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审阅报告 |
大华核字[2018]003749号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审阅报告 | 1-2 | |
二、 | 已审阅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3-4 |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5 |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6-93 |
审阅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3749号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电气公司)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和假设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赛摩电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赛摩电气公司有关人员和对备考合并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大华核字[2018] 003749号审阅报告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赛摩电气公司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
编制单位: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
资 产 | 附注七 | 2018/6/30 | 2017/12/31 | 2016/12/31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注释1 | 74,376,798.25 | 122,231,943.27 | 92,769,741.5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注释2 | 567,539,010.68 | 536,956,856.13 | 470,971,115.44 | |||||||||||
预付款项 | 注释3 | 24,436,568.52 | 13,127,807.42 | 10,531,668.74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4 | 20,705,955.21 | 20,168,665.27 | 28,936,181.16 | |||||||||||
存货 | 注释5 | 256,231,801.22 | 208,201,699.42 | 129,260,977.3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注释6 | 18,004,638.29 | 5,915,709.17 | 533,449.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961,294,772.17 | 906,602,680.68 | 733,003,133.49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注释7 | 35,500,000.00 | 34,500,000.00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注释8 | 64,798,260.55 | 62,296,478.62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固定资产 | 注释9 | 186,042,667.57 | 192,423,525.77 | 181,726,120.89 | |||||||||||
在建工程 | 注释10 | 9,615,922.52 | 9,881,184.41 | 4,079,538.9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无形资产 | 注释11 | 146,220,431.91 | 150,337,001.42 | 144,313,559.42 | |||||||||||
开发支出 | - | - | - | ||||||||||||
商誉 | 注释12 | 1,182,332,040.82 | 1,182,332,040.82 | 980,882,445.33 | |||||||||||
长期待摊费用 | 注释13 | 635,758.46 | 788,800.40 | 524,190.5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注释14 | 23,511,212.29 | 21,592,191.25 | 11,176,862.7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注释15 | 9,824,551.33 | 5,320,461.33 | 42,836,888.3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58,480,845.45 | 1,659,471,684.02 | 1,365,539,606.24 | ||||||||||||
资产总计 | 2,619,775,617.62 | 2,566,074,364.70 | 2,098,542,739.73 | ||||||||||||
(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
编制单位: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附注七 | 2018/6/30 | 2017/12/31 | 2016/12/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注释16 | 125,760,000.00 | 111,900,000.00 | 46,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注释17 | 190,564,209.80 | 178,378,736.13 | 141,349,113.66 | |||||
预收款项 | 注释18 | 54,552,454.26 | 64,191,131.96 | 48,863,290.92 | |||||
应付职工薪酬 | 注释19 | 16,398,670.27 | 24,639,842.11 | 20,378,439.77 | |||||
应交税费 | 注释20 | 18,803,325.09 | 32,057,110.76 | 23,949,940.78 | |||||
其他应付款 | 注释21 | 279,399,341.56 | 273,655,915.33 | 281,602,337.51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注释22 | 23,388,611.35 | 1,787,540.00 | 2,087,544.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8,866,612.33 | 686,610,276.29 | 564,230,666.6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注释23 | 13,250,000.00 | 35,533,332.00 | 1,228,784.00 | |||||
应付债券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注释24 | - | 218,463.41 | 940,408.1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递延收益 | 注释25 | 14,303,867.41 | 14,941,062.19 | 15,974,851.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注释14 | 17,876,858.84 | 18,669,823.48 | 17,528,287.4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430,726.25 | 69,362,681.08 | 35,672,331.37 | ||||||
负债合计 | 754,297,338.58 | 755,972,957.37 | 599,902,998.01 |
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864,577,919.19 | 1,807,958,654.71 | 1,499,038,581.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900,359.85 | 2,142,752.62 | (398,839.36) | ||||||
股东权益合计 | 1,865,478,279.04 | 1,810,101,407.33 | 1,498,639,741.72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2,619,775,617.62 | 2,566,074,364.70 | 2,098,542,739.73 |
(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
编制单位: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
项目 | 附注七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注释26 | 353,609,675.51 | 622,880,571.29 | 435,163,382.50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6,509,251.36 | 591,903,488.89 | 371,686,015.96 | |||||||
其中:营业成本 | 注释26 | 195,055,521.61 | 347,620,794.84 | 231,703,220.25 | ||||||
税金及附加 | 注释27 | 4,926,070.94 | 7,949,322.00 | 4,955,218.04 | ||||||
销售费用 | 注释28 | 35,518,729.31 | 70,599,640.42 | 50,871,369.89 | ||||||
管理费用 | 注释29 | 33,693,310.63 | 67,389,355.16 | 37,612,415.24 | ||||||
研发费用 | 注释30 | 25,813,056.89 | 57,787,388.22 | 33,928,780.37 | ||||||
财务费用 | 注释31 | 3,199,933.80 | 6,889,001.15 | 44,076.05 | ||||||
其中:利息费用 | 3,720,676.31 | 5,082,793.31 | 1,503,498.73 | |||||||
利息收入 | 189,228.03 | 457,301.36 | 509,633.80 | |||||||
资产减值损失 | 注释32 | 8,302,628.18 | 33,667,987.10 | 12,570,936.12 | ||||||
加:其他收益 | 注释33 | 21,345,518.26 | 38,404,718.91 | - | ||||||
投资收益 | 注释35 | 579,343.49 | (764,663.05) | 128,877.1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64,073.51 | (691,070.61)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 | - | - | |||||||
三、营业利润 | 69,025,285.90 | 68,617,138.26 | 63,606,243.68 | |||||||
加:营业外收入 | 注释36 | 180,191.47 | 195,462.79 | 21,673,599.36 | ||||||
减:营业外支出 | 注释37 | 117,218.69 | 1,516,002.41 | 98,420.71 | ||||||
四、利润总额 | 69,088,258.68 | 67,296,598.64 | 85,181,422.33 | |||||||
减:所得税费用 | 注释38 | 8,683,466.11 | 9,223,710.59 | 9,030,752.61 | ||||||
五、净利润 | 60,404,792.57 | 58,072,888.05 | 76,150,669.7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60,404,792.57 | 58,072,888.05 | 76,150,669.72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647,185.34 | 58,851,756.07 | 76,549,509.08 | |||||||
少数股东损益 | (1,242,392.77) | (778,868.02) | (398,839.3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75.96) | 113,706.90 | 79,667.5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75.96) | 113,706.90 | 79,667.5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75.96) | 113,706.90 | 79,667.52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75.96) | 113,706.90 | 79,667.52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0,403,016.61 | 58,186,594.95 | 76,230,337.2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645,409.38 | 58,965,462.97 | 76,629,176.6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42,392.77) | (778,868.02) | (398,839.36) | |||||||
(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及前两个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1.有限公司阶段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厉达、厉冉、王茜等9位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3000000957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300608014945G的营业执照。
公司原名徐州市荣达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由厉达、王保华、厉润民于1996年12月2日出资组建,分别持股60%、20%、2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领取注册号为N-0116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1年9月22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王保华、厉润民将其各自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厉冉,转让后厉达和厉冉分别持股60%、40%。
2003年11月16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1,15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50万元。转增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05年3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赛摩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7月15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吸收王茜为公司新股东,同时以货币资金增资680万元,其中厉达新增出资480万元,厉冉新增出资98万元,王茜新增出资102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930万元,股权结构为厉达63.74%、厉冉30.98%、王茜5.28%。
2005年7月26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以货币资金增资1,100万元,其中厉达新增出资285万元,厉冉新增出资311万元,王茜新增出资504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30万元,股权结构为厉达50%、厉冉30%、王茜20%。
2006年3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赛摩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4月20日,本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徐州赛摩机械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230万元,其中厉达新增出资100万元,厉冉新增出资60万元,王茜新增出资40万元。
2011年8月5日,本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增资8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30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厉达40.07%、
厉冉24.05%、王茜16.03%、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19.85%。
2011年8月6日,本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55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580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厉达41.26%、厉冉24.76%、王茜16.51%、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17.47%。
2011年8月16日,本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吸收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建平、栾润东、徐州赛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新股东,合计出资1,42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厉达31.50%、厉冉18.90%、王茜12.60%、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13.33%、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3%、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7%、杨建平2.00%、栾润东4.17%、徐州赛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0%。
2.股份制改制情况2011年9月25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发起人协议及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201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止2011年8月31日的净资产136,295,477.27元,折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在江苏省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203000000957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上述股本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立信大华验【2011】258号验资报告验证。
3.公司上市发行增资情况根据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9号文《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2015年5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500万元。经此发行,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2016年4月15日,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份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变更为240,000,000股,股本变更为240,000,000.00元。
根据2015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922号《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鹿拥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本公司发行7,830,85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58,56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认股协议》、《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若本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33,296,823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701号验资报告验证;调整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23,558,795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70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296,855,618股,股本变更为296,855,618.00元。
2017年5月16日,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855,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变更为534,340,112股,股本变更为534,340,112.00元。
根据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贺小明、胡杰、武汉武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贺小明补偿股份47,880股,胡杰补偿股份19,152股,武汉武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补偿股份28,728股,共计95,760股,注册资本共计减少人民币95,760.00元,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244,352.00元,本次减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638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17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41号文《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刘永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发行5,349,48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本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认股协议》、《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若本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8,868,101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9,636,906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69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552,749,359股,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52,749,359.00元。
4.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2号,法定代表人:厉达。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本公司属制造业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计量产品、机械采样装置、包装机、码垛机器人、技术开发、系统集成、局域智能物流系统、智能硬件等。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本备考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6日批准报出。
二、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情况(一)交易基本情况1.本公司拟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广浩捷公司”)100%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359号《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珠海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珠海广浩捷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人民币60,280.00万元为依据,购买珠海广浩捷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拟定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其中向杨海生、谢永良、胡润民、罗盛来、魏永星、于泽发行股份支付比例为55%,现金支付比例为45%;向珠海横琴纳特思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支付比例为70%,现金支付比例为30%,发行股份支付金额总计33,270.00万元,现金支付金额总计26,73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以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该市场参考价的90%即6.88元/股,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按照6.88元/股的发行价格重新计算,公司本次合计拟向资产转让方发行股份数为48,357,554股。
(二)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1.珠海广浩捷公司简介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广浩捷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6日,系经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斗门分局批准,由王兆春、杨海生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王兆春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28.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00%;杨海生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该出资业经珠海市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安达验字2009-0092号验资报告验证。于2009年3月6日领取了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斗门分局核发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为44040300000217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684498486C。
2009年4月9日,根据珠海广浩捷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5.00万元,由王兆春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23.7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
本人民币23.75万元;杨海生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2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5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变更业经珠海市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安达验字2009-024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王兆春出资人民币52.25万元,占95.00%的股权;杨海生出资人民币2.75万元,占5.00%的股权。
2009年4月22日,珠海广浩捷公司取得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斗门分局核发的“核变通内字【2009】第0900064369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2011年4月30日,根据珠海广浩捷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王兆春将其所持有的25%股权以人民币13.75万元转让给杨海生。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王兆春出资人民币38.50万元,占70.00%的股权;杨海生出资人民币16.50万元,占30.00%的股权。
2011年5月12日,珠海广浩捷公司取得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斗门分局核发的“斗门核变通内字【2011】第1100084204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2013年2月1日,根据珠海广浩捷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0万元,由王兆春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11.5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1.50万元;杨海生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33.5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3.5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变更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所出具中兴财光华(粤)验字2012-050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王兆春出资人民币350.00万元,占70.00%的股权;杨海生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30.00%的股权。
2013年2月25日,珠海广浩捷公司取得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珠核变通内字【2013】第1300018263号”《核准迁入登记通知书》。
2015年12月23日,珠海广浩捷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王兆春将所持25%的股权转让予杨海生,将所持10%的股权转让予胡润民,将所持10%的股权转让予罗盛来,将所持10%的股权转让予魏永星,将所持10%的股权转让予谢永良,将所持5%的股权转让予于泽;转让的具体内容由相关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执行;其他股东杨海生放弃王兆春对外转让相关股权的优先购买权;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015年12月23日,王兆春分别与杨海生、胡润民、罗盛来、魏永星、谢永良、于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分别约定王兆春将所持25%的股权以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杨海生,将所持10%的股权以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胡润民,将所持10%的股权以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罗盛来,将所持10%的股权以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魏永星,将所持10%的股权以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谢永良,将所持5%的股权以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
于泽。王兆春合计转让了其所持珠海广浩捷公司全部70%的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40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 金额 | 比例 |
杨海生 | 2,750,000.00 | 55.00% |
胡润民 | 500,000.00 | 10.00% |
罗盛来 | 500,000.00 | 10.00% |
魏永星 | 500,000.00 | 10.00% |
谢永良 | 500,000.00 | 10.00% |
于泽 | 250,000.00 | 5.00% |
合计 | 5,000,000.00 | 100% |
2015年12月28日,珠海广浩捷公司取得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湾分局核发的“金湾核变通内字【2015】第zh15122500436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2016年3月8日,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珠海广浩捷公司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该协议约定根据深鹏盛评估报字201601026号《资产评估报告》,珠海广浩捷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4,990.00万元,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对珠海广浩捷公司进行增资。
2016年4月6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47.00万元,由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
增加注册资本47.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953.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变更业经珠海中税网国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珠海国睿内验字(2016)02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 金额 | 比例 |
杨海生 | 2,750,000.00 | 50.27% |
胡润民 | 500,000.00 | 9.14% |
罗盛来 | 500,000.00 | 9.14% |
魏永星 | 500,000.00 | 9.14% |
谢永良 | 500,000.00 | 9.14% |
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470,000.00 | 8.60% |
于泽 | 250,000.00 | 4.57% |
合计 | 5,470,000.00 | 100% |
2016年4月12日,珠海广浩捷公司取得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湾分局核发的“金湾核变通内字【2016】第zh16041100275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2016年12月30日,珠海市金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了《关于核准金航公司退出广浩捷公司股权的批复》(珠金国批[2016]65号),同意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其他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珠海广浩捷公司8.60%的股权。
2017年1月17日,深圳市万隆众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深万隆评估报字[2017]第00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珠海广浩捷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9,550万元。
2017年3月16日,珠海市金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珠金国批[2017]9号批复,同意对上述评估报告进行备案。
2017年3月22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同意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8.6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杨海生、胡润民、罗盛来、魏永星、谢永良、于泽。其中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4.717%的股权以人民币1,870.715万元转让给杨海生、0.859%的股权以人民币340.13万元转让给谢永良、0.859%的股权以人民币340.13万元转让给胡润民、0.859%的股权以人民币340.13万元转让给罗盛来、0.859%的股权以人民币340.13万元转让给魏永星、0.439%的股权以人民币170.065万元转让给于泽,股权转让价款共计3,401.30万元。
2017年3月23日,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杨海生、谢永良、胡润民、罗盛来、魏永星、于泽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8.6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杨海生、谢永良、胡润民、罗盛来、魏永星、于泽各4.717%、0.859%、0.859%、0.859%、0.859%、0.439%。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 金额 | 比例 |
杨海生 | 3,008,500.00 | 55.00% |
胡润民 | 547,000.00 | 10.00% |
罗盛来 | 547,000.00 | 10.00% |
魏永星 | 547,000.00 | 10.00% |
谢永良 | 547,000.00 | 10.00% |
于泽 | 273,500.00 | 5.00% |
合计 | 5,470,000.00 | 100% |
2017年4月12日,珠海广浩捷公司取得珠海市金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金湾核变通内字【2017】第zh17041200316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2017年9月21日,杨海生与珠海横琴纳特思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海生将其持有的3%股权转让给珠海横琴纳特思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 金额 | 比例 |
杨海生 | 2,844,400.00 | 52.00% |
胡润民 | 547,000.00 | 10.00% |
罗盛来 | 547,000.00 | 10.00% |
魏永星 | 547,000.00 | 10.00% |
谢永良 | 547,000.00 | 10.00% |
于泽 | 273,500.00 | 5.00% |
珠海横琴纳特思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164,100.00 | 3.00% |
合计 | 5,470,000.00 | 100.00% |
2017年9月25日,珠海广浩捷公司取得珠海市金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金湾核变通内字【2017】第zh17092200319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珠海广浩捷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营产品为消费类电子行业提供摄像头模组的智能影像设备(包括自动调焦机、功能测试机、自动组装机、上下料机等)、智能装配设备(自动贴标机等)、精密制造等主要产品。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假设本公司按购买珠海广浩捷公司100%股权交易实施完成后的公司架构,模拟编制了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6月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为本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经审阅的2018年1-6月财务报表;珠海广浩捷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6月财务报表。
本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2017年4月25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17] 0031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2018年4月3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18] 00413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珠海广浩捷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6月的财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8年8月6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18]0097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珠海广浩捷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本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有重大差异的部分,已经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调整。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假定本次交易于2016年1月1日已经完成,收购合并后的架构于2016年1月1日已经形成并独立存在的基础上编制的。因编制过程中难以取得和确定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数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就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而言,作为编制基础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之间不存在完整的相互勾稽关系,很难据以编制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也未包括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假设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本公司拟购买资产相关的协议或约定的内容,在以下假设基础上编制:
(1)假设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可以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2)假设本公司收购珠海广浩捷公司后的架构于2016年1月1日业已存在,假设2016年1月1日为购买日,自2016年1月1日起将拟购买资产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公司按照此架构持续经营。
(3)因收购珠海广浩捷公司股权而产生的费用及税务等影响不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4)鉴于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假设购买日并非实际购买日,本公司尚未实质控制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并非标的公司2016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故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以2016年1月1日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根据评估基准日可辨认净资产的评估增值调整确定2016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在备考期间不考虑增值部分资产的折旧、摊销及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对标的公司的商誉,以投资成本与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定。
(5)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除特别说明外,下文的“本公司”和“公司”均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的本公司。
(三)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0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徐州赛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赛斯特”)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合肥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雄鹰”)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南京三埃工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埃”)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南京维西蒙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维西蒙”) | 全资孙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南京集威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集威亚”) | 全资孙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武汉博晟”)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上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上海赛摩”)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厦门积硕”)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厦门积硕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积硕设备”) | 全资孙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北京积硕和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积硕和润”) | 全资孙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江苏赛摩艾普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艾普机器人”)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69 | 69 |
SAISTER LIMITED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赛摩智能制造科技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珠海研究院”)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Saimo Technology,Inc. (以下称简称“美国赛摩”) | 全资孙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上海赛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赛摩物流”)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60 | 60 |
江苏赛往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赛往云”)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 | 51 |
珠海广浩捷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珠海市纳特思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纳特思”) | 全资孙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珠海市锐明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锐明”) | 全资孙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美国纳特思公司 | 控股孙公司 | 三级 | 69.23 | 69.23 |
2.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 变更原因 |
合肥雄鹰 | 企业合并增加 |
南京三埃 | 企业合并增加 |
南京维西蒙 | 企业合并增加 |
南京集威亚 | 新设成立增加 |
武汉博晟 | 企业合并增加 |
上海赛摩 | 新设成立增加 |
厦门积硕 | 企业合并增加 |
积硕设备 | 企业合并增加 |
积硕和润 | 企业合并增加 |
艾普机器人 | 新设成立增加 |
珠海研究院 | 新设成立增加 |
美国赛摩 | 新设成立增加 |
赛摩物流 | 新设成立增加 |
江苏赛往云 | 新设成立增加 |
珠海广浩捷公司 | 企业合并增加 |
珠海纳特思 | 企业合并增加 |
珠海锐明 | 企业合并增加 |
美国纳特思公司 | 企业合并增加 |
3.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 变更原因 |
SAISTER LIMITED | 企业注销减少 |
珠海纳特思 | 企业注销减少 |
珠海锐明 | 企业注销减少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4. 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珠海广浩捷公司100%的
股权。
本次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珠海广浩捷公司100%的股权,拟定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比例合计为55.45%,拟以人民币6.88元/股作为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为48,357,554股,按照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的股份价值总计为人民币33,270.00万元;同时现金支付比例合计为44.55%,支付现金26,730.00万元。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假设该交易在2016年1月1日已经完成为基础,假设购买日为2016年1月1日。
以2016年1月1日珠海广浩捷公司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根据评估基准日可辨认净资产的评估增值调整确定2016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此基础上,以合并成本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评估基准日珠海广浩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项目 | 金额 |
合并成本 | 600,000,000.00 |
购买日珠海广浩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 32,208,934.52 |
收购的股权比例 | 100% |
商誉 | 567,791,065.48 |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三) 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
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1.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
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
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
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确定;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 应收款项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关联方应收款项存在风险的可能性较小,故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50 | 50 |
3-4年 | 80 | 8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十一)存货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二)持有待售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1)成本法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
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四)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1)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五)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六)借款费用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及专有技术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根据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 |
软件使用权 | 10年 | 根据软件一般使用年限 |
专利权 | 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商标权 | 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专有技术 | 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十八)长期资产减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1.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皮带秤维修费 | 5年 | |
网站建设费 | 5年 | |
阳台搭建 | 3年 | |
厂房装修 | 3年 |
(二十)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3.辞退福利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二十一)预计负债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二)股份支付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
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二十三)收入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①计量产品、机械采样装置、包装机、码垛机器人、局域智能物流系统、智能硬件、摄像机模组自动化检测设备及智能机器人自动贴装设备等产品的销售。
对于无安装义务或仅需公司指导安装、调试的合同,公司在交货获取签收单确认收入;需由公司负责安装的合同,在安装调试完成并取得客户的验收合格证明后确认收入。零备件项目及无需承担安装调试义务的系统改造项目在完成内部检测并发货到达客户获取签收单确认收入。
国外销售:除摄像机模组自动化检测设备及智能机器人自动贴装设备等产品的销售需由公司负责安装的合同,在安装调试完成并取得客户的验收合格证明后确认收入外,出口商品以报关离港日并取得装船单、提货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②技术开发、系统集成等在软件成果的使用权及相关服务已经提供或系统集成项目软硬件系统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其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取得客户确认的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1)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工程的变动、索赔及奖金以可能带来收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为限计入合同总收入。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二十四)政府补助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
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六)租赁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1)经营租入资产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四)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七)安全生产费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八)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 年5 月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 订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 年1 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 月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17 年6 月12 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公司已根据新准则要求,对2017 年1 月1 日至该准则实施之间发生的政府补助金额进行了调整。对于2017 年1 月1 日前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7 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影响金额:38,404,718.91元。 |
2017 年4 月28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对比较财务报表无影响。 |
2.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期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1.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还明确要求“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本公司已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包括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从“管理费用”、“营业成本”调整至“税金及附加”1,467,750.28元;从“应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533,449.25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
2.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已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于2016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
六、税项(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17%、16% |
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 | 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2.5%、25%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 | 1.2%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有关规定,本公司自行开发研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按法定税率计缴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文件),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本公司出口产品符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政策,相关退税税率为5%、13%、14%、15%、17%不等。
武汉博晟的技术咨询及服务与培训按6%缴纳增值税。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2018年1-6月税率 | 2017年度税率 | 2016年度税率 |
本公司 | 15% | 15% | 15% |
徐州赛斯特 | 25% | 25% | 25% |
合肥雄鹰 | 15% | 12.5% | 12.5% |
南京三埃 | 15% | 15% | 15% |
南京维西蒙 | 12.5% | 12.5% | --- |
南京集威亚 | 25% | 25% | N/A |
武汉博晟 | 15% | 15% | 15% |
上海赛摩 | 25% | 25% | 25% |
厦门积硕 | 15% | 15% | N/A |
积硕设备 | 25% | 25% | N/A |
积硕和润 | 25% | 25% | N/A |
艾普机器人 | 25% | 25% | N/A |
SAISTER LIMITED(*) | N/A | N/A | 16.5% |
珠海研究院 | 25% | N/A | N/A |
美国赛摩(**) | 16%-45.3% | N/A | N/A |
赛摩物流 | 25% | N/A | N/A |
江苏赛往云 | 25% | N/A | N/A |
珠海广浩捷公司 | 15% | 15% | 15% |
珠海纳特思 | 25% | 25% | 25% |
珠海锐民 | 25% | 25% | 25% |
美国纳特思公司(**) | 16%-45.3% | 16%-45.3% | 16%-45.3% |
*SAISTER LIMITED属于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条例》有关规定:香港公司适用税为“利得税”,并根据地域来源性原则征收。即当公司业务在香港本地产生,需按利润的16.5%缴税。
**美国纳特思公司、美国赛摩属于在美国华盛顿洲注册的公司。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1.本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32000525,有效
期三年。本公司自2014年度起至2016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017年12月27日本公司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32004065,有效期三年。本公司自2017年度起至2019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根据财税【2016】49号文件《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皖国税函【2016】311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省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备案资料核查结果的通知》,安徽省肥西县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12月12日出具情况说明:合肥雄鹰于2016年度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50%。
合肥雄鹰2017年7月20日,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34000284,有效期三年。合肥雄鹰自2017年度起至2019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合肥雄鹰在2017年度选择享受12.50%的税收优惠税率,2018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南京三埃2013年12月11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332000515,有效期为三年。南京三埃自2014年度起至2016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016年11月30日南京三埃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32003080,有效期为三年,南京三埃自2017年度起至2019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武汉博晟2014年10月14日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42000170,有效期三年。武汉博晟自2014年度起至2016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017年11月28日武汉博晟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42001470,有效期三年。武汉博晟自2017年度起至2019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5.根据财税[2008]1号文件,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南京维西蒙2015年成立,并开始盈利,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6.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厦门积硕经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及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取得编号GR2015351003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厦门积硕自2015年度起至2017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尚在办理中,目前暂按15%的税率予以预缴企业所得税。
7.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珠海广浩捷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取得编号为GR20164400133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珠海广浩捷公司2016年至2018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七、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注释1.货币资金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 | 168,896.50 | 222,547.04 |
银行存款 | 45,303,184.27 | 107,559,704.70 |
其他货币资金 | 28,904,717.48 | 14,449,691.53 |
合计 | 74,376,798.25 | 122,231,943.2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09,922.53 | 1,359,997.35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2,803,577.48 | 8,330,000.00 |
履约保证金 | 6,101,140.00 | 6,119,691.53 |
合计 | 28,904,717.48 | 14,449,691.53 |
注释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收票据 | 22,920,773.03 | 46,058,547.94 |
应收账款 | 544,618,237.65 | 490,898,308.19 |
合计 | 567,539,010.68 | 536,956,856.13 |
(一)应收票据1.应收票据的分类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21,377,566.23 | 43,597,969.50 |
商业承兑汇票 | 1,543,206.80 | 2,460,578.44 |
合计 | 22,920,773.03 | 46,058,547.94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终止确认金额 | 2018年6月30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7,968,383.75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180,000.00 |
合计 | 67,968,383.75 | 180,000.00 |
3.期末公司质押的应收票据详见附注七、注释39。4.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二)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种类 | 2018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49,667,096.09 | 99.92 | 105,048,858.44 | 16.17 | 544,618,237.65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98,635.10 | 0.08 | 498,635.10 | 100.00 | --- |
合计 | 650,165,731.19 | 100.00 | 105,547,493.54 | 16.23 | 544,618,237.65 |
续:
种类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8,417,222.93 | 99.91 | 97,518,914.74 | 16.57 | 490,898,308.19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28,635.10 | 0.09 | 528,635.10 | 100.00 | --- |
合计 | 588,945,858.03 | 100.00 | 98,047,549.84 | 16.65 | 490,898,308.19 |
应收账款分类的说明:
(1)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2018年6月30日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392,072,033.10 | 19,603,601.68 | 5.00 |
1-2年 | 144,057,288.10 | 14,405,728.80 | 10.00 |
2-3年 | 71,793,357.30 | 35,896,678.65 | 50.00 |
3-4年 | 25,999,764.79 | 20,799,811.83 | 80.00 |
4-5年 | 7,008,076.60 | 5,606,461.28 | 80.00 |
5年以上 | 8,736,576.20 | 8,736,576.20 | 100.00 |
合计 | 649,667,096.09 | 105,048,858.44 | 16.17 |
续:
账龄 | 2017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328,300,453.70 | 16,415,022.71 | 5.00 |
1-2年 | 151,564,181.78 | 15,156,418.18 | 10.00 |
2-3年 | 75,274,779.88 | 37,637,389.95 | 50.00 |
3-4年 | 16,379,858.60 | 13,103,886.88 | 80.00 |
4-5年 | 8,458,759.77 | 6,767,007.82 | 80.00 |
5年以上 | 8,439,189.20 | 8,439,189.20 | 100.00 |
合计 | 588,417,222.93 | 97,518,914.74 | 16.57 |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2018年6月30日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阳江市宏大钢铁有限公司 | 60,000.00 | 60,000.00 | 100.00 | 预计收回可能很小 |
贵州赫章夜郎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 438,635.10 | 438,635.10 | 100.00 | 预计收回可能很小 |
合计 | 498,635.10 | 498,635.10 | 100.00 |
续:
单位名称 | 2017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阳江市宏大钢铁有限公司 | 60,000.00 | 60,000.00 | 100.00 | 预计收回可能很小 |
贵州赫章夜郎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 468,635.10 | 468,635.10 | 100.00 | 预计收回可能很小 |
合计 | 528,635.10 | 528,635.10 | 100.00 |
2.2018年1-6月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本期合并 范围增加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核销 | 2018年6月30日 |
坏账准备 | 98,047,549.84 | --- | 7,499,943.70 | --- | --- | 105,547,493.54 |
3.2018年1-6月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4.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2018年6月30日 |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欧菲光 | 29,390,878.48 | 4.52 | 1,469,543.92 |
合肥易祥农业机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4,045,910.00 | 3.70 | 1,402,221.00 |
Apple Inc. | 12,536,110.04 | 1.93 | 626,805.50 |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0,037,329.40 | 1.54 | 732,079.03 |
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9,920,079.20 | 1.53 | 496,003.96 |
合计 | 85,930,307.12 | 13.22 | 4,726,653.41 |
*欧菲光包含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融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款项。
注释3.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21,240,117.96 | 86.93 | 10,944,021.09 | 83.36 |
1-2年 | 2,000,132.45 | 8.18 | 1,000,058.85 | 7.62 |
2-3年 | 789,831.11 | 3.23 | 919,805.28 | 7.01 |
3年以上 | 406,487.00 | 1.66 | 263,922.20 | 2.01 |
合计 | 24,436,568.52 | 100.00 | 13,127,807.42 | 100.00 |
2.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2018年6月30日 | 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珠海市海峰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 | 2,861,984.61 | 11.71 | 2018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安徽线缆桥架厂 | 2,500,000.00 | 10.23 | 2018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银翼智迅医疗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 1,200,000.00 | 4.91 | 2018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立信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671,094.81 | 2.75 | 2015年 | 项目暂停,未发货 |
协宇东盈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5 | 2018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7,733,079.42 | 31.65 |
4.期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款项。
注释4.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 | 20,705,955.21 | 20,168,665.27 |
合计 | 20,705,955.21 | 20,168,665.27 |
(一)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种类 | 2018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我他应收款 | 1,900,000.00 | 7.13 | 1,900,000.00 | 100.00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4,730,433.99 | 92.87 | 4,024,478.78 | 16.27 | 20,705,955.21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合计 | 26,630,433.99 | 100.00 | 5,924,478.78 | 22.25 | 20,705,955.21 |
续:
种类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我他应收款 | 1,900,000.00 | 7.51 | 1,900,000.00 | 100.00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3,390,076.99 | 92.49 | 3,221,411.72 | 13.77 | 20,168,665.27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合计 | 25,290,076.99 | 100.00 | 5,121,411.72 | 20.25 | 20,168,665.27 |
其他应收款分类的说明: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2018年6月30日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南京万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00.00 | 1,900,000.00 | 100.00 | 资金链断裂,且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名单 |
合计 | 1,900,000.00 | 1,900,000.00 | 100.00 |
续:
单位名称 | 2017年12月31日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南京万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00.00 | 1,900,000.00 | 100.00 | 资金链断裂,且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名单 |
合计 | 1,900,000.00 | 1,900,000.00 | 100.00 |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2018年6月30日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6,307,395.10 | 815,369.76 | 5.00 |
1-2年 | 4,191,581.24 | 419,158.12 | 10.00 |
2-3年 | 2,202,752.33 | 1,101,376.16 | 50.00 |
3-4年 | 1,391,203.15 | 1,112,962.52 | 80.00 |
4-5年 | 309,449.76 | 247,559.81 | 80.00 |
5年以上 | 328,052.41 | 328,052.41 | 100.00 |
合计 | 24,730,433.99 | 4,024,478.78 | 16.27 |
续:
账龄 | 2017年12月31日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6,411,697.75 | 820,584.89 | 5.00 |
1-2年 | 3,960,403.16 | 396,040.31 | 10.00 |
2-3年 | 1,427,878.07 | 713,939.03 | 50.00 |
3-4年 | 1,041,164.84 | 832,931.87 | 80.00 |
4-5年 | 455,087.76 | 364,070.21 | 80.00 |
5年以上 | 93,845.41 | 93,845.41 | 100.00 |
合计 | 23,390,076.99 | 3,221,411.72 | 13.77 |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押金、标书费及保证金 | 13,417,056.54 | 14,028,985.29 |
备用金、个人借款 | 5,659,810.24 | 5,989,917.55 |
代垫杂费 | 3,080,819.38 | 2,088,231.86 |
资金拆借 | 1,900,000.00 | 1,900,000.00 |
出口退税 | 1,105,167.96 | 29,542.95 |
往来款项 | 521,878.94 | 204,429.23 |
其他 | 945,700.93 | 1,048,970.11 |
合计 | 26,630,433.99 | 25,290,076.99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2018年 6月30日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 坏账准备 |
南京万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900,000.00 | 5年以上 | 7.13 | 1,900,000.00 |
珠海市金湾区国家税务局三灶税务分局 | 应收出口 退税 | 1,105,167.96 | 1年以内 | 4.15 | 55,258.40 |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及 保证金 | 831,400.00 | 1年以内、3-4年 | 3.12 | 42,320.00 |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 押金及 保证金 | 653,329.00 | 3-4年 | 2.45 | 522,663.20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备押金及 保证金 | 404,313.00 | 2-3年 | 1.52 | 202,156.50 |
合计 | 4,894,209.96 | 18.37 | 2,722,398.10 |
4.2018年1-6月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 2017年 12月31日 | 本期合并 范围增加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核销 | 2018年 6月30日 |
坏账准备 | 5,121,411.72 | --- | 803,067.06 | --- | --- | 5,924,478.78 |
5.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情况。6.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款项。
注释5.存货1.存货分类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8,820,650.08 | 271,103.32 | 38,549,546.76 | 40,271,123.84 | 271,103.32 | 40,000,020.52 |
在产品 | 97,384,014.00 | --- | 97,384,014.00 | 55,367,136.90 | --- | 55,367,136.90 |
库存商品 | 23,186,570.45 | --- | 23,186,570.45 | 18,700,005.03 | --- | 18,700,005.03 |
发出商品 | 97,058,316.15 | --- | 97,058,316.15 | 90,525,448.04 | --- | 90,525,448.04 |
委托加工物资 | 53,353.86 | --- | 53,353.86 | 3,609,088.93 | --- | 3,609,088.93 |
合计 | 256,502,904.54 | 271,103.32 | 256,231,801.22 | 208,472,802.74 | 271,103.32 | 208,201,699.42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2017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18年 6月30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71,103.32 | --- | --- | --- | --- | --- | 271,103.32 |
合计 | 271,103.32 | --- | --- | --- | --- | --- | 271,103.32 |
期末存货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3.存货期末余额不含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注释6.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4,004,638.29 | 5,915,709.17 |
理财产品 | 14,000,000.00 | --- |
合计 | 18,004,638.29 | 5,915,709.17 |
注释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
按成本计量 | 35,500,000.00 | --- | 35,500,000.00 | 34,500,000.00 | --- | 34,500,000.00 |
合计 | 35,500,000.00 | --- | 35,500,000.00 | 34,500,000.00 | --- | 34,500,000.00 |
2.期末无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
被投资单位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账面余额 | |||
2017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8年 6月30日 | ||
易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4.58 | 32,500,000.00 | --- | --- | 32,500,000.00 |
易拓威(上海)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2,000,000.00 | 1,000,000.00 | --- | 3,000,000.00 |
合计 | 34,500,000.00 | 1,000,000.00 | --- | 35,500,000.00 |
续:
被投资单位 | 减值准备 | 本期现金红利 | |||
2017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8年 6月30日 | ||
易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易拓威(上海)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注释8.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17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确认的 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
联营企业 | |||||
赛往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375,255.48 | 1,900,000.00 | --- | (586,916.99) | --- |
深圳市深科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3,807,436.37 | --- | --- | 355,097.37 | --- |
Epistolio S.r.l. | 27,113,786.77 | --- | --- | 795,893.13 | --- |
合计 | 62,296,478.62 | 1,900,000.00 | --- | 564,073.51 | ---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2018年 6月30日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赛往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2,688,338.49 | --- |
深圳市深科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34,162,533.74 | --- |
Epistolio S.r.l. | --- | --- | --- | 37,708.42 | 27,947,388.32 | --- |
合计 | --- | --- | --- | 37,708.42 | 64,798,260.55 | --- |
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质押情况详见附注七、注释23。
注释9.固定资产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 | 186,042,667.57 | 192,423,525.77 |
合计 | 186,042,667.57 | 192,423,525.77 |
(一)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 账面原值 | |||||
1.2017年12月31日 | 191,075,016.66 | 46,204,689.82 | 11,172,217.34 | 12,503,458.22 | 260,955,382.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042,379.02 | 77,170.98 | 949,109.37 | 3,068,659.37 |
购置 | --- | 443,522.64 | 77,170.98 | 949,109.37 | 1,469,802.9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在建工程转入 | --- | 1,598,856.38 | --- | --- | 1,598,856.38 |
其他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53,846.16 | 158,158.55 | 140,205.50 | 88,881.31 | 1,641,091.52 |
处置或报废 | --- | 158,158.55 | 140,205.50 | 88,881.31 | 387,245.36 |
其他 | 1,253,846.16 | --- | --- | --- | 1,253,846.16 |
4.2018年6月30日 | 189,821,170.50 | 48,088,910.29 | 11,109,182.82 | 13,363,686.28 | 262,382,949.89 |
二.累计折旧 | |||||
1.2017年12月31日 | 35,174,937.54 | 18,282,455.88 | 6,830,029.97 | 8,244,432.88 | 68,531,856.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20,144.77 | 1,906,371.32 | 682,848.82 | 740,347.00 | 8,149,711.91 |
本期计提 | 4,820,144.77 | 1,906,371.32 | 682,848.82 | 740,347.00 | 8,149,711.9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37,698.27 | 133,195.22 | 70,392.37 | 341,285.86 |
处置或报废 | --- | 137,698.27 | 133,195.22 | 70,392.37 | 341,285.86 |
4.2018年6月30日 | 39,995,082.31 | 20,051,128.93 | 7,379,683.57 | 8,914,387.51 | 76,340,282.32 |
三. 减值准备 | |||||
1.2017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2018年6月30日 | --- | --- | --- | --- | --- |
四. 账面价值 | |||||
1.2018年6月30日 | 149,826,088.19 | 28,037,781.36 | 3,729,499.25 | 4,449,298.77 | 186,042,667.57 |
2.2017年12月31日 | 155,900,079.12 | 27,922,233.94 | 4,342,187.37 | 4,259,025.34 | 192,423,525.77 |
2.期末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2,692,307.69 | 511,538.40 | --- | 2,180,769.29 |
合计 | 2,692,307.69 | 511,538.40 | --- | 2,180,769.29 |
3.期末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286,324.80 | 34,001.10 | --- | 252,323.70 |
合计 | 286,324.80 | 34,001.10 | --- | 252,323.70 |
4.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78,238,241.01 |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暂未办理权证 |
合计 | 78,238,241.01 |
5.期末固定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期末固定资产抵押详见附注七、注释16和注释23。
注释10. 在建工程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在建工程 | 9,615,922.52 | 9,881,184.41 |
合计 | 9,615,922.52 | 9,881,184.41 |
(一)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产线建设(高精度皮带称重装置生产线、在线校准式称重给煤机生产) | --- | --- | --- | 1,598,856.38 | --- | 1,598,856.38 |
南厂改良 | 9,347,818.75 | --- | 9,347,818.75 | 8,282,328.03 | --- | 8,282,328.03 |
广浩捷工业园 | 268,103.77 | --- | 268,103.77 | --- | --- | --- |
合计 | 9,615,922.52 | --- | 9,615,922.52 | 9,881,184.41 | --- | 9,881,184.4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 | 2017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 本期其他减少 | 2018年 6月30日 |
生产线建设(高精度皮带称重装置生产线、在线校准式称重给煤机生产) | 1,598,856.38 | --- | 1,598,856.38 | --- | --- |
南厂改良 | 8,282,328.03 | 1,065,490.72 | --- | --- | 9,347,818.75 |
合计 | 9,881,184.41 | 1,065,490.72 | 1,598,856.38 | --- | 9,347,818.75 |
续:
工程项目名称 | 预算数 (万元) | 工程投入占 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 来源 |
生产线建设(高精度皮带称重装置生产线、在线校准式称重给煤机生产) | 200.00 | 79.94 | 100.00 | --- | --- | --- | 自有 资金 |
南厂改良 | 1,500.00 | 62.32 | 62.32 | --- | --- | --- | 自有 资金 |
合计 | 1,700.00 | --- | --- | --- |
3.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注释11. 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权 | 商标权 | 专有技术 | 合计 |
一. 账面原值 |
1.2017年12月31日 | 59,495,604.19 | 3,871,785.74 | 105,897,322.53 | 499,500.00 | 631,444.48 | 170,395,656.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045,569.25 | --- | --- | --- | 1,045,569.25 |
购置 | --- | 1,045,569.25 | --- | --- | --- | 1,045,569.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4.2018年6月30日 | 59,495,604.19 | 4,917,354.99 | 105,897,322.53 | 499,500.00 | 631,444.48 | 171,441,226.19 |
二. 累计摊销 |
1.2017年12月31日 | 8,114,164.80 | 1,331,159.56 | 10,289,990.86 | 70,762.50 | 252,577.80 | 20,058,655.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5,069.67 | 237,616.03 | 3,945,611.38 | 24,975.00 | 378,866.68 | 5,162,138.76 |
本期计提 | 575,069.67 | 237,616.03 | 3,945,611.38 | 24,975.00 | 378,866.68 | 5,162,138.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4.2018年6月30日 | 8,689,234.47 | 1,568,775.59 | 14,235,602.24 | 95,737.50 | 631,444.48 | 25,220,794.28 |
三. 减值准备 |
1.2017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4.2018年6月30日 | --- | --- | --- | --- | --- | --- |
四. 账面价值 | ||||||
1.2017年12月31日 | 51,381,439.39 | 2,540,626.18 | 95,607,331.67 | 428,737.50 | 378,866.68 | 150,337,001.42 |
2 2018年6月30日 | 50,806,369.72 | 3,348,579.40 | 91,661,720.29 | 403,762.50 | --- | 146,220,431.91 |
2.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3.期末无形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期末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七、注释16和注释23。
注释12. 商誉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2017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减值 准备 |
收购武汉博晟股权 | 86,827,595.46 | --- | --- | 86,827,595.46 | --- |
收购合肥雄鹰股权 | 141,178,632.18 | --- | --- | 141,178,632.18 | --- |
收购南京三埃股权 | 185,085,152.21 | --- | --- | 185,085,152.21 | --- |
收购厦门积硕股权 | 201,449,595.49 | --- | --- | 201,449,595.49 | --- |
收购珠海广浩捷公司股权 | 567,791,065.48 | --- | --- | 567,791,065.48 | --- |
合计 | 1,182,332,040.82 | --- | --- | 1,182,332,040.82 | --- |
期末本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相关资产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并与相关商誉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大于商誉价值即未出现商誉的减值,不计提减值准备。
注释13.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2017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2018年 6月30日 |
皮带秤维修费 | 401,282.01 | --- | 53,504.28 | --- | 347,777.73 |
网站建设费 | 118,611.18 | --- | 34,999.98 | --- | 83,611.20 |
阳台搭建 | 218,728.05 | --- | 52,494.72 | --- | 166,233.33 |
厂房装修 | 50,179.16 | --- | 12,042.96 | --- | 38,136.20 |
合计 | 788,800.40 | --- | 153,041.94 | --- | 635,758.46 |
注释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减值准备 | 111,705,775.96 | 16,763,346.42 | 98,960,415.70 | 14,726,078.82 |
政府补助 | 2,619,030.00 | 392,854.50 | 2,666,010.00 | 399,901.5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062,058.04 | 1,959,308.70 | 14,097,133.37 | 2,114,570.01 |
未弥补亏损 | 27,913,764.47 | 4,187,064.67 | 27,584,623.84 | 4,137,693.58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1,390,920.01 | 208,638.00 | 1,426,315.60 | 213,947.34 |
合计 | 156,691,548.48 | 23,511,212.29 | 144,734,498.51 | 21,592,191.25 |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评估增值 | 119,179,058.93 | 17,876,858.84 | 124,465,489.84 | 18,669,823.48 |
合计 | 119,179,058.93 | 17,876,858.84 | 124,465,489.84 | 18,669,823.48 |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 | 37,299.68 | 4,479,649.18 |
可抵扣亏损 | 2,828,881.90 | 693,315.52 |
股份支付 | --- | 15,273,004.00 |
合计 | 2,866,181.58 | 20,445,968.70 |
上述金额由本公司子公司徐州赛斯特、积硕设备、积硕和润、艾普机器人、上海赛摩、赛摩物流、珠海研究院、珠海锐明及珠海纳特思等相关项目组成,由于其未来能否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未就该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释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及内容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9,824,551.33 | 5,320,461.33 |
合计 | 9,824,551.33 | 5,320,461.33 |
注释16. 短期借款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1 | 47,000,000.00 | 42,000,000.00 |
信用借款*2 | 36,000,000.00 | 40,900,000.00 |
抵押兼保证借款*3 | 42,760,000.00 | 29,000,000.00 |
合计 | 125,760,000.00 | 111,9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1、2017年11月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肥雄鹰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西路支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219000720171103149202号授信协议,该合同由鹿拥军及本公司对该保证合同范围内的被保证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签署合同编号为340101014120171492003号、34010101412017149200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约定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西路支行向合肥雄鹰提供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26日。在该授信协议下,合肥雄鹰于2017年11月1日与该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0014921220170002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6日。
*1-2、2018年4月1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肥雄鹰与杭州银行合肥科技支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174C110201800027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该合同由本公司为合肥雄鹰的被保证债
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4月17日至2019年8月8日。在该保证合同下,合肥雄鹰于2018年4月17日签署合同编号为174C110201800027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165,445.8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6日。并于2018年5月21日签署合同编号为174C110201800029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834,554.2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15日。
*1-3、2016年8月23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厦门积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兴银厦业五额字20167500号《授信合同》及兴银厦业五额保字20167500号、兴银厦业五额个保字2016750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约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在2016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18日期间内,向厦门积硕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由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芦跃江提供担保。在该授信额度下,厦门积硕取得如下借款:
*1-3-1、2017年9月11日,厦门积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业五流贷字2017750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厦门积硕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9月11日起至2018年9月10日止。
*1-3-2、2017年9月7日,厦门积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业五流贷字2017750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厦门积硕提供人民币8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9月7日起至2018年9月6日止。
*1-4 2018年6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厦门积硕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厦门市思明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合同编号为GSHT2018061353号《厦门银行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积硕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合同约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积硕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该借款由芦跃江、厦门市思明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厦门积硕保证人对该保证合同范围内被保证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并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GSHT2018061353保号《厦门银行最高额度保证合同》,同时陈向东、刘永忠、芦跃江对厦门思明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签订编号为2018001-1号、2018001-2号、2018001-3号《个人反担保(保证)合同》。
*1-5 2017年2月1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博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年创授字第0201号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协议约定,在授信额度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本公司提供保证,签定编号为2017年创保字第0201号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协议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向武汉
博晟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 2018年2月9日武汉博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提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2月9日起至2019年2月8日止。
*2-1、2016年12月28日,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对公客户授信审批通知书,同意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4,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本公司取得如下借款:
*2-1-1、2018年1月12日,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JK08281800000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1月12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止。
*2-1-2、2018年1月29日,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JK08281800011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1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止。
*2-1-3、2018年4月10日,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JK0828800033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4月9日止。
*2-2、2016年1月1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150198578E20160112的授信额度协议,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本公司取得如下借款:
*2-2-1、2017年7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150198578D20170727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止。
*2-2-2、2018年3月15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150198578D2018031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3月19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止。
*2-2-3、2018年5月1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150198578D2018051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
年5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
*2-2-4、2018年5月2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150198578D2018052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5月23日止。
*2-3、2018年4月19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Z1804LN1568068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止。
*2-4、2018年5月9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Z1805LN1569397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5月9日起至2019年5月6日止。
*2-5、2018年6月12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Z1806LN1561566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6月12日起至2019年5月6日止。
*2-6、2018年6月26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Z1806LN1562632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起至2019年5月6日止。
*2-7、2017年11月7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1711070697825流动资金授信协议。协议约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日期为2017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7日止。
*2-7-1、2017年11月23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Z1711LN15686730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止。
*2-7-2、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Z1712LN1569958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止。
*3-1、2016年10月,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编号为2016年授字第211000503号授信协议,并签订编号为2016抵字2110005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国徐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22170号、徐土国用(2012)第15286号。协议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本公司取得如下借款:
*3-1-1、2017年8月16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止。
*3-1-2、2017年9月5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9月5日起至2018年9月4日止。
*3-1-3、2017年9月27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26日止。
*3-1-4、2017年10月24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23日止。
*3-1-5、2017年10月24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23日止。
*3-1-6、2017年11月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止。
*3-1-7、2018年1月5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1月5日起至2019年1月4日止。
*3-1-8、2018年1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276.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起至2019年1月29日止。
*3-1-9、2018年3月2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3月2日起至2019年3月1日止。
*3-1-10、2018年3月26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止。
*3-1-11、2018年4月12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日期为2018年4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止。
*3-2、2017年9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肥雄鹰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17)合银信字第1773504A0174号 《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由合肥雄鹰提供2#厂房、3#厂房、4#厂房、肥西国用2015第4673号土地抵押,抵押合同为(2017)信合银最抵字第1773504A0174-b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该授信合同约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向合肥雄鹰提供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7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在该授信协议下,合肥雄鹰于2017年10月19日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2017)年信银贷字第1773504D0454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19日。
2.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注释17.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付票据 | 35,766,925.34 | 25,629,476.33 |
应付账款 | 154,797,284.46 | 152,749,259.80 |
合计 | 190,564,209.80 | 178,378,736.13 |
(一)应付票据
种类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35,766,925.34 | 25,629,476.33 |
合计 | 35,766,925.34 | 25,629,476.33 |
期末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二)应付账款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付材料款 | 148,302,972.80 | 143,571,004.47 |
应付工程款 | 2,721,385.19 | 4,352,936.17 |
应付设备款 | 432,632.18 | 1,094,132.41 |
应付其他款 | 3,340,294.29 | 3,731,186.75 |
合计 | 154,797,284.46 | 152,749,259.80 |
1.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 2018年6月30日 | 未偿还或结转原因 |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6,858,234.99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瑞仕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 6,654,395.69 | 合同在进行 |
无锡佳力胶带有限公司 | 6,019,920.58 | 未结算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2,851,822.80 | 未结算 |
上海界良电子有限公司 | 2,620,121.85 | 未结算 |
厦门瑞祺工贸有限公司 | 1,639,076.12 | 合同在进行 |
徐州市旭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267,938.03 | 未结算 |
重庆大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1,249,025.64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厦门鑫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178,109.86 | 合同在进行 |
江苏扬州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 1,087,720.21 | 未结算 |
合计 | 31,426,365.77 |
2.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款项。
注释18.预收款项
账龄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43,201,855.37 | 53,682,549.27 |
1-2年 | 2,927,419.95 | 2,257,292.92 |
2-3年 | 1,506,189.97 | 1,203,612.82 |
3年以上 | 6,916,988.97 | 7,047,676.95 |
合计 | 54,552,454.26 | 64,191,131.96 |
1.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名称 | 2018年6月30日 | 未偿还或结转原因 |
安徽友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 3,913,717.95 | 客户项目正在进行,尚未完成 |
徐州泰发特钢科技有限公司 | 1,120,000.00 | 客户项目暂缓,未发货 |
合计 | 5,033,717.95 |
2.期末预收款项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款项。
注释19.应付职工薪酬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8年6月30日 |
短期薪酬 | 24,607,935.48 | 68,260,960.86 | 76,505,858.02 | 16,363,038.32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906.63 | 4,469,655.53 | 4,465,930.21 | 35,631.95 |
合计 | 24,639,842.11 | 72,730,616.39 | 80,971,788.23 | 16,398,670.27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8年6月30日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468,625.15 | 60,901,685.69 | 69,132,090.81 | 16,238,220.03 |
职工福利费 | --- | 3,027,324.27 | 3,027,324.27 | --- |
社会保险费 | 21,108.36 | 2,203,388.52 | 2,198,320.68 | 26,176.20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 18,667.20 | 1,805,222.72 | 1,801,892.34 | 21,997.58 |
补充医疗保险 | --- | 100,182.50 | 100,182.50 | --- |
工伤保险费 | 730.41 | 142,138.88 | 141,899.87 | 969.42 |
生育保险费 | 1,710.75 | 155,844.42 | 154,345.97 | 3,209.20 |
住房公积金 | 30,051.00 | 1,387,289.74 | 1,386,799.74 | 30,541.0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 | 88,150.97 | 741,272.64 | 761,322.52 | 68,101.09 |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 | --- | --- | --- |
合计 | 24,607,935.48 | 68,260,960.86 | 76,505,858.02 | 16,363,038.3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8年6月30日 |
基本养老保险 | 30,783.47 | 4,333,865.80 | 4,330,225.24 | 34,424.03 |
失业保险费 | 1,123.16 | 135,789.73 | 135,704.97 | 1,207.92 |
合计 | 31,906.63 | 4,469,655.53 | 4,465,930.21 | 35,631.95 |
注释20.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10,528,468.92 | 12,710,277.41 |
企业所得税 | 6,393,259.73 | 12,825,971.32 |
个人所得税 | 158,829.40 | 4,672,846.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0,741.17 | 516,572.39 |
房产税 | 528,971.89 | 520,093.08 |
土地使用税 | 277,542.59 | 277,542.64 |
教育费附加 | 394,461.93 | 445,510.70 |
印花税 | 65,282.54 | 80,463.88 |
水利建设基金 | 11,150.28 | 3,216.30 |
其他 | 4,616.64 | 4,616.64 |
合计 | 18,803,325.09 | 32,057,110.76 |
注释21.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 | 210.52 |
其他应付款 | 279,399,341.56 | 273,655,704.81 |
合计 | 279,399,341.56 | 273,655,915.33 |
(一)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关联方往来款 | 272,300,000.00 | 267,300,000.00 |
往来款项 | 66,639.26 | 116,049.55 |
押金及保证金 | 481,713.26 | 112,390.00 |
设备安装及调试费 | 1,108,120.12 | 627,700.00 |
工伤保险赔款 | --- | 120,852.12 |
检测款 | 469,000.00 | 726,000.00 |
印刷费 | 85,240.00 | 72,517.00 |
款项性质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运费 | 2,369,563.00 | 2,623,995.13 |
房租及物业费 | 1,710,494.60 | 1,078,788.21 |
其他待付费用 | 178,477.04 | --- |
未终止确认票据 | --- | 250,000.00 |
其他 | 630,094.28 | 627,412.80 |
合计 | 279,399,341.56 | 273,655,704.81 |
2.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3.期末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其他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十、(五)。注释2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708,330.00 | 945,452.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80,281.35 | 842,088.00 |
合计 | 23,388,611.35 | 1,787,540.00 |
注释23. 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抵押借款*1 | 708,330.00 | 1,228,784.00 |
保证兼质押借款*2 | 13,250,000.00 | 13,250,000.00 |
信用借款*3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708,330.00 | 945,452.00 |
合计 | 13,250,000.00 | 35,533,332.00 |
*1-1、2016年4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肥雄鹰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16A12404AHX的抵押合同,取得人民币30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自2016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6日止,截止2018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为708,330.00元,全部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2017年7月17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150198578B20170713保证合同,该合同由厉达、王茜提供保证,并以本公司子公司徐州赛斯特收购完成Epistolio S.r.l.40%股权后作为质押担保。在该保证合同下,本公司取得如下借款:
*2-1-1、2017年7月19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150198578D20170713的借款合同。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止。2017年12月27日,该笔借款已提前归还人民币275.00万元,截止
2018年6月30日,剩余借款人民币1,325.00万元。
*3-1、2016年11月24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编号为PIFU320000000N201649610最高额综合授信协议,协议约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本公司取得如下借款:
*3-1-1、2017年6月9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编号为LD2017009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6月9日起至2019年6月7日。
*3-1-2、2017年6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编号为LD2017010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贷款。借款日期为2017年6月29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
注释24.长期应付款
项目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长期应付款 | --- | 218,463.41 |
合计 | --- | 218,463.41 |
(一)长期应付款1.长期应付款的分类
款项性质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680,281.35 | 1,060,551.4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80,281.35 | 842,088.00 |
合计 | --- | 218,463.41 |
2. 长期应付款的说明2016年4月1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肥雄鹰与法兴(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编号为0800043444140租赁协议,租入镭射切割机一台。
注释25.递延收益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8年6月30日 | 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4,941,062.19 | --- | 637,194.78 | 14,303,867.41 | 详见表1 |
合计 | 14,941,062.19 | --- | 637,194.78 | 14,303,867.41 |
1、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负债项目 | 2017年 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企业合并 增加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2018年 6月30日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高速柔性码垛机器人的应用 | 6,015,744.66 | --- | --- | 171,063.84 | 5,844,680.82 | 资产相关 |
2015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2,596,873.83 | --- | --- | 301,800.00 | 2,295,073.83 | 资产相关 |
双臂协作移动机器人的研发项目 | 3,196,437.76 | --- | --- | 86,781.12 | 3,109,656.64 | 资产相关 |
土地补贴款 | 2,642,010.00 | --- | --- | 28,980.00 | 2,613,030.00 | 资产相关 |
全自动包装码垛工业机器人在智能无人化工厂的应用 | 305,650.14 | --- | --- | 20,442.72 | 285,207.42 | 资产相关 |
工业机器人数控激光切割及涂装线项目 | 160,345.80 | --- | --- | 10,127.10 | 150,218.70 | 资产相关 |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收费站现金传输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 24,000.00 | --- | --- | 18,000.00 | 6,000.00 | 资产相关 |
合计 | 14,941,062.19 | --- | --- | 637,194.78 | 14,303,867.41 |
注释2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1,655,320.40 | 194,397,657.70 | 615,124,127.36 | 345,883,924.03 | 431,540,024.40 | 229,047,719.10 |
其他业务 | 1,954,355.11 | 657,863.91 | 7,756,443.93 | 1,736,870.81 | 3,623,358.10 | 2,655,501.15 |
合计 | 353,609,675.51 | 195,055,521.61 | 622,880,571.29 | 347,620,794.84 | 435,163,382.50 | 231,703,220.25 |
2.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产品名称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计量产品 | 83,954,429.77 | 43,355,150.20 | 179,980,246.12 | 104,384,197.06 | 137,142,941.84 | 77,559,132.63 |
机械采样装置 | 15,419,526.54 | 11,666,933.03 | 37,649,485.67 | 30,881,477.16 | 50,330,220.81 | 32,273,338.68 |
包装机 | 7,348,262.92 | 4,133,947.73 | 23,059,065.15 | 12,844,397.18 | 11,373,287.75 | 6,386,380.93 |
码垛机器人 | 21,156,551.82 | 12,276,635.04 | 61,028,135.91 | 34,031,331.99 | 41,095,147.25 | 21,198,092.34 |
技术开发 | 5,011,070.39 | 800,011.52 | 17,324,812.04 | 2,209,470.74 | 6,972,260.94 | 2,173,758.26 |
系统集成 | 13,917,428.48 | 9,321,478.62 | 21,449,642.12 | 14,022,341.35 | 31,609,781.35 | 16,924,846.54 |
局域智能物流系统 | 26,175,943.17 | 16,867,784.95 | 58,548,468.67 | 30,368,308.04 | --- | --- |
智能影像设备 | 102,266,322.41 | 58,188,009.56 | 116,272,999.38 | 66,269,493.64 | 64,562,903.68 | 30,016,884.33 |
智能装配设备 | 24,167,203.75 | 14,061,589.10 | 13,760,691.45 | 8,392,006.18 | 14,238,489.13 | 7,039,340.76 |
精密制造 | 15,518,748.65 | 3,545,162.28 | 35,981,663.57 | 13,211,612.18 | 22,540,615.20 | 9,570,777.21 |
其他 | 36,719,832.50 | 20,180,955.67 | 50,068,917.28 | 29,269,288.51 | 51,674,376.45 | 25,905,167.42 |
合计 | 351,655,320.40 | 194,397,657.70 | 615,124,127.36 | 345,883,924.03 | 431,540,024.40 | 229,047,719.10 |
3.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项列示如下:
地区名称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华中 | 20,447,731.26 | 11,992,399.23 | 52,109,677.99 | 32,993,807.90 | 57,876,870.77 | 33,544,708.10 |
华南 | 70,982,414.33 | 43,849,292.14 | 73,934,623.22 | 42,642,736.00 | 140,953,129.12 | 80,903,567.08 |
华北 | 36,080,691.33 | 23,944,903.71 | 80,339,075.16 | 50,921,133.71 | 23,250,781.39 | 11,082,328.05 |
华东 | 156,502,381.21 | 74,633,442.69 | 291,499,982.23 | 155,118,947.76 | 152,234,232.46 | 74,490,484.50 |
西南西北 | 38,604,278.24 | 25,685,728.39 | 58,225,396.02 | 36,308,994.77 | 16,716,378.84 | 8,938,717.17 |
东北 | 11,411,236.75 | 7,555,478.11 | 25,009,882.14 | 16,114,727.06 | 23,628,343.43 | 12,674,937.82 |
国外 | 17,626,587.28 | 6,736,413.43 | 34,005,490.60 | 11,783,576.83 | 16,880,288.39 | 7,412,976.38 |
合计 | 351,655,320.40 | 194,397,657.70 | 615,124,127.36 | 345,883,924.03 | 431,540,024.40 | 229,047,719.10 |
4.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2018年1-6月 | 占公司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欧菲光 | 82,300,844.89 | 23.40 |
东莞市欧珀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20,765,102.58 | 5.90 |
合肥易祥农业机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4,155,000.01 | 4.03 |
Apple Inc. | 13,550,527.96 | 3.85 |
重庆市天实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9,353,384.04 | 2.66 |
合计 | 140,124,859.48 | 39.84 |
续:
客户名称 | 2017年度 | 占公司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欧菲光 | 53,200,129.63 | 8.65 |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7,428,714.53 | 2.83 |
Apple Inc. | 16,849,931.47 | 2.74 |
蓝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216,666.37 | 2.47 |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 14,227,915.32 | 2.31 |
合计 | 116,923,357.32 | 19.00 |
续:
客户名称 | 2016年度 | 占公司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欧菲光 | 32,690,726.49 | 7.58 |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6,552,908.63 | 3.84 |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12,820,512.77 | 2.97 |
香港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9,360,222.80 | 2.17 |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9,311,538.46 | 2.16 |
合计 | 80,735,909.15 | 18.72 |
注释27.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10,201.31 | 2,751,876.13 | 1,994,332.54 |
教育费附加 | 1,483,141.33 | 2,062,184.22 | 1,452,686.81 |
营业税 | --- | --- | 19,140.00 |
房产税 | 765,712.39 | 1,550,980.72 | 779,691.79 |
土地使用税 | 507,206.82 | 1,019,364.92 | 543,569.00 |
车船使用税 | --- | --- | 1,680.00 |
印花税 | 124,753.76 | 488,847.78 | 75,206.74 |
其他 | 35,055.33 | 76,068.23 | 88,911.16 |
合计 | 4,926,070.94 | 7,949,322.00 | 4,955,218.04 |
注释28.销售费用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工资及社保 | 15,352,557.97 | 28,693,880.18 | 23,416,463.70 |
差旅费用 | 6,963,327.20 | 15,585,220.84 | 10,614,728.36 |
运输费用 | 3,404,952.22 | 8,618,313.90 | 5,340,194.58 |
招待费用 | 2,456,968.00 | 4,385,071.42 | 2,744,938.78 |
售后服务费用 | 4,261,141.97 | 7,986,285.51 | 4,060,015.30 |
办公费用 | 702,867.10 | 1,278,615.10 | 1,390,669.79 |
邮电通信费用 | 325,317.04 | 632,720.98 | 463,897.26 |
广告宣传费用 | 611,627.31 | 1,192,103.65 | 644,851.55 |
会务费用 | 121,381.48 | 270,196.37 | 420,145.71 |
其他费用 | 1,318,589.02 | 1,957,232.47 | 1,775,464.86 |
合计 | 35,518,729.31 | 70,599,640.42 | 50,871,369.89 |
注释29.管理费用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工资及社保 | 13,688,523.89 | 20,146,321.55 | 15,969,998.78 |
各项税费 | --- | --- | 461,530.22 |
折旧摊销 | 8,491,900.35 | 14,902,232.33 | 7,562,797.29 |
办公费用 | 2,415,642.36 | 5,896,914.67 | 5,314,830.41 |
业务招待费 | 564,747.76 | 1,280,298.79 | 1,279,031.35 |
审计咨询费 | 3,960,476.90 | 4,395,745.56 | 2,243,625.31 |
股权激励报酬 | 63,500.00 | 15,273,004.00 | --- |
租金物业费 | 1,139,123.97 | 1,722,918.31 | 874,072.99 |
其他费用 | 3,369,395.40 | 3,771,919.95 | 3,906,528.89 |
合计 | 33,693,310.63 | 67,389,355.16 | 37,612,415.24 |
注释30.研发费用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职工薪酬 | 17,975,756.58 | 35,099,170.42 | 21,831,115.75 |
材料投入 | 4,654,477.49 | 16,594,759.92 | 8,088,277.99 |
折旧摊销 | 556,005.76 | 757,422.70 | 595,980.37 |
差旅费 | 1,409,654.79 | 2,564,814.09 | 437,295.05 |
办公费 | 108,495.90 | 538,455.62 | 117,286.00 |
业务招待费 | 30,430.83 | 264,681.32 | 132,771.44 |
租金物业费 | 351,345.14 | 854,169.65 | 947,539.59 |
其他费用 | 726,890.40 | 1,113,914.50 | 1,778,514.18 |
合计 | 25,813,056.89 | 57,787,388.22 | 33,928,780.37 |
注释31.财务费用
类别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利息支出 | 3,720,676.31 | 5,082,793.31 | 1,503,498.73 |
减:利息收入 | 189,228.03 | 457,301.36 | 509,633.80 |
汇兑损益 | (608,462.28) | 1,808,813.57 | (1,137,069.83) |
手续费及其他 | 276,947.80 | 454,695.63 | 187,280.95 |
合计 | 3,199,933.80 | 6,889,001.15 | 44,076.05 |
注释32.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坏账损失 | 8,302,628.18 | 33,471,171.48 | 12,570,936.12 |
存货跌价损失 | --- | 196,815.62 | --- |
合计 | 8,302,628.18 | 33,667,987.10 | 12,570,936.12 |
注释33.其他收益1.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政府补助 | 2,559,781.40 | 14,280,856.86 | --- |
增值税返还 | 18,785,736.86 | 24,123,862.05 | --- |
合计 | 21,345,518.26 | 38,404,718.91 | --- |
2.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 | 637,194.78 | 1,247,389.56 | --- | 与资产相关 |
2017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基金 | --- | 8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16年企业上市融资奖励资金 | --- | 5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著名商标补助 | --- | 2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稳定岗位补贴 | --- | 240,335.15 | --- | 与收益相关 |
2017年专利资助经费 | --- | 115,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16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经费 | ---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专利补助 | 5,000.00 | 113,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115产业创新团队资助 | ---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规模以上企业奖励 | --- | 5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自主创新资金奖励 | --- | 211,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党支部双强六好奖励 | --- | 1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经信委下半年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奖励 | ---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商贸政策奖补经费 | --- | 17,133.00 | ---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扶持政策奖金 | --- | 18,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武汉市文化局划拨2017年武汉市版权支助经费 | --- | 2,4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划拨财政局2017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专项资金 | --- | 9,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补助 | ---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江宁财政局科创基金补贴 | --- | 36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 | 7,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厦门市思明区就业管理中心劳务协作奖励 | --- | 1,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厦门市思明区就业管理中心应届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 | 1,615.60 | --- | 与收益相关 |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扶持资金 | --- | 2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16年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 | 231,3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首台(套)装备销售奖励 | --- | 3,495,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会展和产品运输费补贴经费 | --- | 47,008.55 | --- | 与收益相关 |
扩大进口专项配套资金 | --- | 19,675.00 | ---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创新驱动扶持资金 | 81,300.00 | 3,985,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技术改造资金 | --- | 2,0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区级奖励 | 100,0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 | 391,8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 | 100,0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 | 600,0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547,8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96,686.62 | ---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559,781.40 | 14,280,856.86 | --- |
注释34.政府补助1. 按列报项目分类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列报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备注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 | 180,600.00 | --- | 详见附注七注释25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559,781.40 | 38,404,718.91 | --- | 详见附注七注释33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 --- | --- | 21,535,181.99 | 详见附注七注释36 |
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 --- | 392,100.00 | --- |
合计 | 2,559,781.40 | 38,977,418.91 | 21,535,181.99 |
注释35.投资收益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64,073.51 | (691,070.61)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119,652.56) | --- |
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269.98 | 46,060.12 | 128,877.14 |
合计 | 579,343.49 | (764,663.05) | 128,877.14 |
注释36.营业外收入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23,682.27 | --- | 274.00 |
增值税返还 | --- | --- | 15,217,237.57 |
政府补助 | --- | --- | 6,317,944.42 |
罚款收入 | 55,189.04 | 10,876.00 | 115,427.93 |
违约金收入 | 2,000.00 | 18,831.00 | --- |
往来款清理 | --- | 57,109.00 | --- |
其他 | 99,320.16 | 108,646.79 | 22,715.44 |
合计 | 180,191.47 | 195,462.79 | 21,673,599.36 |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 | --- | --- | 1,0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 | --- | --- | 663,264.95 | 与资产相关 |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 | ---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5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 | --- | 5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专利经费 | --- | --- | 2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徐州市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补贴 | --- | --- | 178,776.96 | 与收益相关 |
2015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及贴息 | --- | ---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岗位补贴 | --- | --- | 53,160.07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小型工业企业贷款贴息 | --- | --- | 113,800.00 | 与收益相关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15年信用评级补贴费 | --- | --- | 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对高新企业信息服务发展专项资金拨款 | --- | --- | 4,500.00 | 与收益相关 |
珠海市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珠金科工信〔2016〕20 号财政扶持资金 | --- | ---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 | --- | ---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 | --- | 103,942.44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 | --- | 6,317,944.42 |
注释37.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8,611.77 | 97,840.39 | 64,121.60 |
罚款支出 | 67,876.64 | 31,828.80 | 1,200.00 |
捐赠支出 | --- | 30,000.00 | --- |
滞纳金 | --- | 1,329,291.52 | 909.75 |
其他 | 20,730.28 | 27,041.70 | 32,189.36 |
合计 | 117,218.69 | 1,516,002.41 | 98,420.71 |
注释38.所得税费用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11,395,451.79 | 19,733,730.67 | 12,207,104.58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2,711,985.68 ) | (10,510,020.08) | (3,176,351.97) |
合计 | 8,683,466.11 | 9,223,710.59 | 9,030,752.6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利润总额 | 69,088,258.68 | 67,296,598.64 | 85,181,422.33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363,238.80 | 10,094,489.80 | 12,777,213.3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84,817.01) | (1,294,485.00) | (1,951,815.1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93,262.66) | (197,456.36) | (109,598.9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4,772.94 | 91,036.84 | (1,201,449.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 176,731.33 | 1,389,291.05 | 2,244,803.4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383.96 | (49,784.63) | (596,447.21) |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54,770.78 | 3,079,396.23 | (528,388.9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339,352.03) | (3,888,777.34) | (1,813,986.59) |
其他 | --- | --- | 210,421.64 |
合计 | 8,683,466.11 | 9,223,710.59 | 9,030,752.61 |
注释3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金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8,904,717.48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730,970.00 | 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27,113,786.77 | 质押 |
固定资产 | 26,262,311.27 | 抵押 |
无形资产 | 14,463,364.40 | 抵押 |
合计 | 99,475,149.92 |
注释40.外币货币性项目1.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992,593.82 | 6.6166 | 13,184,196.25 |
欧元 | 124,652.25 | 7.6515 | 953,776.69 |
港币 | 0.04 | 0.8431 | 0.03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954,023.13 | 6.6166 | 26,162,189.46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7.00 | 6.6166 | 112.48 |
港币 | 248,805.96 | 0.8431 | 209,768.30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 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得 比例(%) | 股权 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武汉博晟 | 2016-7-14 | 95,000,000.00 | 100 | 购买 | 2016-7-14 | 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 38,582,042.29 | 13,472,828.32 |
合肥雄鹰 | 2016-7-18 | 180,000,000.00 | 100 | 购买 | 2016-7-18 | 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 43,116,942.11 | 12,156,198.18 |
南京三埃 | 2016-7-14 | 300,000,000.00 | 100 | 购买 | 2016-7-14 | 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 37,186,442.83 | 19,896,246.04 |
厦门积硕 | 2017-9-22 | 262,999,900.00 | 100 | 购买 | 2017-9-22 | 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 65,657,422.38 | 22,625,739.91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 | 武汉博晟 | 合肥雄鹰 | 南京三埃 | 厦门积硕 |
现金 | 28,500,000.00 | 9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18,349,900.00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66,500,000.00 | 9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44,650,0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95,000,000.00 | 180,000,000.00 | 300,000,000.00 | 262,999,9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8,172,404.54 | 38,821,367.82 | 114,914,847.79 | 61,550,304.51 |
商誉 | 86,827,595.46 | 141,178,632.18 | 185,085,152.21 | 201,449,595.49 |
(1)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本次收购武汉博晟资产定价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为9,500万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武汉博晟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5]第1573号评估报告。武汉博晟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参照评估报告确认,可辨认负债的公允价值以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收购合肥雄鹰资产定价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为18,000万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合肥雄鹰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5]第1576号评估报告。合肥雄鹰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参照评估报告确认,可辨认负债的公允价值以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收购南京三埃资产定价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为30,000万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南京三埃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5]第1574号评估报告。南京三埃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参照评估报告确认,可辨认负债的公允价值以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收购厦门积硕资产定价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为26,300万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厦门积硕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6]第2073号评估报告。厦门积硕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参照评估报告确认,可辨认负债的公允价值以账面价值为准。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项目 | 武汉博晟 | 合肥雄鹰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购买日 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22,148,853.34 | 22,148,853.34 | 41,581,179.52 | 41,581,179.52 |
非流动资产 | 18,335,774.03 | 335,774.03 | 54,921,094.05 | 36,021,594.05 |
流动负债 | 9,612,222.83 | 9,612,222.83 | 41,682,544.42 | 41,682,544.42 |
非流动负债 | 2,700,000.00 | --- | 15,998,361.33 | 13,163,436.33 |
净资产 | 28,172,404.54 | 12,872,404.54 | 38,821,367.82 | 22,756,792.82 |
减:专项储备 | --- | --- | --- | --- |
合并日增资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
取得的净资产 | 8,172,404.54 | (7,127,595.46) | 38,821,367.82 | 22,756,792.82 |
续:
项目 | 南京三埃 | 厦门积硕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购买日 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84,556,263.99 | 84,556,263.99 | 81,699,131.16 | 81,699,131.16 |
非流动资产 | 78,307,317.82 | 23,521,973.45 | 21,892,443.51 | 5,526,241.77 |
流动负债 | 35,776,326.72 | 35,776,326.72 | 39,553,339.90 | 39,553,339.90 |
非流动负债 | 10,941,921.66 | 2,724,120.00 | 2,487,930.26 | 33,000.00 |
净资产 | 116,145,333.43 | 69,577,790.72 | 61,550,304.51 | 47,639,033.03 |
减:专项储备 | 1,230,485.64 | --- | --- | --- |
合并日增资 | --- | --- | --- | --- |
取得的净资产 | 114,914,847.79 | 69,577,790.72 | 61,550,304.51 | 47,639,033.03 |
(二)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1.新设子公司(1)2016年12月26日,本公司新设成立上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2,0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0%,尚未实际出资。
(2)2017年8月7日,本公司与EPIROBOT SRL、江苏易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苏赛摩艾普机器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61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801.09万元,出资占比69.00%,已实际出资。
(3)2017年12月22日,南京三埃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南京集威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南京三埃尚未实际出资。
(4)2018年1月4日,本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赛摩智能制造科技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本公司已实际出资200.00万元。
(5)2018年5月9日,珠海研究院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Saimo Technology,Inc.,投资总额100万美元(折算人民币689.9311万元),实际投资25万美元(折算人民币160.7575万元)。
(6)2018年5月8日,本公司与王博、李鹏、王学宇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赛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本公司认缴出资1,200.00万元,出资占比60.00%,已实际出资300.00万元。
(7)2018年6月14日,本公司与赛往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苏赛往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510.00万元,占比51.00%,尚未实际出资。
(8)2016年3月15日,珠海广浩捷公司设立珠海锐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珠海广浩捷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出资占比100.00%,已实际出资100万元。
(9)2016年5月16日,珠海广浩捷公司与Michael WillianTanguay共同出资设立美国纳特思公司,美国纳特思公司与珠海广浩捷公司签署认股协议,约定珠海广浩捷公司以0.05美元每股的价格认购美国纳特思公司600万股优先股,认购总价为30万美元;美国纳特思公司与Michael WillianTanguay签署认股协议,约定Michael WillianTanguay以0.00001美元每股的价格认购美国纳特思公司400万股普通股,认购总价为40美元,珠海广浩捷公司认缴出资30万美元,出资持股60.00%,已实际出资30万美元。2018年3月14日,美国纳特思公司与珠海广浩捷公司签署认股协议,约定珠海广浩捷公司以0.05美元每股的价格认购美国纳特思公司300万股优先股,认购总价为15万美元,出资后持股69.23%,已实际出资45万美元。
2.注销子公司
(1)SAISTER LIMITED已于2017年2月3日在香港正式清算注销。
(2)珠海纳特思于2018年1月9日获取珠海市金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金湾准登通内字【2018】第zh18010800131号注销通知书。
(3)珠海锐明于2018年1月10日获取珠海市金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金湾准登通内字【2018】第zh18010800087号注销通知书。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徐州赛斯特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合肥雄鹰 | 安徽合肥 | 安徽合肥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南京三埃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武汉博晟 | 湖北武汉 | 湖北武汉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赛摩 | 上海 | 上海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100.00 | --- | 投资成立 |
厦门积硕 | 福建厦门 | 福建厦门 |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艾普机器人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69.00 | --- | 新设成立 |
珠海研究院 | 广东珠海 | 广东珠海 |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100.00 | --- | 新设成立 |
赛摩物流 | 上海 | 上海 |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60.00 | --- | 新设成立 |
江苏赛往云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51.00 | --- | 新设成立 |
珠海广浩捷公司 | 广东珠海 | 广东珠海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2018/6/30 或2018年1-6月 | 2017/12/31 或2017年度 | 2016/12/31 或2016年度 |
合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 | --- |
联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4,798,260.55 | 62,296,478.62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 |
净利润 | 564,073.51 | (691,070.61)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564,073.51 | (691,070.61) | --- |
2.与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2016年5月18日本公司与南京西瑞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江苏赛摩瑞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瑞公司”),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10.00万元,占比51.00%。赛摩瑞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对所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三分之二数通过方才有效。根据赛摩瑞公司权力机构、表决权设置情况,各方均不能单方面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规定,赛摩瑞公司为本公司之合营企业。截止2018年6
月30日,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于2017年6月10日与曼威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注册公司)》,合同约定,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赛往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4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9.00%;曼威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1.00%,并作为大股东委派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出资人民币390.00万元,剩余金额尚未实际出资。
3.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负债。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一)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名称 | 国籍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厉达 | 中国 | 29.0630 | 29.0630 |
厉冉 | 中国 | 11.0784 | 11.0784 |
王茜 | 中国 | 7.3856 | 7.3856 |
合计 | 47.5270 | 47.5270 |
厉冉系厉达的儿子、王茜系厉达的妻子,厉达、厉冉、王茜三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8155%的股权,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徐州赛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7.17%,徐州赛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723%的股权,上述三位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本公司47.5270%,间接持股本公司8.0168%,合计持股本公司55.5438%,共同构成对本公司的控制。
截止2018年6月30日,厉达、厉冉及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60,645,418股、61,236,000股及43,200,000股,因自身原因已分别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97,800,000股、42,860,000股及42,200,000股,质押股份总数占上述实际控制方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8.98%,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08%。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三)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Epistolio S.r.l. | 本公司子公司联营企业 |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徐州赛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股东 |
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股东 |
徐州市三利铝业有限公司 | 王茜参股之公司 |
江苏三叶园林种苗有限公司 | 王茜参股之公司 |
江苏宿迁三叶园林植物有限公司 | 王茜参股之公司 |
(五)关联方交易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Epistolio S.r.l. | 购买商品 | 942,710.62 | 2,587,823.98 | --- |
合计 | 942,710.62 | 2,587,823.98 | --- |
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无。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 | 关联方 | 2018年 6月30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2016年 12月31日 |
杨海生、谢永良、胡润民、罗盛来、魏永星、于泽、珠海横琴纳特思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267,300,000.00 | 267,300,000.00 | 267,300,000.00 | |
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 --- | |
合计 | 272,300,000.00 | 267,300,000.00 | 267,300,000.00 |
5.关联担保情况(1)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武汉博晟 | 10,000,000.00 | 2017/2/20 | 2018/2/19 | 是 |
武汉博晟 | 10,000,000.00 | 2018/3/5 | 2019/3/4 | 否 |
合肥雄鹰 | 20,000,000.00 | 2017/10/26 | 2018/10/26 | 否 |
合肥雄鹰 | 10,000,000.00 | 2016/11/10 | 2017/11/10 | 否,尚未延期 |
合肥雄鹰 | 10,000,000.00 | 2017/9/13 | 2017/10/13 | 是 |
合肥雄鹰 | 10,000,000.00 | 2017/10/30 | 2017/11/30 | 是 |
合肥雄鹰 | 20,000,000.00 | 2016/9/1 | 2017/9/1 | 是 |
合肥雄鹰 | 10,000,000.00 | 2017/11/22 | 2018/11/9 | 否 |
合肥雄鹰 | 10,000,000.00 | 2018/4/17 | 2019/8/8 | 否 |
合计 | 110,000,000.00 |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厉达、王茜、徐州赛斯特 | 16,000,000.00 | 2017/7/17 | 2020/7/20 | 否 |
合计 | 16,000,000.00 |
6.关联方资金拆借(一)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关联方 | 拆入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厉冉 | 12,000,000.00 | 2017年1月12日 | 2017年2月15日 | 流动资金的短期周转 |
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18年4月13日 | - | 流动资金的短期周转 |
2,000,000.00 | 2018年5月8日 | - | 流动资金的短期周转 | |
合计 | 17,000,000.00 |
(二)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本期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情形。
7.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942,600.00 | 3,052,411.16 | 3,052,878.12 |
十一、股份支付(一)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6,970,004.00 |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资产评估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登记人数进行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5,273,004.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5,273,004.00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一)重要承诺事项1.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金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961,054.0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971,633.64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971,633.64 |
以后年度 | 4,561,693.58 |
合计 | 7,466,014.86 |
2.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重组计划根据2018年4月3日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本公司拟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珠海市广浩捷公司100%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359号《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珠海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珠海广浩捷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人民币60,280.00万元为依据,购买珠海广浩捷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拟定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其中向杨海生、谢永良、胡润民、罗盛来、魏永星、于泽发行股份支付比例为55%,现金支付比例为45%;向珠海横琴纳特思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支付比例为70%,现金支付比例为30%,发行股份支付金额总计33,270.00万元,现金支付金额总计26,730.00万元。
上述重组计划的最新进展详见“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3. 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1)抵押资产情况
抵押物 | 抵押证号 | 原值 | 账面价值 |
土地使用权 | 徐土国用(2012)15286号 | 11,220,000.00 | 8,239,706.04 |
土地使用权 | 肥西国用2015第4673号 | 6,656,318.90 | 6,223,658.36 |
厂房 | 国徐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22374号 | 20,223,624.37 | 7,421,172.12 |
3#厂房 | 肥西桃花字第2015032428号 | 3,844,483.24 | 3,347,416.44 |
4#厂房 | 肥西桃花字第2015032429号 | 3,822,310.05 | 3,326,862.56 |
2#厂房 | 皖(2017)肥西不动产权第0014005号 | 9,072,407.33 | 8,263,158.51 |
小型普通客车 | 34X0003674166 | 640,100.00 | 32,544.57 |
机器、电子设备 | 55102002016010 | 3,082,077.84 | 1,613,876.29 |
办公楼 | 厦国土房证第01195443号 | 4,364,102.14 | 2,257,280.78 |
合计 | 62,925,423.87 | 40,725,675.67 |
4. 与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1.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2.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十、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为非关联方单位提供保证情况。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1.2018年7月18日,本公司与赛往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赛摩(上海)工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比51%,尚未实际出资。
2.重要的重组计划本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拟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珠海广浩捷公司100%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359号《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珠海广浩捷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人民币60,280.00万元为依据,购买珠海广浩捷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拟定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同时,公司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8,680.00万元。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1.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分别向合肥雄鹰、武汉博晟、
南京三埃全体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雄鹰100%股权、武汉博晟100%股权、南京三埃100%股权。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厦门积硕全体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厦门积硕100%股权。
合肥雄鹰转让方承诺:在补偿期间,合肥雄鹰每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本次交易中转让方的承诺净利润数。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334万元、2,036万元及2,683万元。
武汉博晟转让方承诺:在补偿期间,武汉博晟每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本次交易中转让方的承诺净利润数。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706万元、948万元及1,264万元。
南京三埃转让方承诺:在补偿期间,南京三埃每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本次交易中转让方的承诺净利润数。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2,501万元、2,966万元及3,565万元。
厦门积硕转让方承诺:在补偿期间,厦门积硕每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本次交易中转让方的承诺净利润数。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806万元、2,517万元及3,520万元。
上述转让方承诺,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四家公司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根据专项核查意见所确认的结果,若四家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将对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按照交易双方的约定进行补偿。
2. 交易标的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珠海广浩捷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以斗门区井岸镇源生盛五金商行、斗门区井岸镇明锐五金商行、杨海生、王花香个人名义开立的四个银行账户用于其日常经营收支的情况, 2016年度、2017年度通过上述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的金额分别为3,000.00元、0元;支付采购款的金额分别为120,557.75元、0元;支付员工薪酬的金额分别为7,505,255.75元、0元;日常的费用支出金额分别为1,228,085.41 元、0元。上述账户已分别于2017年2月、2017年6月、2017年7月和2017年5月注销。
珠海广浩捷公司控制的四个个人银行账户与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的员工签订了《委托协议》,协议明确约定个人银行卡账户视同珠海广浩捷公司的对公账户管理,用于其日常现金结算的需要。并由财务部专户保管人单独保管,封存锁入保险柜。财务部不同人员负责个人银行卡的密码保管、网银登录和收付款划转业务,其他无关人员一律无法接触到个人银行卡,不参与相关业务操作。
珠海广浩捷公司已对报告期内未税收入补计确认了收入并缴纳了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支付员工薪酬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3. 诉讼事项(1)安徽友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友邦”)系本公司子公司南京三埃客户,双方签订合同价款为813.00万元的设备采购商务合同,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设备实质已达到验收条件,南京三埃已收货款509.50万元,尚欠款303.50万元,南京三埃尚未就上述合同确认收入。2018年4月20日,南京三埃就合同余款向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1)判令安徽友邦立即支付合同款欠款共计人民币3,035,000.00元,并从2017年5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付款之日止;2)诉讼费由原告承担。根据(2018)皖1723民初75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于2018年4月27日予以受理。目前,该诉讼尚未结案。
(2)宁夏申银烧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申银”)系本公司子公司南京三埃客户,截止2017年1月,宁夏申银尚欠南京三埃货款3,172,000.00元,南京三埃将其上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2017年8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下达(2017)宁0205民初1306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判决宁夏申银于2017年12月1日前支付750,000.00元,于2018年3月1日前支付750,000.00元,于2018年6月1日前支付750,000.00元,于2018年9月1日前支付922,000.00元,若期间被告宁夏申银有任何一笔逾期支付,原告南京三埃有权对所有未付款申请强制执行,宁夏申银另支付利息200,000.00元。2.案件受理费16,088.00由宁夏申银负担。
目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协调,为确保能全额收回款项,现执行情况为从2018年4月份起每月通过法院向南京三埃返还货款100,000.00元。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南京三埃已按期末账面余额2,872,000.00元按5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3)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轧三钢铁”)系本公司子公司南京三埃客户,截止2017年1月,轧三钢铁尚欠南京三埃货款1,050,000.00元,南京三埃将其上诉至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7年11月15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下达(2017)津0118民初7580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轧三钢铁共欠南京三埃货款人民币1,050,000.00元,被告于2017年12月底前支付给南京三埃150,000.00元,余款900,000.00元自2018年1月始于每月月底前支付给南京三埃100,000.00元,共分十期付清。2.若被告
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给付业务,南京三埃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次性申请执行,且轧三钢铁需向南京三埃支付利息(以实欠货款数额为基数,自2015年7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目前由于轧三钢铁未按调解协议执行,南京三埃拟继续申请强制执行。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南京三埃已按期末账面余额1,050,000.00元按8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4)贵州省诺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精工”)系本公司子公司南京三埃客户,截止2017年7月,诺亚精工尚欠南京三埃货款933,500.00元,南京三埃将其上诉至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2017年12月13日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下达(2017)黔0123民初1765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 由诺亚精工支付南京三埃货款900,000.00元,款项自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止,分十期付清,每期支付90,000.00元,于每月15日前支付。2.若被告未按第一项约定任有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南京三埃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次性申请执行,且诺亚精工需向南京三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实欠货款数额为基数,自2017年1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3.案件受理费13,136.00元减半收取计6,568.00元,由被告诺亚精工负担,于2018年3月15日前支付给南京三埃。
目前由于诺亚精工未按调解协议执行,南京三埃拟继续申请强制执行,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南京三埃已按期末账面余额933,500.00元按5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5)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钢联合”)系本公司子公司南京三埃客户,截止2017年1月,天钢联合尚欠南京三埃货款226,000.00元,南京三埃将其上诉至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2017年12月8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下达(2017)津0117民初3840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天钢联合需于2018年4月10日前支付给南京三埃货款226,000.00元,逾期付款利息原告放弃向被告追偿。2.案件受理费4,690.00元减半收取2,345.00元,由双方各承担1,172.50元。
目前由于天钢联合未按调解协议执行,南京三埃拟继续申请强制执行,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南京三埃已按期末账面余额226,000.00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赫章县道坤铁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坤铁业”)系本公司子公司南京三埃客户,截止2018年1月,道坤铁业尚欠南京三埃货款876,954.00元,由于货款到期一直未支付,南京三埃将其上诉至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2018年2月9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下达(2018)黔0527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道坤铁业需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南京三埃货款800,000.00元,如逾期未付则按870,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7月1日起计算利息至实际款项付清之日为止;
2. 案件受理费7,215.00元,由双方各承担3,607.50元。
目前由于道坤铁业未按调解协议执行,南京三埃拟继续申请强制执行,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南京三埃已按期末账面余额876,954.00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贵州赫章夜郎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章夜郎”)系本公司子公司南京三埃客户,截止2018年1月,赫章夜郎尚欠南京三埃货款438,635.10元,由于货款到期一直未支付,南京三埃将其上诉至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2018年3月8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下达(2018)黔0527民初34号民事判决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 赫章夜郎欠南京三埃货款438,635.00元,限于2018年5月20日之前支付货款40,000.00元.2018年12月20日之前支付货款260,000.00元,2019年5月2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所剩款项;2. 若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赫章夜郎以所剩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10%从2018年12月21日起计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3. 案件受理费4,712.00元,由双方各承担2,356.00元。
目前由于赫章夜郎未按调解协议执行,南京三埃拟继续申请强制执行,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南京三埃已按期末账面余额438,635.10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章)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