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李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万股限制性股票以32.23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能达成,公司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6.95万股以32.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此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变更前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捌佰叁拾肆万伍仟元变更后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捌佰壹拾伍万伍仟伍佰元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无变化。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