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我们同意将《关于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作必要的回避,并按照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签章:(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关志强
关志强 | 汤 洋 | |
占 磊 | 孙志鸿 |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