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对外担保等情况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就此发表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积累至2018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公司编制的《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除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当期和累计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为零。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对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通过和公司财务部、内审部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辉 肖攀 黄晓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