖延,至今未支付。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五)案件进展情况:

1、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利息、担保费共计1217687.4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2、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500000元;

3、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投保费、保全费共计19979元;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018年5月18日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11421号“民事调解书”,该诉讼调解内容公司已于2018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诉讼调解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29)。

民事调解书生效,由于被告未能如期履行上述调解书约定的付款义务。2018年7月18日,公司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公司已于2018年7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33)。

2018年8月14日,公司收到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8月7日作出的(2018)粤0306执10267号“执行裁定书”。在执行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法院裁定,符合终结执行的条件。终结(2018)粤0306执10267号案件的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2018年5月18日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11421号“民事调解书”,该诉讼调解内容公司已于2018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诉讼调解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29)。

民事调解书生效,由于被告未能如期履行上述调解书约定的付款义务。2018年7月18日,公司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公司已于2018年7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33)。

2018年8月14日,公司收到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8月7日作出的(2018)粤0306执10267号“执行裁定书”。在执行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法院裁定,符合终结执行的条件。终结(2018)粤0306执10267号案件的执行。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手段催缴应收欠款,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快应收账款的周转,将给公司经营带来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手段催缴应收欠款,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快应收账款的周转,将给公司经营带来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作为原告,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回收应收欠款,将会对公司财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务方面产生积极影响。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6执10267号执行裁定书》;

(二)《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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