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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1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9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1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田汉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公司发展的需要,田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田汉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田汉先生辞职以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田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之日,田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4.78%的股权,持有公司股东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65.66%的股权。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张祥顺先生为公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相关简历附后)。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祥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熊新华先生、胡天龙先生和杜杰先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提供的上述任职人员的个人简历,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任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我们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候选)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樊华、徐翔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6,63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83,602,617股减至783,405,987股,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8)。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特申请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由783,602,617元变更为783,405,987元,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360.262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340.5987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8360.262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8340.5987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满足上述相关法规的要求,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田汉先生、班均先生、曹进先生、陈辉先生、段亚娟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本变化的情况,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调整了发行数量,其他方案条款保持不变。

调整后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56,680,000股。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若京汉股份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原因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田汉先生、班均先生、曹进先生、陈辉先生、段亚娟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公司编制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针对公司的基本信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更新,同时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详细内容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田汉先生、班均先生、曹进先生、陈辉先生、段亚娟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

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就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宜,公司编制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18-132)。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公司对本公司商品房开发是否符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等国务院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慎自查,因公司房地产项目增加,现就核查范围进行了更新,并形成《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修订稿)》。

本报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上述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四至议案八无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确保公司资金需求,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定向融资计划类产品。

本定向融资计划募集金额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12个月,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本定向融资计划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的详细内容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附件:张祥顺先生个人简历

张祥顺先生,1976年11月出生,工学硕士,武汉理工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研究生,中国一级注册建造师。张祥顺先生在央企、民营、外资等全国性知名上市房企,有超过15年的一线业务与总部管理经验,在城市住宅、商业地产、文旅产业、城市更新等领域具有资深经历。曾任职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旗下商业地产上市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济南公司总经理,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区域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17日起,担任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截止本公告之日,张祥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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