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5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2018年5月30日为授予日,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4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8元/股。由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50,500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4人。鉴于上述授予股份已于2018年7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7月25日上市,由此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4,750,500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办理。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部分作出如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9,704,221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4,454,72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69,704,22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82,016,60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187,687,618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74,454,721股。 |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