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及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
展的公告
一、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情况2018年8月7日,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管理人的通知。通知称,根据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泸州中院”)裁定批准的《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泸州中院已于2018年8月3日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将泸天化集团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179,477,95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分配至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或提存至泸天化集团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票已于2018年8月6日过户至泸天化集团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和泸天化集团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上述股票分配完成后,泸天化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持股比例下降至0%。
二、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情况根据泸州中院裁定批准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以下简称“泸天化股份重整计划”),泸州中院已于2018年8月3
日前往中登公司将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部分股票分配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指定的证券账户以清偿部分债务。此次分配至兴业银行的股票共计52,758,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票已于2018年8月6日过户至兴业银行指定的证券账户。
三、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前十名的账户变动情况上述两次股票分配之后,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前十名的账户发生变
动,变动情况如下表:
排名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持股账户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账户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泸天化(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 179,477,952 | 11.45%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930,241,727 | 59.33% |
2 | 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7.33% | 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7.33% |
3 | 沈建法 | 4,448,900 | 0.2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 62,835,129 | 4.01% |
4 | 姚建华 | 3,672,200 | 0.2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52,758,273 | 3.36% |
5 | 李润祥 | 3,080,489 | 0.2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43,066,895 | 2.75% |
6 | 岳丽英 | 2,664,952 | 0.17%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961,943 | 2.93% |
7 | 张爱芬 | 2,477,201 | 0.16%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3,543,085 | 0.86% |
8 | 陆建尧 | 2,221,500 | 0.14% |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13,047,629 | 0.83% |
9 | 何炜 | 2,208,000 | 0.1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1,338,114 | 0.72% |
10 | 沈晨黎 | 2,178,300 | 0.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 11,321,389 | 0.72% |
上述持有公司股票前十名账户 中的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是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泸天化股份重整计划的规定而开立的临时账户。
上述持有公司股票前十名账户 中的泸天化集团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是泸天化集团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的规定而开立的临时账户。
四、风险提示根据泸天化股份重整计划,为实现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
公司将公开处置47,000万股转增股票用于有条件引入重整投资人。若引入重整投资人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