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8-05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9:00点在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陈会利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分公司的议案》3.1、《关于注销重庆分公司的议案》
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关于注销重庆分公司的议案》。
3.2、《关于注销舟山分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关于注销舟
山分公司的议案》。
3.3、《关于注销山东分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关于注销山
东分公司的议案》。
3.4、《关于注销河南分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关于注销河
南分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的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