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漳州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漳州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1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8-028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漳州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发建设”)与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建投”)签订《漳州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为2,900.00万元。

2.鉴于漳龙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漳州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项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黄键鹏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权审批机构审核批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江春浦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住 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8号华联商厦办公楼第九层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工程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对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教育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的投资及管理;建设工程的承包、设计、施工、咨询、试验检测;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土地前期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03月31日,漳龙建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17,518.28万元,净资产为506,817.58万元;2018年一季度漳龙建投实现营业收入15,533.26万元,净利润3,125.90万元。

履约能力:漳龙建投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关联关系:漳龙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发建设与漳龙建投的交易行为属于

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及内容:漳州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2.合同工期:60日历天。3.质量标准: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4.签约合同价及合同价格形式(1)按预算审核总价的89%作为签约合同价。工程暂定价为2,900.00万元。具体价格在工程造价审核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5.支付方式:

(1)按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2)工程完工后,漳龙建投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90%的工程款给漳发建设;(3)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且内业资料全部移交漳龙建投7天内支付至审核后的工程结算造价总额97%的工程结算款给漳发建设;剩余工程结算造价总额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届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保修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保修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市政工程统计数据为依据,在工程审核预算造价的基础上下浮11%,定价政策与独立第三方无异。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漳发建设与关联企业漳龙建投签订项目合同系漳发建设正常经

营业务开展需要,该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六、年初至今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今,漳龙集团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75.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

七、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漳州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项目合同》的议案进行审核,公司事先已向我们提供了该议案的相关材料,并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漳发建设与关联方签署《漳州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项目合同》,属漳发建设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

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九、备查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4.漳发建设与漳龙建投《漳州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工程项目合同》;

5.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