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2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继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18-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