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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9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 3日以电话、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18年8月8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施梁先生因出差在外,特全权委托董事吕友帮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鉴于公司原工商注册地址上的相关资产已出售,同时公司办公地址已不在原注册地址上,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9号”变更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冷水铺办事处冷水铺居委会10幢301”,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公司注册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9号,邮政编码:414000”,现修改为:“公司注册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冷水铺

办事处冷水铺居委会10幢301 ,邮政编码:414000”。

上述修改以“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经营管理层提议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聘任张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张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因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案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18年8月24 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3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8日

附:简历:

张华,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至2008年4月在湘潭市政府部门工作,先后担任财审局局长、综合股股长、财政监督股股长、国资股股长、区级非税局局长;2012年11月至2017年9月担任湖南福寿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福寿堂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担任湖南荣强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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