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28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9月1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授权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财务运作效率,授权董事长因公司经营需要,签署单项金额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的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4日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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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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