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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化:关于全资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17年12月14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泸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和宁公司”)的重整申请。 2017年12月21日,泸州中院依法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作为和宁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和宁公司管理人”)。

经泸州中院同意,和宁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和宁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信息如下:

一、会议时间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上午10时。二、会议形式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召开,表决形式为网络会议投票表决

和邮寄表决票表决。

网络会议投票表决形式下,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

邮寄表决票表决形式下,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将含有表决意见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邮寄至和宁公司管理人的形式行使表决权。债权人将表决票邮寄送达至和宁公司管理人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下午17时。

三、会议主要议题对《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四、风险提示和宁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的表决结果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等产生影响。

鉴于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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