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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0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18-08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3,8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朝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52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33,33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截至2018年6月5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999,958.00元,实际缴入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6,999,958.00元,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725,498.89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57,274,459.11元汇入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上述汇入资金257,274,459.11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998,902.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275,556.89元,其中人民币14,833,331.00元记入注册资本,资本溢价人民币241,442,225.89元记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7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基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官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行账号用途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官园支行
20000000903200022862922标的公司内容安全与版权保护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
20000000903200022904422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等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中的13,8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8年8月6日,计划使用专户资金情况如下表:

银行名称账号账户余额(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万元)
北京银行官园支行2000000090320002286292214,920.8513,800.00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营运资本会相应增加,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相关审议程序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8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13,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配套募集资金13,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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