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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关于子公司房产解除查封及被再次查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8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房产解除查封及被再次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于近日发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名下房产解除查封及被再次查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倍泰健康名下房产解除查封情况倍泰健康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

【(2018)深仲受字第908号】,并于同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5财保89号】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8)粤 0305财保89号】。因在倍泰健康与许冠群的仲裁事项中,申请人许冠群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倍泰健康、方炎林、李询名下价值人民币82,200,000元的财产。被查封财产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查封财产名称不动产证号查封财产所有人
1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A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79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
2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B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0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
3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C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1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
4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D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2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
5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E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3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2018年7月11日,倍泰健康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发出(2018)深仲撤字第908号《撤案决定书》。根据《撤案决定书》,申请人许冠群已于2018年7月9日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撤案申请书》,决定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撤案决定书》,准许上述申请。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仲裁<撤案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根据东莞市房产管理局2018年8月7日出具的《不动产(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因许冠群撤销仲裁申请,上述倍泰健康名下原许冠群申请查封的房产已解除查封。

二、倍泰健康名下房产被再次查封情况因倍泰健康逾期未归还公司向其发放的委托贷款及部分利息,2018年7月

27日,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查封倍泰健康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0,081,562.5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0106民初20550号】,法院作出裁定如下:冻结倍泰健康银行的存款人民币50,081,562.5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根据东莞市房产管理局2018年8月7日出具的《不动产(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倍泰健康名下房产已被再次查封,被查封财产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查封财产名称不动产证号查封财产所有人查封申请执行人
1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A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79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姚章琦、宜通世纪、洪孟秋
2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B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0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姚章琦、宜通世纪、洪孟秋
3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C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1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姚章琦、宜通世纪、洪孟秋
4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D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2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姚章琦、宜通世纪、洪孟秋
5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E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3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姚章琦、宜通世纪、洪孟秋

注:上述查封申请执行人中,姚章琦对应的查封机关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查封文号:

(2018)粤0303执保1412号,查封日期:2018年7月11日,查封类型:轮候查封,查封期间:2018年7月24日至2021年7月23日;宜通世纪对应的查封机关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查封文号:(2018)粤0106民初20550号,查封日期:2018年8月2日,查封类型:轮候查封,查封期限:3年;洪孟秋对应的查封机关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查封文号:(2018)粤0305财保268号、(2018)粤0305财保269号、(2018)粤0305财保270号、(2018)粤0305财保271号、(2018)粤0305财保272号、(2018)粤0305财保273号,查封日期:2018年8月2日,查封类型:轮候查封,查封期限:3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尚未收到姚章琦、洪孟秋申请查封房产相关法律文书。倍泰健康名下房产被查封为财产保全措施,在查封到期前将无法进行买卖和抵押贷款,对倍泰健康的信用情况会造成一定影响,但不影响房产的正常使用。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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