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63 公司简称:皖维高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皖维高新 | 600063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吴尚义 | 王军 |
电话 | 0551-82189280 | 0551-82189294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 | 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 |
电子信箱 | shangyiwu@vip.tom.com | wwgfzqb888@163.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9,156,590,567.69 | 8,861,720,372.48 | 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591,622,361.61 | 4,824,120,901.81 | -4.82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913,754.92 | 161,919,449.21 | 96.96 |
营业收入 | 2,796,860,441.20 | 2,149,072,725.88 | 30.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88,027,222.47 | 73,250,673.56 | 20.17 |
东的净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4,038,752.74 | 64,129,684.63 | -0.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7 | 1.78 | 增加0.0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6 | 0.042 | 9.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6 | 0.042 | 9.52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8,155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30.74 | 591,965,118 | 0 | 质押 | 205,000,000 |
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安定增利1号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1.67 | 32,258,063 | 0 | 无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2 | 21,505,376 | 0 | 无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其他 | 1.03 | 19,834,461 | 0 | 无 | |
鹏华基金-招商银行-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0.93 | 17,851,015 | 0 | 无 | |
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0.73 | 13,978,494 | 0 | 无 | |
北信瑞丰基金-浦发银行-北京国际信托-北京信托·轻盐丰收理财20150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70 | 13,548,386 | 0 | 无 | |
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0.67 | 12,955,463 | 0 | 无 | |
鹏华基金-邮储银行-建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0.58 | 11,200,677 | 0 | 无 |
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兴业财富-兴隆97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56 | 10,752,688 | 0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不知晓上述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受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发力,去产能的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政策日益严厉等因素的影响,原煤及醋酸等大宗化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主导产品聚乙烯醇(PVA)的生产成本持续攀升,同时PVA产品下游需求有所下降,一定程度上挤压PVA产品的盈利空间。面对如此不利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走向,客观分析企业自身优劣势,准确把握PVA行业脉搏,坚持围绕主业发展的主线不偏离,围绕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不动摇,团结一心,主动作为,上半年经济运营呈现总体平稳、效益向好态势。具体讨论分析如下:
一、开展主题大讨论,共商皖维发展大计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广大职工在新时代进一步明辨“建设什么样的皖维?”、“皖维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广大干部、职工应该怎么干?”、“我们的各项工作广大职工是否满意,能不能评出高分?”等重大命题,公司在安徽、广西、内蒙三地同时开展了“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职工是阅卷人”主题大讨论。大讨论分为“时代是出卷人,一定要把握皖维发展进入新阶段”、“我们是答卷人,一定不要错过新时代”、“职工是阅卷人,一定要明晰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三个阶段。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以极大的热情和对企业发展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大讨论中,抒发真情实感,积极建言献策,共探发展良方,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筑牢思想基础,凝聚了发展合力。
二、提高生产运营效能,实现经济指标平稳增长上半年,公司继续坚持“根据市场需求和成本因素的变化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准则,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以销定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了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的对比分析,有利润的产品才可生产。一是确保了主要产品产销量保持增长,在列入公司年度预算的14种主要产品中,产销量同比增长的有11种,熟料和水泥产品继续保持量价齐升、产销两旺的良好态势,PVA、高强高模PVA纤维两个产品产销量在国内同行业第一的位置得以巩固和加强,特别是PVB树脂、功能型聚酯切片、可再分散性胶粉等新材料产品的产销量同比增幅都超过了10%。其中,PVB树脂的增幅实现了翻番。二是确保了效益指标持续向好。上半年,公司总资产达91.57亿元,较期初增长了3.33%,实现营业收入27.97亿元,同比增长30.14%;利润总额
1.04亿元,同比增长17.61%;净利润8,802.72万元,同比增长20.17%。
三、加强过程管控,挖掘降本增效的潜力上半年,公司继续在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总成本或全额利润承包的经济责任考核机制。承包单位成本降多、收入增多,利润创少、收入减少,切实将员工工作质量与其收入紧密挂钩,充分调动了承包单位干部职工抓生产、跑市场、降成本、增利润的积极性。考核过程中,突出新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安全环保管理、设备完好率的考核,从经济责任上进行激励约束,有力促进管控水平和发展水平的提升。
四、强化项目管理,努力培育利润增长点蒙维二期10万吨/年特种聚乙烯醇树脂、60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是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是公司“十三五”规划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不仅对皖维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也为世界PVA行业所高度关注。二期PVA项目自2017年二季度起投入试生产,为了使该项目迅速达产达标,公司成立专项攻关领导组,通过不断技术攻关、总结经验、固化工艺、对标运行,陆续解决了生产和技术上的难题,于2017年底顺利实现达产达标,2018年一季度实现满负荷生产。60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于报告期全面建成、顺利转固,成功投入生产运营,现已实现达产达标。
随着蒙维二期两大募投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公司PVA产品产能达到了35万吨/年,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公司一跃成为产能最大、质量最高、能耗最低的国内PVA生产企业,行业龙头地位更加稳固,市场优势更加明显,企业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五、坚持超前防控,确保安全环保形势总体稳定安全环保工作虽然不能肯定一切,但可以否定一切。2018年以来,公司强化了全员对新《环保法》、《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了员工遵纪守法意识,提升了员工职业技能水平、技术人员的业务本领和管理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初,对照“三废”排放新标准,认真查找环保工作的不足,补齐短板,加大对废渣、粉尘、废气排放考核力度,从严落实各级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在6月份,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广西、内蒙古巡查期间,公司所属子广维化工和蒙维科技都经受住了“环保大考”,近年来未发生环保不达标现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