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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红外: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0

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18-077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14:00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8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公布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15:00至2018年8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8日(星期三)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7号院2号楼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2.01 关于拟变更董事暨选举朱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 关于拟变更董事暨选举孙宏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应选 2 人
2.01关于拟变更董事暨选举朱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拟变更董事暨选举孙宏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18年8月10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 登记时间: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905室(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9层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0019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联系人:曹昶辉、周沛然联系电话:010-68378620传真:010-68379141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其他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投票代码:3654552.投票简称:康拓投票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18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8月14日15:00至2018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出席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应选 2 人
2.01关于拟变更董事暨选举朱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拟变更董事暨选举孙宏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

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8月10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10-68379141)到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9层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19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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