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定于2018年8月20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 8月16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18年8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姚秀珠提交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提案》。提案的内容如下:
《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提案》内容:因公司资金临时周转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郑庆良夫妇拟向公司无偿提供借款,借款额度3,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次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次数、单次借款金额及相关事项授权给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生产及资金实际需求情况决定。
三、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审核,截至2018年7月31日,姚秀珠直接持有公司38,459,3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6.79%。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姚秀珠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后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姚秀珠、郑庆良夫妇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姚秀珠、郑庆良夫妇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姚秀珠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
五、其他事项说明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除审议事项上述增加议案外,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3日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