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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泰关于调整公司与关联方债务重组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与关联方债务重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八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关联方债务重组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方案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债务重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 ”)和本公司进行债务重组,通过债务转移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将本公司目前在部分金融机构的借款合计不超过20亿元债务转移到新泰钢铁名下,以偿还等额的新泰钢铁对本公司的经营性欠款及相应的违约金。为满足债务重组需要,公司需为转移给新泰钢铁的债务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相应担保。

二、债务重组进展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并经过前期协商,公司和新泰钢铁与工商银行介休支行完成债务重组,新泰钢铁通过债务承接的方式相应归还26,300万元对本公司的经营性欠款;与以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社的数家信用联社(农商行)完成债务重组,新泰钢铁通过债务承接的方式相应归还56,600万元对本公司的经营性欠款;与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债务重组,新泰钢铁通过债务承接的方式相应归还61,868.32万元对本公司的经营性欠款。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应收关联方逾期经营性欠款本金余额为14,827.31万元。

三、本次调整债务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为促进关联方尽快履行还款承诺,彻底解决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逾期经营性欠款问题,消除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同时,结合公司和新泰钢铁与金融机构商谈债务重组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拟对公司与关联方的债务重组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公司和新泰钢铁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债务重组事宜的过程中,如果双方最后一笔债务重组方案涉及的金额超出上述经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亿元的债务重组额度,同意将上述债务重组额度提高到不超过25亿元,该笔重组债务优先偿还上市公司逾期欠款余额及相应违约金后,剩余部分可用于抵扣关联方应付上市公司账期内的关联交易采购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届时办理该笔债务重组的相关事宜。

本次调整与关联方 债务重组方案是考虑到双方与相关金融机构在商谈债务重组事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实际情况,是为了能够尽早且彻底解决关联方经营性欠款问题,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调整公司与关联方债务重组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八年八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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