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807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公开披露,回复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